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政综〔2022〕80号
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东峰镇新建住宅小区
命名及小区、自然村更名的批复
东峰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东峰镇新建住宅小区命名及小区、自然村更名的请示》(峰政〔2022〕104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对你镇新建住宅小区命名及小区、自然村更名,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1.位于东峰村东部、东峰中心幼儿园对面小区,2006年开始建设,为新庵田变更建设用地,用于村民宅基地建设,该地段原为新庵旧址,命名“新庵小区”。
2.位于东峰村东部后洋仔口“上林街160号”小区,2010年开始建设,安置大际水库移民,现有新建房41栋,现更名“东屯新村”。
3.东峰镇裴桥行政村辖下自然村——福源自然村,共有68户222人口。为继承和发展该村北苑贡茶文化遗产,现更名“壑源自然村”。
以上地名的命名更名,请按2022年5月1日最新《地名管理条例》和《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给予公布和执行标准地名。
此复
建瓯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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