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安交警与交通部门通过车辆动态监控系统与路面监控核对,你司所属车辆闽H15363(黄)、闽H16511(黄)车辆动态监控系统长期不在线却有路面行驶记录(名单详情见附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请你司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即日起7个工作日内速至建瓯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交通运输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道路运输作业安全。
对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车辆,我局将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
特此公告。
建瓯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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