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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古树名木保护的公告

瓯政〔2021〕22号

 

瓯政〔2021〕22号

 

 

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古树名木保护的公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古树名木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与文化的象征,是绿色文物,活的化石,是自然界和前人留给我们的无价珍宝。古树名木对研究本市的历史、文化、气候、自然条件等有着重要的科学价值,保护古树名木就是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历史资源、保护绿色家园。

根据《福建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发现古树名木资源申请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按照技术规范要求组织开展原遗漏古树名木资源的调查、鉴定工作,全市共新发现古树220株,古树群3个,古树群面积3.73公顷,古树群总株数163株。现根据《福建省绿化委员会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认定福清等39个县(市、区)新发现古树名木资源调查成果的批复》(闽绿委〔2021〕2号)文件精神,为有效保护古树名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市220株(散生57株、群株163株)古树名木列入建瓯市古树名木并挂牌实行重点保护(见附件),现予以公布。请各乡镇(街道)各村、各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采取严格有效的措施保护好古树名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点击下载):建瓯市新确认古树名木名录(含3个群163株)

 

 

 

建瓯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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