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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违法违规开垦茶山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征求意见
2024-05-30~2024-06-06 状态:征集结束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生态资源保护力度,遏制非法侵占林地、违法违规开垦茶山等破坏生态的行为,确保森林覆盖率不下降,推动茶产业健康发展。拟在我市范围内发布开展违法违规开垦茶山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邮件、书信、电话等形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5月30日—2024年6月6日。

(二)反馈意见形式:

1.通过建瓯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反馈;

2.电子邮箱反馈:jolyjghd@163.com;

3.书面意见反馈请寄至:建瓯市水西路230号林业局302办公室,邮编:353100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99-3834230

附件: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违法违规开垦茶山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建瓯市林业局

      2024年5月30日

  

     

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违法违规开垦茶山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

全体市民: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生态资源保护力度,遏制非法侵占林地、违法违规开垦茶山等破坏生态的行为,根据《森林法》《水土保持法》《福建省森林条例》《福建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南平市《关于全市绿色生态茶园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修订)》精神,确保森林覆盖率不下降,推动茶产业健康发展,自即日起在我市范围内开展违法违规开垦茶山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 禁止开垦种植茶叶区域:一是所有林地(以国土三调数据认定的林地为准)。二是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历史古迹遗址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地,25°以上陡坡,地质灾害危险点,基本农田,集中式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以及主要公路、铁路、河流、重点水库一重山,城市、集镇周边一重山,云际山、黄华山、白鹤山、莲花山等公园规划区等区域。

二、  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17日前在一般商品林地上违规种植的茶山,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签定整改承诺书,按照“头戴帽,腰束带,脚穿鞋”的要求,即按照在茶园四周边界、茶园内所有路两旁,按2米种植1株的标准(折合60株/亩)进行生态修复。

三、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17日前在生态公益林地(包括为生态公益林的原毛竹林)上违规种植的茶山,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签定整改承诺书,按照“头戴帽,腰束带,脚穿鞋”的要求,即按照每亩均匀套种110株(按照3米×2米种植)乡土阔叶树或观花、观叶树种的标准进行生态修复。

四、2020年1月1日以来在林地上毁林种茶的须立案查处后按不同地类的复绿标准进行生态修复。2023年11月20日后毁林种植的茶山与至2024年5月17日后未经乡镇、街道备案开垦种植茶叶新植茶山一律拔除复绿。

五、生态修复应保证种植的苗木成活率达85%以上。

六、市政府相关执法部门合力从快查处生态破坏严重的毁林开垦的案件。

七、城市管理局对公告之日后仍进行全坡面开垦的挖掘机等工具及设备进行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集中至乡镇、街道政府指定的场所20天。

八、乡镇、街道对建瓯辖区范围内的挖掘机、茶苗企业进行逐一登记造册,及时掌握挖掘机、茶苗的数量及去向。

九、 对发现违法、违规种植茶叶3片(含3片)以上的或种植茶叶面积超120亩的行政村,发现违法、违规种植茶叶5片(含5片)以上的或种植茶叶面积超200亩的乡镇、街道,暂缓采伐办证审批,整改后再恢复审批。

十、2024年5月17日起,新、扩、改建的茶山实行乡镇、街道备案管理制度。

十一、本公告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建瓯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