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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水利局负责人回答建瓯市水利工作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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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时间:2011-12-26 15:00 访谈嘉宾:建瓯市水利局负责人 访谈背景:

建瓯市水利局负责人回答建瓯市水利工作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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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持人 2011-12-26 15:00

    大家好,今天参与我们访谈的嘉宾是建瓯市水利局负责人,请他来解答大家对建瓯市水利工作的相关问题。

  • 建瓯市水利局负责人 2011-12-26 15:01

    大家好!

  • 网友 2011-12-26 15:06

    经村委同意,在堤塘边的宅基地建简易房、堆放杂物(包括河道边砌石),水利部门说是违章建筑,为什么?

  • 建瓯市水利局负责人 2011-12-26 15:08

    因为该建筑在水工程的管理范围内,未经当地政府同意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而村级组织作为集体组织没有涉水项目审批权,所以说是违章建筑。

  • 网友 2011-12-26 15:14

    取用河道中的水需要办手续吗?

  • 建瓯市水利局负责人 2011-12-26 15: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必须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

  • 网友 2011-12-26 15:22

    “百年一遇”是什么概念

  • 建瓯市水利局负责人 2011-12-26 15:24

    “百年一遇”是对降雨量级程度的一个定义,它是根据洪水发生的频率来说,一般是100年才会遇见的频率,但100年并不是等距离的100年。在这个期间,有可能在近期内遇见的频率非常高,也有可能在一段很长的时间里也没遇见。

  • 网友 2011-12-26 15:33

    如何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 建瓯市水利局负责人 2011-12-26 15:37

        取水单位或个人应当事先向建瓯市水利局提出取水许可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㈠、申请书;

      ㈡、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㈢、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有关备案材料;

      ㈣、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建设项目需要取水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由具备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论证报告书应当包括取水水源、用水合理性以及生态与环境的影响等内容。

  • 网友 2011-12-26 15:47

    由于村庄内进出的道路狭窄,村民自行在河边砌石拓宽道路,这一行为合法吗?

  • 建瓯市水利局负责人 2011-12-26 15:52

    这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均应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时也因村民自行砌石质量不一,没有整体标准规划,砌石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如果确实需要整治,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审批同意后放样才可施工。

  • 主持人 2011-12-26 16:00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就要结束了,感谢大家的积极参与。

  • 主持人 2011-12-26 16:01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