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政〔2026〕9号
小松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小松镇防汛抗旱
防台风防山洪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场)、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防汛抗旱防台风防山洪工作“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因地制宜地做好我镇境内的防汛抗旱防台风防山洪工作预案,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发生自然灾害时对我镇造成的损失,维护好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现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将修订后的《小松镇防汛抗旱防台风防山洪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建瓯市小松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2日
小松镇防汛抗旱防台风防山洪
应
急
预
案
小松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
1 总则
1.1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推进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升快速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依法高效有序做好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灾害各项防范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以及《福建省防洪条例》《福建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南平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建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瓯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范围内发生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灾害及相关次生衍生灾害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启动的应急响应主要用于规范我镇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和抢险救灾行动。
1.4 工作原则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防汛防台风抗旱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
——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防御体系。
——精准精细、协同联动。坚持预案到村、责任到人,坚持精确预测预报、精准指挥调度、精细防御处置,精实转移避险,完善联合会商、联合部署、联合防御、联合抢险等机制,加强上下级联动、部门间协同,拧紧防抗救各环节责任链条、工作链条,切实做到快速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科学统筹,民生优先。防旱抗旱以保障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要。
2 区域概况
2.1 自然地理
小松镇地处建瓯市北郊,距市区20公里,东与东峰镇、龙村乡交界,西与徐墩镇毗邻,南与芝山街道办事处接壤,北与建阳市小湖乡相连。全镇总面积239.3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3.73万亩(水田3.63万亩),林地面积26.2万亩,辖14个行政村、1个林场、1个良种场,85个自然村,140个村民小组。全镇总人口31236人。
小松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地势平坦,腹地开阔,年平均气温18.3℃,降雨量1647毫米,境内溪流交错,水网纵横,水系发达,水域辽阔,山地绵延,村庄连亘,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说。
3 主要易发灾害点
小松水库下游低洼处主要有小松街尾、李园屯中、定高黄塘、湖头埂头、埂尾、湖头、上元外碓七处易发点,易滑坡等,地质灾害点主要有3处,具体住户、人数、财物、联络电话、险情分析及应急转移方案具体见各村的防洪工作预案。
4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小松镇人民政府成立小松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指挥全镇防汛抗旱防台风防山洪工作。
小松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制订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小松镇汛情、风情,并组织实施防汛防台风救灾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指 挥:林兴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指挥:陈宇鹏(镇党委副书记)
副 指 挥:谢祯晖(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魏中文(镇党委委员、小松派出所所长)
杨瑞忠(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主任)
成 员:谢慧雯(镇党政办主任)
刘佳玮(镇应急办负责人)
陈有寿(镇水电工作站站长)
卓建宝(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朱华灿(小松自然资源所所长)
郑明哲(镇农技站站长)
卢建华(镇公路站站长)
罗志斌(镇村建站站长)
艾 勇(镇企业站站长)
陈海康(镇宣传办干事)
李思怡(镇财政所所长)
李 江(镇农机站负责人)
俞建骅(小松水库运行调度中心主任)
陈伟峰(小松卫生院院长)
刘建成(小松林业站站长)
魏帮荣(小松中学校长)
游表元(小松中心小学校长)
陆家接(小松供销社主任)
游中雄(小松供电所所长)
雷仁杰(小松农商行行长)
吴建萍(小松邮电支局局长)
叶国鑫(小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谢小红(李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发富(定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义明(湖头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穆显亮(穆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升建(上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叶校明(中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童良旺(渔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叶校财(溪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锦花(台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杨棋旺(大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严家泉(高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林松富(龚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范辉春(双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谢观忠(林场党支部书记)
