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南政规〔2022〕5号)及南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政策文件动态清理、涉及生态环境法典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的工作部署,我市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4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9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宣布失效。
本决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凡废止或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 废止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4件)
2. 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9件)
建瓯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废止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4件)
|
序号 |
发文字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责任单位 |
成文日期 |
|
1 |
瓯政综〔2014〕56号 |
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促进运输物流企业“退城入园”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 |
交通运输局 工信商务局 |
2014年6月13日 |
|
2 |
瓯政办规〔2022〕8号 |
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建瓯市各级储备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发改科技局 |
2022年6月6日 |
|
3 |
瓯政规〔2024〕15号 |
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
生态环境局 |
2024年12月13日 |
|
4 |
瓯政办〔2018〕57号 |
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瓯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和办理规定的通知 |
人才办 |
2018年4月19日 |
附件2
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9件)
|
序号 |
发文字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责任单位 |
成文日期 |
|
1 |
瓯政规〔2022〕20号 |
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建瓯市闽江流域建溪徐墩段防洪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
徐墩镇 |
2022年12月12日 |
|
2 |
瓯政办规〔2023〕15号 |
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瓯市既有建筑使用功能正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 |
住建局 |
2023年9月8日 |
|
3 |
瓯政规〔2023〕18号 |
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瓯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住建局 |
2023年11月22日 |
|
4 |
瓯政办规〔2024〕2号 |
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瓯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2024年3月6日 |
|
5 |
瓯政办规〔2024〕3号 |
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瓯市房票安置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 |
住建局 |
2024年4月15日 |
|
6 |
瓯政规〔2024〕5号 |
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瓯市城区零星房屋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 |
住建局 |
2024年4月18日 |
|
7 |
瓯政规〔2024〕9号 |
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瓯市鼓励农村户籍人口进城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住建局 |
2024年8月9日 |
|
8 |
瓯政办规〔2025〕4号 |
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稳定发展粮油生产若干措施》的通知 |
农业农村局 |
2025年2月25日 |
|
9 |
瓯政规〔2025〕1号 |
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瓯市关于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住建局 |
2025年4月8日 |
政务新媒体矩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