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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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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访谈
访谈时间:2020-08-24 15:00 访谈嘉宾:建瓯市教育局副局长周捷夫 访谈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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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瓯市教育局副局长周捷夫 2020-08-24 15:00
    大家好!
  • 主持人 2020-08-24 15:00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光临建瓯市政府网,今天我们邀请到建瓯市教育局副局长周捷夫与网友做互动交流。
  • 网友 2020-08-24 15:02
    今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中如何有效做好疫情防控?
  • 建瓯市教育局副局长周捷夫 2020-08-24 15:03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形式下,市教育局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将疫情防控要求贯穿到中小学招生入学的每一个环节,做到精准防控、精细防控。要求各校制定招生入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网络报名、校园电视转播抽签实况等方法,切实避免或减少人员聚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招生入学工作。
  • 网友 2020-08-24 15:06
    我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依照什么原则组织招生?
  • 建瓯市教育局副局长周捷夫 2020-08-24 15:07
    城区小学采用划分招生片区的方式保障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城区初中校采用多校联合划片按比例抽签保障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入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阶段毕业生原则上采用对口直升本校初中部就读的方式安排入学。
    城区各中小学在保证城区户籍生入学和有学位余额的前提下,采用家长自主选择报名的方式接受随迁子女入学申请,并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入学对象。
  • 网友 2020-08-24 15:10
    今年我市城区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有哪些新变化?
  • 建瓯市教育局副局长周捷夫 2020-08-24 15:11
    一是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要求,首次采用了网络预报名与线下材料提交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招生工作;二是建瓯一中恢复初中部办学招生,城区初中校七年级学位有所增加。但由于今年全市小学毕业生人数近6900人,达到近年来的高峰,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大量增加,因此城区初中七年级招生压力仍然很大。
  • 网友 2020-08-24 15:12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是哪些?
  • 建瓯市教育局副局长周捷夫 2020-08-24 15:15
    小学招生对象: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乡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来我市城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初中招生对象:具有城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乡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来我市城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应届毕业生。
  • 网友 2020-08-24 15:20
    不及龄儿童能否提前入学?适龄儿童缓学如何办理?
  • 建瓯市教育局副局长周捷夫 2020-08-24 15:21
    国家《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因此,不满六周岁的儿童不能进入小学阶段就读。
    国家《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家长在办理缓学申请时应提供必要的医学证明材料并经同意后方可缓学。
  • 网友 2020-08-24 15:25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都要遵循免试就近原则吗?
  • 建瓯市教育局副局长周捷夫 2020-08-24 15:27
    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遵循免试就近原则,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招生学校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 网友 2020-08-24 15:31
    如何保障残疾儿童无障碍接受义务教育?
  • 建瓯市教育局副局长周捷夫 2020-08-24 15:33
    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符合送教上门服务条件的6-15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要组织送教上门服务,并纳入学籍管理。
  • 网友 2020-08-24 15:37
    随迁子女入学是如何规定的?
  • 建瓯市教育局副局长周捷夫 2020-08-24 15:38
    以务工证明材料和居住证明材料为主要依据接受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申请。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入学应提供务工证明、居住证明、户籍证明等。
  • 网友 2020-08-24 15:47
    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如何保障?
  • 建瓯市教育局副局长周捷夫 2020-08-24 15:48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市教育局依据各相关部门提供的经审核认定符合照顾规定的学生名单,逐一落实优抚、优待政策。
  • 网友 2020-08-24 15:53
    新生如何办理学籍?
  • 建瓯市教育局副局长周捷夫 2020-08-24 15:54
    学校将认真审核拟招收的每名学生信息,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在学生报到后,及时为学生办理新建学籍,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起始年级新生的电子学籍应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注册、审核、确认。家长应积极、完整、正确的提供建立学籍所需的相关信息,协助学校完成学生学籍档案建立。
  • 主持人 2020-08-24 15:58
    好的,非常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也非常感谢周副局长在百忙之中参加我们这个节目。本次访谈到此结束,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 建瓯市教育局副局长周捷夫 2020-08-24 15:59
    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