张学忠(良种场党支部书记)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刘佳玮兼办公室主任,成员陈有寿,办公室设在镇政府总值班室,电话:8220286,传真:8220287。
4.2镇防指职责
小松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下述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防汛防台风防山洪工作。
党政办:负责小松镇防汛防台风救灾期间重大事项和信息发布和协调工作。
水利工作站:管理小松镇防汛工程。负责组织、指导小松镇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为小松镇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在抗御暴雨洪水台风期间统一调控和调度全镇水利、水电等设施,实行科学调控。督促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组织江河洪水的监测、预报和旱情的监测、管理。
宣传办:负责把握全镇防汛防台风救灾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做好防汛防台风救灾新闻宣传报导工作。
小松派出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防台风物资以及破坏防洪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防洪抢险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负责维护交通秩序,让防汛抢险交通道路畅通无阻。协调做好公路设施的防台风安全工作。
公路站:负责公路、桥梁、在建工程的防汛防台风工作,抢修水毁、塌方的道路、桥梁,全力保障抢险救灾交通运输任务的顺利进行。
财政所:负责组织实施小松镇防汛防台风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小松卫生院: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镇防指提供洪涝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卫生医疗队伍赶赴抗洪一线,开展治病防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应急办:负责组织、协调全镇暴雨洪水台风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协助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以及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台风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厂区做好安全度过暴雨洪水台风的工作监督检查。
电信、供电所:做好防御暴雨洪水台风计划,保障全镇通信畅通及电力供应。遇到通讯、供电故障时,应及时派出人员抢修。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管理好政府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储备救助物资等工作。
中、小学:在暴雨洪水台风来临之前应通知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等教学场所停课,确保师、生及幼儿的安全。特别要做好危险校舍师生的安全工作。
5 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5.1.1 按暴雨、洪水、台风等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从高到低分为Ⅰ、Ⅱ、Ⅲ、Ⅳ四级。Ⅰ级应急响应级别最高。
5.1.2 镇应急办根据雨情、汛情、风情、险情、灾情发展变化,适时提出启动、调整或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镇防指负责同志批准。
5.2 Ⅰ级应急响应
7.2.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应急响应:
(1)市气象局发布暴雨Ⅰ级预警,预计暴雨可能对我镇造成严重灾害。
(2)市气象局发布台风Ⅰ级预警,预计未来12小时内台风将严重影响或已影响我镇,并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台风)I级应急响应。
(3)市防指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4)其他需要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5.2.2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提请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全镇紧急会议,全面动员部署防汛抗旱防台风防山洪和抢险救援救灾工作;镇防指总指挥坐镇指挥,有关副总指挥及部分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镇防指协助总指挥工作;派出包村工作队深入一线指导防御;必要时,镇防指视情发布紧急动员令,动员全社会共同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在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及必要的应急力量前提下,采取停工(业)、停课、停业等措施。
(2)镇应急办全面核查镇防指各项指令、要求的落实情况,收集更新各村(场)灾情、险情、人员转移及抢险救灾动态信息,对重大防御决策部署提出建议意见,协助镇防指领导开展指挥调度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报告灾情、险情及抢险救灾工作情况。
(3)镇防指各专项工作组全员联合值守,协助开展指挥调度、监测研判、应急抢险、应急保障、救灾救助和宣传报道等工作。
(4)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镇党委、政府和镇防指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全力组织做好本部门、本辖区防汛抗旱防台风防山洪工作,及时核实、更新工作动态和受灾情况,报送镇防指。
5.3 Ⅱ级应急响应
5.3.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应急响应:
(1)市气象局发布暴雨Ⅰ级预警,预计暴雨可能对我镇造成较严重灾害。
(2)市气象局发布台风Ⅱ级预警,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台风将严重影响我镇,并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台风)II级应急响应。
(3)市防指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4)其他需要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5.3.2 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总指挥坐镇指挥,召集有关成员单位进一步会商汛情、险情、灾情和台风动态,分析灾害、险情发展趋势和防御重点,部署防御工作;派出包村工作队深入一线指导防御;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联动配合,共同做好防范应对和抢险救灾工作。
(2)镇应急办密切跟踪核查镇防指各项指令、要求的落实情况,收集更新各村(场)灾情、险情、人员转移及抢险救灾动态信息,根据灾害发展趋势及时提出防御工作建议,协助镇防指领导开展指挥调度工作,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镇防指报告灾险情及抢险救灾工作情况。
(3)镇防指各专项工作组全员联合值守、联合调度,按照职责协助开展工作。
(4)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镇党委、政府和镇防指工作部署,部署落实本部门、本辖区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措施,及时核实、更新工作动态和受灾情况,报送镇防指。
