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排查的重点分为人车安全隐患和道路安全隐患。
在清除人车安全隐患方面会做到以下三点:1.健全完善重点驾驶人、车辆隐患清单,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公安交警部门要持续狠抓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清零”,严格落实禁驾人员公布、记分临界短信提示等措施,全面摸排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驾驶证审验、换证、满分学习等情况,实时清理注销涉毒驾驶人驾驶证。严把机动车登记查验、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关口,严格落实驾驶人“两个教育”。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城市公交车和长途客运车辆安全防范工作,深入细查严查安全风险隐患。交通运输、住建、应急管理、城市管理、公安交警要联合排查“两客一危一货”“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水泥罐车”等重点车辆、农村面包车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和违法未处理情况,加大催办力度,督促车主及时办理检验、报废和违法处理手续,大力清除使用性质不一致“两客一危”重点车辆。2.推动重点车辆两侧雷达测距告警装置和盲区监控安装工作。交通运输、住建、城市管理、教育、应急管理、公安交警等部门要联合推动“两客一危”、校车、城市公交车、渣土车、水泥搅拌车、水泥罐车在6月底前,其它货运企业所属重型货车在8月底前,要在车辆两侧安装雷达测距告警装置和盲区监控视频,消除车辆视觉盲区。该项工作不指定雷达测距警告装置和盲区监控视频品牌型号,由企业和车主自行选型安装,但安装使用率必须达到100%,安装后必须拍照建档,并分别报送交通运输局和公安交警大队存档,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公安交警等部门将强化路面巡查和检查,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安装任务的企业和车主进行联合约谈,未按规定安装雷达告警和盲区视频监控的车辆不再办理进入市区道路行驶手续。3.推动辖区重点车辆源头安全隐患清除工作。紧盯“两客一危”、“营转非”大客车、重型货车、重型挂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的机动车状态。公安交警部门要将重点车辆隐患清单下发各乡镇街道(已由市道安办另行下发至各乡镇街道道安办邮箱),各乡镇街道要根据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清单立即开展排查,逐一落实责任单位,细化分解任务,责任到人、一车一档,8月底前完成隐患清除工作,提升车辆检验率、报废率。对使用年限超过10年,连续三个检验周期不检验且无交通违法记录和行车轨迹记录的货车和挂车,如机动车所有人无法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提供报废、灭失证明的,可凭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自行解体作为废旧金属处置的车辆去向说明和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书面承诺及身份证明等材料办理注销登记。
在排查道路安全隐患方面,将会做到:对公路、交通、住建和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险桥险段、坡道弯道、临水临崖、交叉路口、隧道桥梁、新开通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推动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组织对2018年省级重点隐患路段、农村道路新增临水临崖路段及交叉路口进行“回头看”,看是否存在新旧隐患交替等问题、是否滚动排查道路隐患并如实上报推动治理。要紧盯隧道、路口等重点路段加强风险排查防范,重点排查整改国省道路口交通安全隐患,完善路口渠化、减速、让行等标志标线系统。6月底前,每个乡镇要排查整治道路交叉口、临水临崖、急弯路段不少于10处(街道5处),通过安装波形防护栏,凸面镜,减速带,路口警示柱、弯道诱导标志等方式消除安全隐患,每个乡镇街道对排查出的隐患路段要建立一处一档,整治前照片和整治后照片,并于6月20日前报送市道安办存档。上半年全市支路口安装减速带和警示柱不少于200处,增设弯道诱导标志不少于100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