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政办网传〔2020〕78号
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精神,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我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二、工作目标
(一)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我市市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及乡镇(街道)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并在政府网站上对社会公众公开。
(二)2021年12月底前,初步建立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建立政务公开线下专区,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完善法定公开事项和依法自治事项公开清单,完善优化村(居)务公开渠道,促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三)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基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坚持试点先行,探索建立其他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统一公开。
三、主要任务
(一)编制政务公开标准目录。10月20日前,涉及26个试点领域的市直部门(见附件1)及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对照梳理规范(见附件2),结合本部门权责清单与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于10月20日前发送至市政务公开办,邮箱:x3833124@163.com,联系电话:3833489。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市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完成本级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于10月30日前发送至市政务公开办。
(二)畅通政务公开渠道。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全面优化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开设统一专栏,集中发布市政府、市直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市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等场所,建设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线下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三)推进村(居)务公开。2021年12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梳理村(居)级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通过村(居)民微信群、益农信息社、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形式,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内容,建立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并根据后续要求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在村(社区)设置信息查阅点或配备查阅设备,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建瓯市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3),领导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市政务公开办成立工作专班,负责统筹督促日常工作。各级各部门也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把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纳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按照分工安排,细化工作举措,认真抓好组织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理顺工作思路。要按照提高效率、方便办事的原则,围绕“五公开”以及发布、解读、回应、传播、公众参与等政务公开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要进一步完善工作规则,统一工作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和保密审查制度,实行标准化操作;要按照科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字把关的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在法定范围内依照规定程序开展。
(三)强化队伍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工作职责,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按时间节点和步骤措施全力开展工作,确保全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化工作有序推进。
(四)强化监督检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工作自觉性,市政府将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纳入2020年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定期对各单位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对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市级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2.市级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梳理规范(另发)
3.建瓯市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0日
附件1
市级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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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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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市发改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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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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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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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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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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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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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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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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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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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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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市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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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市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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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 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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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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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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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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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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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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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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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市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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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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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市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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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市城市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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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市城市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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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建瓯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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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市税务局 |
附件3
建瓯市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锡明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陈勇彪 市政府办副主任(正科长级)
成 员:黄德辉 市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
郭志强 市市场监管局二级主任科员
池李春 市生态环境局二级主任科员
杨自友 市发改科技局副局长
林雄珍 市民政局副局长
夏水泉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雷相文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詹金旺 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宜端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刘家旺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林礼章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
李启宏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副主任
张建荣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级主任科员
林佳能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主任科员
谢才生 市图书馆馆长
张雅金 市档案馆副馆长
林启轩 顺阳乡人大主席
魏金华 徐墩镇人大副主席
张建鑫 吉阳镇党委组织委员
黄东荣 房道镇党委组织委员
周辉通 南雅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饶万富 小桥镇党委组织委员
张勇伟 玉山镇党委副书记
叶能华 迪口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吴岳峰 东峰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跃辉 东游镇党委组织委员
康晓红 小松镇党委组织委员
林 瑛 川石乡政府四级主任科员
张其升 水源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黄友滨 龙村乡党委组织委员
张雄斌 芝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杨观贵 通济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谢胜峰 瓯宁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翁淑贤 建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政府办,办公室主任由陈勇彪同志兼任,成立工作专班,成员由龚泉晖、蔡丽萍、郭毓玲、刘颖组成,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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