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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瓯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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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7日在建瓯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建瓯市财政局 童明春

 

各位代表:

受建瓯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建瓯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的开局之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和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落实落细“五促一保一防一控”,抓实抓好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财政收支运行平稳,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的财力支撑。

(一)2022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15.1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88.46%,同口径增长3.3%,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1.5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98.1%,同口径增长8.8%。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35亿元(含中央补助收入、上年结转和一般债券安排的支出),同口径增长8.91%。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6.4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61.84%,下降8.66%,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降。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9.59亿元(含中央补助收入、上年结转和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同口径增长106.52%,主要是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增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4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40万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6.47亿元,增长4.5%。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6亿元,增长7.72%,主要是享受待遇人数逐年上升,养老金等社保待遇调整提高。滚存结余4.2亿元。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财政厅核定我市政府债务限额78.76亿元,其中,2022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25亿元,增长44.8%。全市政府债务余额快报数73.5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2.95亿元、专项债务50.57亿元,严格控制在核定的限额内。

2022年,全市共发行政府债券26.44亿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券1.7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3.3亿元,再融资债券1.44亿元。

(二)落实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有关规定,以及市人大预算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的要求,加强预算收支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有力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1.全力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促进产业发展提速增效。全市支持做强主导产业,着力培优扶强龙头企业,培育发展一批重点产业集群。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交通基础建设和生态绿色发展。支持我市围绕“做靓一座城、做强一根竹、做大一瓶酒、做优一片叶、做好物流一张网”培育龙头企业,以商招商、延链扩链,把生态优势转变为发展优势、把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逐步汇聚、壮大可持续发展财源。坚持把科技作为财政支出重要领域,加大创新投入,落实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技改专项行动等惠企政策。

二是助推市场主体加快发展。落实各项制度性和阶段性减税降费措施,预计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3.3亿元。认真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779.17万元。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扶持企业做大做强,拨付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投资奖补、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技改补助、增产增效奖励资金等惠企资金3248万元。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向上争取并落实医改促进项目世行贷款资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融资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森林及烟叶保费补贴资金共计1190.47万。

三是支持投资消费稳步增长。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26个,额度23.3亿元,主要投向市委和市政府确定的交通、农林水利、生态环保、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重点领域,有效发挥债券资金投资拉动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推进全市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交通及公路建设类。上级投入资金1880.09万元,其中:农村公路养护投入资金1457万元、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行业油价补贴投入资金423.09万元。)。加强PPP项目管理,全市累计落地项目4个,总投资11.29亿元。促进出口企业发展,培育我市外贸竞争优势,兑现外贸出口企业稳定和促进外贸发展奖励资金796.61万元。支持开展“全闽乐购”活动,积极打造“福茶、福酒、闽菜、闽品、万福商旅”等特色消费品牌。

2.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民生投入持续加大。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精打细算、节用为民,持续增加民生福祉的投入,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市公共财政支出314878万元,同比增支17031万元,增长5.7%,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83.9%,加大对“三保”经费保障力度,财政支出主要有:教育支出658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3831万元、农林水支出3677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6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380万元。

二是疫情防控有效保障。全市下达7643万元,重点支持设备和防控物资、医疗机构基本建设、核酸检测、应急物资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人员补助等方面。医保基金全额承担疫苗购置及接种费用,支持全民免费接种,做好各类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经费保障。

三是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拨付就业专项资金844万元;拨付低保特困人员生活保障金6898万元,孤儿基本生活费250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1253万元,临时救助542万元,社区运转经费155万元;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贴等1711万元,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104万元,义务兵家属优待155万元,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35万元。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各类群体待遇落实等。

四是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拨付各项教育惠民资金7404.8万元,保障学前教育生均经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杂费等政策得到落实。推进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拨付中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资金2740万元,其中包括朱子学校薄弱校改造;拨付校舍安全保障长效资金支持吉阳中学、吉阳中心小学等学校的校舍安全建设;支持高铁、玉山、小桥、建安等四所幼儿园建设。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3570万元,计生奖扶等专项2573万元;为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而实行的乡村人口进城购房补贴、以及扩大享受购房补贴对象等房地产去库存政策,达到预期效果。总计有购房户850户申请购房补贴,补贴金额1853.47万元。统筹1200万元,支持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风险排查,加强安全生产、消防事务、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经费保障,投入450万元建设安全文化主题公园。加大文体惠民和文物保护投入。投入432.5万元支持融媒体、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服务和文物征集保护,拨付360万元支持省运会场馆建设和赛事经费保障。

3.支持生态文明和城乡建设

一是生态省建设持续深化。坚持资金投入与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相匹配,集中财力实施蓝天、碧水、碧海、净土四大工程。创新财政引导机制,健全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环境保护类资金投入5120万元(含本级安排)。其中:上级投入资金298.89万元(中央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投入资金29.17万元、城市环卫工人小屋设施建设项目投入资金20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补助资金249.72万元)。围绕推动实现区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把握“十四五”关键期、窗口期,持续推动碳达峰行动,谋划被列为全省三大试点项目之一建瓯市林竹碳中和创新体系建设工程项目,争取到最高额度补助资金7000万元,省财政厅将实施项目三年,期间持续投资。 

二是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为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2年有82个行政村申报开展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完成财政奖补项目82个,受益人口17.42万人。项目工程预算总额3145.63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总额2050万元,群众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村容村貌有了很大改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38.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57万元;“雨露计划”省级补助资金68万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省级补助资金12万元,支持一村一品示范村建设省级补助资金100万元,生产恢复补助81.5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0万元。安排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2013.45万元。

