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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房道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房道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房政〔2026〕45号 

房政〔2026〕45号

建瓯市房道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房道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房道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队伍管理,严肃人事工作纪律,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组织纪律性,现将《房道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建瓯市房道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4日

建瓯市房道镇党政办公室 2026年6月4日印发

房道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宗旨

为规范房道镇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管理,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工作人员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确保中心高效、规范、有序运行,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服务宗旨

坚持“热情、优质、廉洁、高效”的服务理念,实行“一站式”办公、集中受理、限时办结,为办事群众提供规范贴心的服务。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在编人员、派驻人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

第四条管理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客观量化、奖优罚劣的原则,实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机构设置

1、中心是镇政府设立的面向社会公众办理行政服务项目和其他服务事项的综合协调机构,党群服务中心主任为工作第一责任人。

2、设立房道镇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镇纪委、效能办负责监督,并将业务办理、考勤、抽查情况报镇主要领导。

第六条窗口与入驻单位

1、综合窗口一(民政、残联、市场监管、不动产登记、退伍军人)设一个服务台面,常驻办公人员一名,工作职责:办理我镇进驻事项中涉及民政、残联、市场监管、不动产登记的相关事项类型,每个季度要有不少于一例上门帮办代办的典型案例。

2、综合窗口二(引导办事咨询、办不成事、远程帮代办等服务)设一个服务台面,作为上级视频监督主要岗位窗口,镇统一抽调人员,轮岗值班制,确保有一名办公人员值守。工作职责:办理我镇进驻各事项引导办理、帮办、代办、咨询等,对办不成事项做好登记,并及时反馈相关站所办负责人和分管领导。

3、综合窗口三(卫计、医保、劳动保障、社保)设一个服务台面,常驻办公人员一名,工作职责:办理我镇进驻事项中涉及卫计、医保、劳动保障、社保相关事项类型,每个季度要有不少于一例上门帮办代办的典型案例。

窗口工作人员由镇政府调配,纳入中心日常管理,由中心负责考核,入驻人员认真负责,业务熟练,工作档案完整,不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考核结果作为年底奖惩依据。

第三章工作纪律与行为规范

第七条考勤管理

1、工作日时间为:

冬时令: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时令: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按上级要求:每天上、下班人员提早5分钟到岗,推迟1分钟下班。

2、请销假制度:

请假需先报分管领导审批,再送中心备案;窗口无人留守时不得请假,确需请假需自行调整顶岗人员并获批准。

请假手续需事前送便民服务中心备案,特殊情况可电话报告并在事后1个工作日内补办,逾期按旷工处理。

3、挂牌上岗制度:上班时间需统一佩戴工作牌,文明办公。

第八条日常行为规范

1、坚守岗位,不得无故离岗、脱岗、串岗、空岗,禁止在岗期间进行闲聊、玩游戏、网购、炒股、看视频、看小说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2、穿着整洁、仪表端庄、佩戴胸牌,接待群众应热情周到、耐心细致,禁用服务忌语,严禁生冷硬横推。

3、保持工作环境整洁,遵守保密规定,爱护公共财物,注意用水用电及信息安全。

第九条卫生管理

1、全体人员需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保持室内外及台面清洁。

2、窗口工作人员按值班表做好开、关门及大厅卫生工作,每日一小扫(下班后清扫桌椅、地面,整理物品),每周一大扫。

第四章服务规范

第十条效能服务制度

1、首问负责制:首位接待群众的工作人员需负责答复、办理或引导转办。

2、一次性告知制:经办人员需一次性告知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及所需材料。

3、限时办结制: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事项,在法定或承诺时限内办结。

4、服务承诺制:公开服务内容、程序、时限及标准,确保承诺落实。

5、办事公开制:公开机关职责、办事依据、程序、条

件、时限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6、否定报备制:对不予受理或办理的事项,需向“办不成事”窗口登记备案并报告主管负责人。

7、AB岗工作制:A岗不在岗时,B岗需顶岗,避免业务停滞、拖延。

第五章考核评价

第十一条考核方案及方式

考核方案按照2025年12月15日房道镇党委政府联合印发的《房道镇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执行

1、日常巡查:中心管理人员或指定人员每日不定时巡查,记录违规情况。

2、信息化监控:利用监控系统、考勤系统、业务系统数据进行记录分析。

3、群众评价:现场评价器结果、投诉核查情况纳入考核。

4、专项检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

5、民主评议:年度结合同事互评、领导评议。

第六章奖惩措施

第十二条奖励机制

通报表扬:对表现优秀、拾金不昧、见义勇为、避免重大失误或获服务对象书面表扬、锦旗的,予以内部通报表扬,作为年度评优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处罚机制

根据在各级效能建设、明察暗访中被发现违反工作纪律(迟到、早退、玩手机、聚众聊天等)并被各级效能通报及预警的,经便民服务中心核实做出如下处罚:

1、在职干部职工:发生违纪现象按照“房道镇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执行;

2、聘用人员:发生违纪现象第一次扣发当月工资200元,第二次500元,屡教不改和情节特别严重给予解聘;

3、违纪人员(含聘用人员)所在站办负责人按照“房道镇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进行同步处理。

4、如上级对我镇启动问责程序,将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违纪人员同步启动问责程序;涉及严重违纪行为,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解释权

本办法由房道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生效日期

本办法自2026年6月10日起施行,原管理办法自动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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