5.4.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应急响应:
(1)市气象局发布暴雨Ⅱ级预警,预计暴雨可能对我镇造成较大灾害。
(2)市气象局发布台风Ⅲ级预警,预计在未来48小时内台风将对我镇造成明显影响,并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台风)II级应急响应。
(3)市防指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4)其他需要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情况。
(1)镇防指副总指挥坐镇指挥,召集有关成员单位和专家会商汛情、险情、灾情和台风动态,分析灾害、险情发展趋势和防御重点,研究防范措施;组织召开相关成员单位参加相关部署会议,部署防御工作。
(2)镇应急办加强与镇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联系,收集更新各村(场)灾情、险情、人员转移及抢险救灾动态信息,提出防御工作建议意见,督促落实镇防指各项指令、要求,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镇防指报告灾险情及抢险救灾工作情况。
(3)镇防指各成员按照职责协助开展工作。
(4)镇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镇防指的调度部署,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及时核实、更新工作动态和受灾情况,报送镇防指。
5.5.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应急响应:
(1)市气象局发布暴雨Ⅲ级预警,预计暴雨可能对我镇造成灾害。
(3)市防指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4)镇防指单位成员按照市防指的调度部署,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及时核实、更新工作动态和受灾情况,报送镇防指。
5.6群众转移
转移地点、路线应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转移工作采取镇、村、组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明确转移纪律,做到统一指挥、安全第一。
(1)洪水转移。当接到危险险情信息时,受威胁地区群众应立即向高处及安全地带转移,并遵循“先人后物”的原则,力争做到“不死人,少损失”,安全有序地转移人和物。
(2)小松水库出现紧急状态下群众转移。当大坝出现裂缝、滑陷或水位超过182米,受威胁的群众,按照就近、安全、及时的原则,往两边高山方向转移,把所有受灾群众安置在空置厂房和未受灾村民家中,所有的物资由相应负责人组织群众进行转移、看护,灾民安置在各避灾点。
(3)极端强降雨需转移避险人员。溪头村1户3人(户主:周上全)、台尾村1户2人(户主:吴义平)、大庙村1户4人(户主:邱秀建)、高历村2户2人(户主:谢美泉、邱守生),共5户11人。
5.7 值班时限: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时限为4月1日至10月15日,非汛期若遇有重要天气预报,视情况安排值班。值班地点设在镇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8220286。
5.7.1值班规定
(1)做好接收电话记录。清楚记录来电、来文时间、单位、内容等信息,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需要处理或请示的事情办理完毕后,要记录办理情况。
(2)主动跟踪了解并及时掌握以下有关重要信息:暴雨及洪水警报、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小松水库超汛限水位情况、险情、灾情等,并做好有关记录,进行相应的处理和汇报。
(3)若接到重要险情、灾情等信息,迅速向镇党委书记、镇长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并及时跟踪整理信息。
5.7.2 值班纪律。遵守值班制度,履行值班职责。按照交接班,确保值班的连续性,做到不漏岗、不断人。
5.7.3 防汛通信。采用广播、电话、短信、报警器、锣鼓号等方式。
(1)当江河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水利工作站要加强江河水情监测和堤防巡查防护。
(2)当江河水位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水利工作站应根据江河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适时调度水库拦洪错峰。
(1)山洪灾害日常防治由水利工作站负责,监测预警工作由水利工作站负责,水库运行调度中心配合。地质灾害日常防治和监测预警工作由小松自然资源所负责,灾害发生后的抢险救灾工作由应急办负责,转移避险具体工作由应急办、小松自然资源所组织实施。
(2)当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观测到降雨量达到预警阈值时,应急办、水利工作站、小松自然资源所等有关单位应及时发出预警,按预案组织受威胁人员安全撤离。
(3)转移受威胁地区的群众,应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先转移危险区人员。
(4)当发生山洪、地质灾害时,小松自然资源所、水利工作站、应急办、公路站等有关单位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造成更大损失。
(5)发生山洪、地质灾害后,若导致或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民兵紧急抢救,必要时向上级政府、防指请求救援。
(6)如山洪、泥石流、滑坡体堵塞河道,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方案,尽快采取应急措施,避免发生更大的灾害。
(1)气象发布台风Ⅳ级、Ⅲ级预警阶段。
镇防指组织相关单位会商,研判台风发展态势、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部署防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受台风威胁地区群众的安全转移准备工作;通知高空作业、建设工地、危旧房屋人员避险等工作。
及时播发台风预警信息和防指的防御部署情况。
(2)气象发布台风Ⅱ级、Ⅰ级预警阶段。
镇防指指挥长应立即上岗到位、坐镇指挥,调度部署各项防御工作。对台风可能严重影响的区域,组织防台风工作,派出包村工作组深入第一线,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落实防台风措施和群众安全转移措施,指挥防台风和抢险工作。
应急办及时传达气象部门发布台风可能影响区域、时间以及台风暴雨量级和雨区的预报。水利工作站应根据降雨量、洪水预报,控制运用水库、水闸及江河洪水调度运行,加强对工程的巡查防护。
水利工作站应应做好工程的保安工作,并根据降雨量、洪水预报,控制运用水库、水闸及江河洪水调度运行,加强对工程的巡查防护。
台风将影响和台风中心可能经过的区域,居住在危旧房的人员应及时转移;成熟的农作物应组织抢收抢护;高空作业设施做好防护工作;建设工地做好大型临时设施固结和工程结构防护等工作;电信、供电所应做好抢修准备,保障供电和通信畅通;小松卫生院做好抢救伤员的应急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救援队根据抢险救灾预案做好各项准备,一旦有任务即迅速赶往现场。小松卫生院根据实际需要,组织人员待命。小松派出所做好社会治安工作。
因暴雨、洪水或受地震影响引发江河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含电站水库)垮坝,镇防指按以下原则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当出现江河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垮坝前期征兆时,有关工程管理单位应第一时间评估影响,上报镇防指,调集专业技术力量、设备开展先期处置,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