三是城乡建设品质不断提升。聚焦“千年建州·理学名城”定位,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做好资金保障,谋划4.8亿元智慧城市公共泊位提升改造等3个营利性项目,银行贷款授信18.2亿元,全年争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债7个、9亿元。筹用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支持公租房保障、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及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做好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从棚户区改造逐步向老旧小区改造建设方面发展,拨付中央及省上棚户区改造指标资金170万元,比上年减少125万元,下降42.3%;老旧小区改造指标资金1454万元,比上年增加370万元,增长34%。

4.推进财政重点领域改革

一是财政体制改革稳步开展。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部署,根据《建瓯市市级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实施零基预算,旨在打破支出固化格局,调整存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财政体制改革,规范财政性资金支出,制定出台《建瓯市2022年-2026年乡镇(街道)财政体制管理方案》。

二是政府债务管理不断加强。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加强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监管,明确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规范用途调整,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为做好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将2022年按计划应偿还的地方政府债券本息3.97亿元和隐性债务本息3亿元纳入财政预算,并通过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动态监测全市政府债务变动情况。

三是预算绩效管理深入实施。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加强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相挂钩,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落实市县预算绩效管理,市级层面和省级示范县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根据财政部考核结果,我市进入全国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前200名。

四是国资国企改革协同推进。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全面推进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已完成公司制改革21家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改革工作,拟定建瓯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及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继续加大对国有资产公开处置力度,按资产处置办法严格规范程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交易,确保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

5.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一是依法接受监督有效落实。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建瓯市2022年预算等决议,精心组织预算执行,主动配合市人大预算监督。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及时批复部门预算、下达转移支付资金。依法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决算、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充分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认真办理建议提案。

二是财政资金监管持续强化。建立健全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涉及资金6.26亿元。运用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提质扩面增效,累计监管资金超5.45亿元。围绕稳步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上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细化支出预算类型,对项目内容、标准、绩效等在一体化系统进行精准申报、全面审核,科学规范申报预算,持续提升地方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督促预算单位落实公务卡制度,开展预决算公开和落实政府过紧日子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检查。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工作取得实效,预计2022全年完成评审项目127项(含往年结转项目),送审金额22.6亿元,核减金额1.87亿元,核减率8.28%。

三是财政法治建设更加完善。扎实开展以宪法、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会计法等为重点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落实重大财政决策程序、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等制度,使法治成为财政研究决策、实施管理、组织执法、提供服务的基本遵循。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持续完善内控制度体系。

2022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和市政府正确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同时,我们也看到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新的经济下行压力和我市经济结构现状影响财政收入增长,疫情形势持续演变增加收入增长的不确定性;基层“三保”支出压力加大;政府债务负担较重,偿债压力较大。对此,我们既正视困难,又坚定信心,将采取积极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始终牢记“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重点和结构,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

(一)预算编制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实事求是、科学预测。坚持收入预算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需要相适应,与积极财政政策相衔接,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二是优化支出、保障重点。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化财政支出重点和结构,加强资源统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合理确定财政支持政策和标准,保障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托幼、住房等重点支出。

三是精准施策、提升效能。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加强财政金融协同联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提升财政政策资金效能。

四是深化改革、注重绩效。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严肃财经纪律。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全过程,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资源配置效率。

五是防范风险、兜牢底线。坚持财力下沉,加大转移支付的调节力度,助企纾困和基层“三保”,特别是保基本运转,兜住兜牢民生底线。政府债务要合理适度,发挥带动有效投资的作用。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二)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计增长1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17.1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增长5.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2.2亿元。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税收返还1.14亿元、上中央补助15.46亿元、调入资金7亿元、剔除上解上级1.8亿元和归还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2.16亿元,全市收入合计31.84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84亿元,增长5.5%。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12.43亿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安排支出(含调出资金)12.43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22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5亿元。按照精算平衡原则,安排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9亿元。当年收支结余0.6亿元。

三、扎实做好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预算安排,我们将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资源统筹,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积极培育财源,强化收入统筹管理。加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与本级同领域资金的统筹使用,加大对投向相近、零星分散资金的整合力度。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促进项目加快实施。盘活部门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节俭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把节支腾出来的宝贵财政资源用到稳增长、调结构、优环境、促创新、惠民生等重点领域上。

(二)强化精准施策,全力稳增长惠民生。不折不扣落实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帮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风险化解等的支持力度。专项债券重点用于支持中央及市委和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合理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拉动有效投资。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保持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在八成以上,落实好市委和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保障,持之以恒办好民生实事。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深入实施一批重大民生工程,推动解决就业、教育、医疗、“一老一小”、社会保障等领域短板,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三)强化风险防控,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密切关注基层财政运行风险,加大财力下沉力度,更好落实助企纾困和“三保”支出,确保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统筹做好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安排,处理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依法落实到期法定债券偿还责任,确保全市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按时足额兑付。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监测和预警通报,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增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四)强化改革创新,提升财政政策效能。全市全面实施零基预算,加强专项审核、指导监管,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更加突出绩效导向,扎实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中跟踪监控、事后评估问效,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稳步扩大直达资金范围,确保资金直达使用单位、直接惠企利民。

新的一年,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市政府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精心安排促发展、精准施策提效能,埋头苦干、勇毅前行,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加快“千年建州·理学名城”建设,全方位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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