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政办网传〔2022〕31号
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8号)精神,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函〔2022〕2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2年建瓯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健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制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提高信息公开度,保证信息公开专栏每个月至少更新1次,坚决杜绝信息公开周期长、公开量较少、在某个时间段集中突击公开、超期公开等行为,要制定完善本地、本部门信息发布工作流程,落实信息发布三级审查制度,在公文拟稿时同步确定公开属性,与文件同时审签,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要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主动公开的各类文件、通告、公示、清单等权威信息,应首先在市政府网站及本部门信息公开专栏上发布。
二、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要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保证当面、互联网及电话等各种申请渠道畅通。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和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特别是做好涉及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城市建设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建立包括市政务公开办、发改科技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司法局、乡镇(街道)及有关法律界人士的多方沟通协调机制,确保答复依法依规。
三、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适应基层群众信息获取习惯和现实条件,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建立线下村(居)务公开栏发布机制,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调联动。完善市图书馆、档案馆政府信息查阅专区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开展村(居)务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编制工作。
四、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及解读。建立健全动态更新工作机制,在市政府网站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各级各部门起草公文(包含代市政府起草的公文)时,如属于具有普遍约束力,面向广大社会公众,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或其他涉及法律法规运用等政策性较强的文件,要及时和市司法局对接进行合法性审核,并及时向市司法局提供文件制定说明。要起草政策解读材料,与文件同时审签,报送市政务公开办。解读内容应包括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解决问题等。其中,涉及企业群众等办事的,要说明惠企利民措施,执行标准、受理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涉及执法事项的,要说明执行范围、执行程序、执行标准等;涉及贯彻执行上级政策的,要说明创新点。政策解读材料不能简单精简或摘抄政策文件。要及时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
五、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5号)要求,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负责牵头收集市政府年度重大(重点)建设项目及每个项目相关的项目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进展、质量安全监督、竣工信息等项目建设全要素信息,建立目录清单,在市政府网站集中统一发布并动态更新,供市民和企业查阅。
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门机构负责,配齐配强队伍,保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相对专职、相对稳定。要深入了解政务公开各项规定措施,定期会商解决本地、本部门存在的政务公开疑难问题,将落实政务公开的理念贯穿于日常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对照任务分解表提出的工作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将任务分解表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市政务公开办将不定期开展线上及线下抽查检查,对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附件:2022年建瓯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2年建瓯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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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
工作要求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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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 |
1.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
各责任单位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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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 |
市工信商务局 市文体旅局 市人社局 市交通运输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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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推动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 |
市发改科技局、市住建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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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
市市场监管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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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 |
5.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已出台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 |
市税务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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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 |
6.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 |
市发改科技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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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 |
市发改科技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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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推动扩大有效投资。 |
市发改科技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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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
9.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 |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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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增强多方协同合力。 |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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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个人隐私。 |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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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 |
12.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将各级政府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及时传达至相关群体。 |
市人社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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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培训。 |
市人社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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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 |
市人社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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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15.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助力公共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
各责任单位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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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
16.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2022年10月底前在本机关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做好动态更新工作。 |
市司法局 |
市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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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市政府及其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有序推进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
市司法局 |
市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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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逐步探索建立本地区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
市司法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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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 |
19.加强统筹,以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制度体系,为行政机关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同时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 |
各责任单位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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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优化政策咨询服务 |
20.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建设统一的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丰富完善。 |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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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2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 |
各责任单位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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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
市司法局 |
有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职能的市直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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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 |
23.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 |
市政府办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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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
24.2022年底前,政府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
市大数据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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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 |
市政府办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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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 |
市大数据中心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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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
27.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 |
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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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的协调联动。 |
各责任单位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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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2022年底前,完成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同时推进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
市政府办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市图书馆 市档案馆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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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
30.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 |
各责任单位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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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持续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 |
市政府办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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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加大对本地、本系统的工作指导力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
市政府办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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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对照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地、本系统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 |
市政府办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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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督促整改。 |
市政府办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
政务新媒体矩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