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技术指南》等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会审议,并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划定325个“千人以下二十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建瓯市各乡镇(街道)“千人以下二十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名录
建瓯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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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技术指南》等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会审议,并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划定325个“千人以下二十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建瓯市各乡镇(街道)“千人以下二十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名录
建瓯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