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建瓯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市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深入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南政办〔2019〕51号)等文件精神,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各项工作在持续深入推进中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9年,我市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于政务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8516件,主动报送“两馆”文件共1297件。
2.主动公开信息类别
我市公开了各政府机关制作的规范性文件,与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以及政府工作报告;公开了市政府重要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等重大事项;公开了与公众密切相关的社会救助、扶贫信息、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信息。
3.重要决策部署执行公开情况
今年发布《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瓯政办〔2019〕23号)等信息,对市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报告提出的重要部署事项,实事求是地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明确公开部署内容、时限要求、责任单位等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全面公开年度全市重大项目情况。截至2019年底,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市重点项目信息67条,其中重点建设项目批准实施信息28条,建设进展信息27条,政策规定和优惠政策12条,并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提供项目建设相关办事服务和在线咨询,全面覆盖了重大项目建设全流程。
4.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推进就业教育等领域信息公开。就业方面,市政府网站开设“劳动就业”专栏,今年公开就业相关信息44条;利用“建瓯市劳动就业中心”微信公众号主动推送有关公开企业招聘职位及条件等信息。教育工作方面,招生考试、教育收费、项目建设、招生考试、务工人员子女随迁就读、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称评定等问题,都在公开栏和网上进行公开。二是推进医疗养老领域信息公开。卫生医疗工作方面,对我市总医院建设、医疗健康精准扶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引进高层次医疗人才等重大工作开展宣传解释,及时向社会公开新修订和出台政策条款。养老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国家和地方层面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老年人补贴、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清单等业务信息。同时,为使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工作透明度,市政府网站每月15日定期在“通知公告”栏将享受社会救助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三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疫苗监管等民生方面信息。今年以来,市政府网站公示食品抽检结果396批次、GSP认证结果5家次、行政处罚信息36条。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消费警示信息4条,法律解读2条。四是推进住房建设征地补偿等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棚改及三旧改造项目征收(拆迁)补偿方案,公开安置住房建设信息和分配情况,做好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和建设进度情况公开工作,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情况。今年,“征用拆迁”栏共公开土地征用与房屋拆迁信息15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14件,其中网络申请11件、信函申请3件,均依法依规答复,办结率达100%。截至2019年底,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投诉举报等情况。
(三)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继续强化“建瓯市人民政府网”为我市第一信息公开平台,加大对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完善工作。建瓯市人民政府网设置了6个专题专栏,7个一级栏目,33个二级栏目,44个三级栏目。在政务公开板块重点领域信息栏目扩大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的公开范围,细化了栏目分类,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数据和信息。二是优化政府网站建设,全面梳理进驻政务大厅服务事项、服务信息公开情况,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做好管好政务新媒体阵地,明确保障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充分用好“两微一端”平台,做好各类政务热线电话对外公开,提高热线服务水平。三是设置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我市档案局、图书馆制定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管理办法,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管理,各级各部门每月5日、25日向市档案局、图书馆送交主动公开文件,以备公民日常查阅。2019年1月,我市档案局完成改造建设并投入使用,既达到了国家、省档案局的要求,又使档案局面向群众的社会服务功能和窗口环境面貌得到了一个较大的提升。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今年,我市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办主任为副组长,从多方面对网站建设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形成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密切协同的工作格局,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进一步健全制度建设。今年,我市下发《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瓯政办〔2019〕74号)等文件通知,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任务要求和工作重点,规定了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提出了政务公开具体要求,统一了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发布途径,规范了保密审查程序、提升了舆论引导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细化监督考核工作举措。我市制定下发了《2019年度市直单位绩效考评业务工作实绩及自身建设考核办法》(瓯政办网传〔2019〕89号),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完善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二是持续加强对网站的日常巡检和督查。根据上级检查结果对网站内容更新、互动回应、错别字、错误链接等进行整改,对政府网站开展自查自评,每季度主动公开政府网站自查情况报告,每半年对网站内容保障情况进行一次通报。三是规范政务新媒体。落实专人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对不符合要求的政务新媒体进行通报,采取得力措施促进我市新媒体账号进一步规范,切实发挥政务新媒体应有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7 | 17 | 1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5049 | 504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1540 | 1540 |
行政强制 | 0 | 78 | 78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2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72 | 21470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5 | 1 | 0 | 0 | 0 | 0 | 1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1 | 0 | 0 | 0 | 0 | 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5 | 1 | 0 | 0 | 0 | 0 | 1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部门主动开意识不够深入,对政务信息公开流于表面。二是工作落实力度不够,特别是政策解读工作,有些政策文件虽附有解读材料,但内容过于简单化,解读要素不全。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我市将继续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管理条例》宣传力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新《条例》要求,已让各级各部门全面梳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和免于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界定,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进一步强化各部门主要领导责任意识,加强对政务公开事项的督查督办。二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政策解读机制,严格执行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情况报送督查制度,正确把握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确保政策解读与公文办理环节的有机融合,提高政策文件解读率,做到群众看得到、听得懂、用得上、信得过、能监督,有效避免误解误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