(2)江河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垮坝等险情,要第一时间疏散转移受威胁群众,保障安全前提下视情抢筑二道防线,控制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需要力量、技术增援应及时报告市防指。
(3)镇防指视情况在适当时机组织实施堵口、抢护工作。明确现场处置指挥人员,调度有关水利工程,启动堵口、抢护应急预案,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护。
5.9信息报送、处理与发布
5.9.1 防汛抗旱防台风防山洪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相关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并加强数据核对。
5.9.2 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跟踪了解,尽快补报详情。
5.9.3 洪涝灾害人员伤亡、重大险情及影响范围、处置措施等关键信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防总、省防指、南平市防指相关规定和灾害统计报告制度报送,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迟报。
5.9.5 镇应急办接到重大汛情、旱情、险情和较大以上灾情报告后,应及时报告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党委政府,并做好续报。
5.9.6 镇防指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原则,做好本级防汛抗旱防台风防山洪相关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权威信息。对雨情、汛情、旱情、灾情描述要科学严谨,未经论证不得使用“千年一遇”“万年一遇”等用语,在防汛救灾中也不得使用“战时状态”等表述。
5.9 指挥调度
5.9.1 进入汛期,镇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汛情、旱情、工程情况、险情、灾情及台风动向,加强联合会商,综合研判态势,及时启动相应类别、等级应急响应,调度部署防范应对工作。
5.9.2 当发生灾害或出现险情,指指挥长应迅速上岗到位,组织会商,分析研判灾害、险情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指挥调度有关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
5.10 抢险救灾
5.10.1 当发生险情、灾情,事发地防指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任务分工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并及时上报险情、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动态,根据需要提请上级防指提供帮助。
5.10.2 镇政府负责妥善安置受灾群众,提供紧急避难场所,保证基本生活。要加强管理,防止转移群众擅自返回。
5.10.3 电力、水利、公路、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因防汛防台风发生险情时,有关单位应立即采取抢护措施,并及时向其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5.10.4 因暴雨、洪涝、台风、抗旱灾害而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镇防指要组织有关单位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衍生灾害蔓延。
5.11 安全防护与医疗救护
5.11.1 承担抢险救援任务的单位,应重视防汛抢险救援全过程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调用。
5.11.2 发现或发生险情时,应第一时间组织安全疏散、撤离受威胁人员,加强抢险救援救灾现场的指挥调度,确保抢险救援力量安全有序进入或撤出现场。参与抢险人员进入现场前,应采取必要防护措施,保证自身安全。
5.12 应急响应调整与终止
5.12.1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镇防指视情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当暴雨、洪水、台风、抗旱等灾害得到有效控制,且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镇防指视情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5.12.2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镇政府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6 后期处置
强化协作、条块联动,做好灾后处置工作,重点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灾后处置工作。
6.1 救灾
6.1.1 发生灾情时,做好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6.1.2 应急办负责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及时发放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做好因灾倒损民房的恢复重建,组织开展救灾捐赠,保证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安全住处、有医疗服务。
6.1.3 小松卫生院负责调配卫生应急力量,开展灾区伤病人员医疗救治,指导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指导落实灾后各项卫生防疫措施,严防灾区传染病疫情发生。
6.1.4 环卫所开展环境整治工作,及时清淤清障,清除污染物。
6.2 防汛抗旱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及抗旱物资消耗情况,及时补充到位。
6.3 水毁工程修复
6.3.1 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6.3.2 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抗旱防台风防山洪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6.4 灾后重建
按照职责分工,各相关单位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7.1.1 宣传
应急办应联合有关单位开展防灾减灾、避险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推动防灾减灾知识进企业、进村组、进学校、进家庭,增强社会公众防汛抗旱防台风防山洪意识,提高风险识别、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宣传办要及时准确向社会通报防汛抗旱防台风防山洪工作情况及水旱台风灾害信息。汛情、旱情形势严峻时要加强防汛抗旱宣传力度,建立舆情监测机制,加强舆情引导和正面宣传,及时澄清虚假信息,为防汛抗旱防台风防山洪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7.1.2 培训
做好村级相关防汛抗旱责任人的培训。
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7.1.3 演练
应急办每年应制定应急演练计划,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专项演练或综合演练等形式,适时组织开展演练,以检验、改善、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注重结合实际、贴近实战、突出实效,针对本辖区易发生的各类险情灾情或结合复盘曾发生的重大灾害,组织开展以应急指挥调度、人员转移避险、突发险情处置为重点的演练。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政务新媒体矩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