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今年10月初开始,我市冬季征兵工作全面展开,为了让广大适龄应征青年和社会各届对今年冬季征兵工作有一个详细的了解,这期访谈将邀请市人武部负责人参与我们节目,请他来解答一下今年我市冬季征兵工作的主要问题。
大家好,今天参与我们访谈的嘉宾是建瓯市人武部负责人,请他来解答大家对我市冬季征兵工作的相关问题。
大家好!
今年我市冬季征兵工作从什么时候开始?具体分为哪几个阶段?
今年我市冬季征兵工作是从十月初开始的,总体分四个阶段:10月底前组织报名登记和初检初审,由各乡镇(街道)具体组织;11月1日至20日组织体检政审,由市里组织初检初审合格预征对象进行体检和政审;11月21日至12月9日组织走访定兵,由乡镇(街道)进行走访调查,市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批审定兵;12月10日至31日组织新兵交接运输,跟踪新兵入营情况,协调处理退换兵事宜。
今年冬季征兵的对象包括哪些人员?要具备哪些条件?
今年征兵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城镇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村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高职(专科)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3年毕业的,可以征集。正在全日制普通高届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可以征集。征集的女青年,为2012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指在读第四年、第五年),2012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入读成人教育、各类学历教育、培训或自考类院校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征集对象应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当兵有哪些要求?
适龄青年当兵在年龄方面的要求是:男青年为2012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放宽到21岁,在校大学生放宽到22岁,大专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毕业生放宽到24岁,年满17岁的高中毕业生也可征集。女青年为2012年年满17至19岁,在校大学生放宽到20岁,大学毕业生放宽到22岁。文化程度:规定非农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条件:基本要求是男青年身高162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女青年身高160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15%、不低于标准体重15%。视力: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高中毕业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其他体检要求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都有明确规定,有志应征青年可向市征兵办咨询。
大学生和大学毕业生入伍享有哪些优惠政策?
今年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优惠政策与以往不变,主要是补偿学费和二本以上院校毕业生可以直接提干等,另外对高等学校在校生入伍也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主要是进行学费补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其标准为最高不超过6000元/每学年。今年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优惠政策与以往不变,主要是补偿学费和二本以上院校毕业生可以直接提干等,另外对高等学校在校生入伍也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主要是进行学费补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其标准为最高不超过6000元/每学年。
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以上的,免试入读硕士研究生;立三等功以上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免试转入本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退役士兵安置方面有哪些新政策新措施?
国务院、中央军委于2011年11月颁布实施了《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对退役士兵的安置作出了明确,规定:(1)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相应比例增发退役金。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和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和免除部分事业性收费等优惠。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役后可选择复职复工,其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从普通高等学校入伍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2)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或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或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或是烈士子女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保障其第一次就业。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
报名参军,是否需要交纳费用?
应征青年报名参军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如有发现违规收费的问题,可随时向市纪委和人武部纪委举报,举报电话是3850093、3856034、3857084。我们欢迎全社会监督。
我市有没有人拒绝、逃避服兵役?会作出怎么样的处理?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多方面因素影响了适龄青年应征积极性,“当兵冷、征兵难”的现象在很多地区都存在,从我市来看,近年来也存在积极性下降的趋势。其实当兵一点都不亏,首先,在政治上,一人参军、全家光荣,其次,在经济上,在国家发放优抚金的基础上,义务兵2年津贴总额达到13000多元;转改士官后,下士工资约2170元/月;中士工资约2855元/月;上士工资约3610元/月;四级军士长工资约4403元/月,还不包括工资自然增幅和单位福利。再次,军旅磨砺,终生受益,军队是一所培养人才的大学校、大熔炉,是实现年轻人青春理想和人生价值的大舞台,多年来,我市涌现出许多在军营建功立业的优秀人才,是最好的榜样,人生有当兵的历史,是一笔难得的宝贵财富,必将受益终生。
《兵役法》、《福建省征兵工作条例》等对拒绝、逃避服兵役人员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兵役法》第16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拒绝、逃避征集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福建省征兵工作条例》对罚款金额作出进一步明确,规定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征兵体格检查的,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拒绝、逃避征集的,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其录用聘用、出国出境、升学、晋级作出了限定。去年我市有7名青年入伍后拒服兵役被部队退回,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研究,作出对7名青年罚款1.5万元的决定,目前我们正在协调落实。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就要结束了,感谢大家的积极参与,请继续关注我们下次访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