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以下简称《国家清单》)文件精神,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构建形成全国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根据《国家清单》要求,市审改办牵头梳理上级设定、本地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编制我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抄送市审改办。
二、文件制定依据
(1)《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闽政办〔2022〕50号);
(2)《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南政办规〔2022〕17号)。
三、文件主要内容解读
经梳理,《建瓯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讨论稿)确认我市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计277项。其中,市直相关部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248项;中央、省属、南平市属单位行政许可事项21项;我市地方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8项。
政策咨询:建瓯市行政审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82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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