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类别人才
一、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特支计划”入选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国家知识产权局“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获得“中华技能大奖”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
三、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
1.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等奖前三位完成人);
2.长江学者成就奖;
3.中国青年科学家奖;
4.中国专利金奖(须为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5.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
四、担任以下职务之一者
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负责人;
2.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项目负责人;
3.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负责人;
4.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首席专家,“973计划”、“863计划”的首席专家;
5.国家项目首席科学家、承担研究任务的项目专家组排前三名成员;
6.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7.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客座教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五、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资助的重大项目主持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含外籍)”、“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主持人。
第二类别人才
一、“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省(含副省级市)级以上优秀专家、文化部优秀专家、全国技术能手。
二、近三年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
1.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省级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三位完成人);
2.中国专利优秀奖、省级专利金奖(特等奖、一等奖)(须为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3.中国美术奖、文化部创新奖。
三、担任以下职务之一者
1.闽江学者特聘教授(客座教授);
2.获得省杰出青年基金资助的项目主持人。
四、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海西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海西创业英才”、福建省“优秀人才”、省特支人才“双百计划”入选者(包括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省优秀人才“百人计划”入选者(包括文化名家、技能大师、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闽优秀台湾人才)。
五、省杰出人民教师、省杰出健康卫士、省突出贡献企业家、省杰出科技人才、省杰出软件人才、省高校“百名领军人才资助计划”入选者、省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突出贡献专家激励项目”和“医学领军人才引进项目”入选者。
六、留(来)建瓯创业或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建瓯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七、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第三类别人才
一、近三年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
1.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省级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前三位完成人);
2.地市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三位完成人);
3.省级专利二等奖以上(专利发明人);
4.地市级专利一等奖以上(专利发明人)。
二、近三年担任以下职务之一者
1.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主任,省部级工程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
2.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三、近五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
第四类别人才
一、近三年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
1.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省级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前三位完成人);
2.地市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一位完成人);
3.省级专利三等奖(须为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4.获省优秀新产品二等奖以上(第一完成人);
5.地市级专利优秀奖二等奖(专利发明人)。
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主任、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行业技术开发中心主任、省部级科研课题项目的负责人、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获得者。
三、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四、管理期内的南平市“优秀人才”和享受市政府津贴的高层次人才。
五、获得“省级技术能手”称号的高级技师。
第五类别人才
一、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落户在建瓯工作的人员。
二、管理期内的建瓯市“优秀人才”。
三、在建瓯市范围内兴办的非公规模(限上)企业在上一年度纳税达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企业法人子女可申请入学。
四、在建瓯市范围内兴办的非公规模(限上)企业且上年度即纳税 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至400万元的企业高管人员或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子女1人可申请入学;纳税在400万元(含400万元)以上至800万元的企业高管人员或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子女2人可申请入学;纳税在800万元(含800万元)以上的企业高管人员子女或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子女3人可申请入学。以上企业人员在企业任现职时间须满1年,且年收入应达我市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以上。总工程师、总会计师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