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设定依据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14号)第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向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开放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程序,界定可供查询的内容,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点、自助终端或者电话、网站等方式提供查询服务。 第十五条第一款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点应当设立专门窗口向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第十五条第二款 参保人员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本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需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本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被委托人需持书面委托材料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需要书面查询结 果或者出具本人参保缴费、待遇享受等书面证明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提供。
事项性质 公共服务
事项类别 即办件
通办范围 全国
审批条件或标准
城乡居民保参保对象
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办理程序 受理→决定
审查标准
受理:申请人材料齐全,属于参保范围的,当场受理。
决定: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做出决定。
办理形式 1、建瓯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办理;
2、提供全流程网上办理(在线申请、网上预审、网上受理、网上办结),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网上申请:网上申请最多去窗口次数不超过0次
窗口申请:窗口申请最多去窗口次数不超过1次
纸质材料提交方式 窗口收取/邮递收取
办理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邮递送达
申报材料
1、身份证或社保卡(若可查询到电子证照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说 明: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窗口查询。
2、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查询。
3、通过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福建居民养老保险”自助查询。
4、在村级便民信息化平台查询。
注:针对涉及证照的复印件,提供免费复印服务。
法定时限 受理后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即办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依据 无
收费标准 无
收费方式 无
是否可预约办理 是
结果名称 无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到9月30日)调整为下午:15:00-18:00)。
受理地址 建瓯市天马北路中环广场6号楼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
邮 编 353100
责任部门 建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咨询电话 0599-3865365
监督电话 0599-3865628
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站:https://zwfw.fuji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