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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劳动就业中心关于失业保险待遇发放时间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1-11 16:40
来源:建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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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劳动就业服务局
关于
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全省统一业务经办
规定的
通知,2023年全省失业保险待遇为“当月申领、次月发放”
,
原当月发放的失业待遇改为次月发放(1月暂停)。享受总月数不变。
建瓯市劳动就业中心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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