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次 性 告 知 单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工伤保险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主体
建瓯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九条: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事项性质 公共服务
事项类别 即办件
通办范围 建瓯市
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办理程序 受理->决定
审查标准 受理:申请材料齐全。
决定: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做出经办结果。
办理形式
1、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2、网上申请:最多去窗口次数不超过0次;
3、窗口申请:最多去窗口次数不超过1次。
纸质材料提交方式 邮递收取/窗口收取
办理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快递送达
申报材料
1.《基本信息变更表》;
2. 修改普通信息的相关资料(附件)。
法定时限 2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不包含补件时间)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无
收费标准 无
收费方式 无
是否可预约办理 是
结果名称 如审批通过,予以盖章确认。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3:00-6:00)
受理地址 建瓯市万春一品9号楼12层建瓯市社保窗口
邮编:353100
责任部门 建瓯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 0599-3857262/3830206
监督电话: 0599-3838106
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建瓯市)网站:http://npjo.zwfw.fuji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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