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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地税局负责人回答建瓯市税务工作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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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时间:2011-11-28 15:00 访谈嘉宾:建瓯市地税局负责人 访谈背景:

建瓯市地税局负责人回答建瓯市税务工作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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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持人 2011-11-28 15:00

    大家好,今天参与我们访谈的嘉宾是建瓯市地税局负责人,请他来解答大家对建瓯市地税工作的相关问题。

  • 建瓯市地税局负责人 2011-11-28 15:01

    大家好!

  • 网友 2011-11-28 15:05

    个人转让住房需要缴纳哪些税?

  • 建瓯市地税局负责人 2011-11-28 15:07

    目前,个人销售住房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 网友 2011-11-28 15:14

    个人无偿受赠房屋,如何征免个人所得税?

  • 建瓯市地税局负责人 2011-11-28 15:16

    对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除以上三种赠与情形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 网友 2011-11-28 15:23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 建瓯市地税局负责人 2011-11-28 15:26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的,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由于上述计算纳税方法是一种优惠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人,该计算纳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 网友 2011-11-28 15:36

    “三费一金”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 建瓯市地税局负责人 2011-11-28 15:37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以及个人缴付的“三费一金” 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费和国家规定标准范围内(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的住房公积金,可以从个人收入中扣除,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 网友 2011-11-28 15:44

    纳税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取得的收入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 建瓯市地税局负责人 2011-11-28 15:46

        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网友 2011-11-28 15:52

    哪些行业使用地税部门管理的发票?

  • 建瓯市地税局负责人 2011-11-28 15:54

    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金融保险业、邮政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等。

  • 主持人 2011-11-28 16:00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就要结束了,感谢大家的积极参与。

  • 建瓯市地税局负责人 2011-11-28 16:01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