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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民政局关于收养意向申请家庭初步筛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收养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民规〔2022〕7号)等相关收养政策法规,我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本次收养意向申请家庭进行初步筛选,现将初筛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588日至2025814日。公示期间,申请人对初筛结果有异议的,请向建瓯市民政局反映,联系电话:0599-8221916(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附件:收养意向申请家庭初步筛选结果情况

            

 

  建瓯市民政局

2025年8月8日

收养意向申请家庭初步筛选结果情况


备注:

1.以上编号报名的先后顺序排序;

2.纳入评估即进入收养评估(第二轮)阶段;未入围即未通过初步筛选(第一轮),无法进入收养评估(第二轮)阶段;

3.2025年6月10日,我局将建瓯市社会福利中心可送养的4名儿童向社会公告,择优收养,截至2025年6月24日,我局共收到关于儿童李*宁的收养意向申请表共72份,其中有效申请意向表70份。其他3位儿童未收到收养意向申请。本次35个收养意向申请家庭在2025年7月16日前按时提交初步筛选佐证材料,35个收养意向申请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初步筛选佐证材料,视为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收养初步筛选。筛选比例按1:5筛选,根据初步筛选得分从高分到低分,选出5收养申请家庭给予参加收养评估(第二轮)的入围资格。随后,我局将继续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入围家庭进行第二轮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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