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失独家庭夫妇,男方年满60周岁以上或女方年满55周岁以上,患有重大疾病或身体残疾,日常生活不能自理,且已入住市乡养老院、敬老院、幸福院等集中养老机构的,给予失独家庭夫妇入住人员每人每月300元护理费补助,此项经费由市财政支出。
实施医保补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做好收养服务。除积极提供再生育服务外,鼓励不能再生育的夫妻依法收养子女。对不能再生育的夫妻依法收养子女,民政部门给予优先安排其收养福利机构的儿童。
提供免费体检。65周岁及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的免费体检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进行,其他非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提前5年(即60周岁至64周岁)在户籍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免费体检1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 经费从“生育关怀”基金支付。开展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优先签约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提供家庭医生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