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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森林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

瓯政办网传〔2022〕54号

 

 

瓯政办网传〔2022〕54号

 

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森林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1-2023年森林综合保险工作的通知》(南林综〔2021〕20号)要求,我市森林综合保险工作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中心支公司(以下称保险公司)中标。2022年,我市应参加森林综合保险面积429.8682万亩(生态林面积97.093万亩,商品林保险面积332.7752万亩)。其中已完成面积:生态林面积97.093万亩,已全部完成林权人10%的保险费缴纳审核审批工作。商品林保险已完成福建省建瓯市市属国有林场15.9208万亩、福建省建瓯水西国有林场0.8186万亩、福建省建瓯福人林业有限公司23.9011万亩、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2.0197万亩的审核工作,由投保单位缴纳25%保费。未完成面积:应保集体商品林(村集体和个人所有)290.115万亩。保费情况:林权所有者承担25%的保费,即每亩保费为0.375元,共需缴纳保费108.793125万元。

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集体林权明晰到户,林地经营权落实到户,林业经营面积小而分散,林农投保意识有待提高。为确保省政府提出的持之以恒地推进森林综合保险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结合我市处置松材线虫灾害及松改任务,集体商品林290.115万亩的林权所有者应承担保费108.793125万元,各乡镇(街道)需高度重视,按以下方案抓好落实:

1. 保险公司先按上述面积进行审核,及时予以确认保险(从2022年4月1日起计算参保时间)。各乡镇(街道)需于2022年12月底前落实收取上述保费。

2. 2022年12月底前保费未收到位的乡镇(街道),由保险公司列出清单,经林业局复核后先行垫付。各乡镇(街道)于次年3月底前收齐保费后统一将保费上缴林业局。

3. 2023年起,各乡镇(街道)应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落实收取保费,确保于当年3月底前与保险公司对接投保。

 

附件:建瓯市商品林综合保险投保明细表

 

 

              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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