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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城区学校七年级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2024-06-07 18:26 来源:建瓯市教育局 作者: 责任编辑: 
  建瓯市教育局文件

瓯教〔202481

 

 

建瓯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

城区学校七年级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据《义务教育法》和《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送其按时入学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以在家学习或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的“私塾”“读经班”等形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闽教办基〔20248 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闽教基〔202410)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做好我市2024秋季城区学校七年级招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1.2024,我市城区初中学校七年级招生采用对口直升和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对象城区户籍学生和随迁子女学生两类。城区户籍迁入时间截止至2024630日。

2.在安排城区户籍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若有学位余额,将分批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安排分为对口直升批、优先批、基本一批和基本二批四个批次进行。

3.九年一贯制学校毕业生(不含城区户籍毕业生)原则上直升本校初中部就读,不参加城区其他初中校招生(不含民办初中自主招生)。九年一贯制学校安排直升对象入学后,若有学位余额,可继续招生,直至计划完成。

4.录取资格不得变更或转让,所有学生一经录取,不得再参加其他学校招生,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并取消该生普通高中招生定向生资格(91日前,放弃城区初中学校录取资格,回户籍所在乡镇中学就读的除外)。

5.为全面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对不同残疾状态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分类安排。属轻度残疾的儿童少年,可采用随班就读的方式到普通学校就读;属中、重度残疾的儿童少年可根据残疾类型安排至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因残疾程度原因,确实无法到普通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由学籍所在学校实施送教上门,送教方式为入户教育和网络教育。

6.严格落实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招生结束后,严禁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以及招收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

二、城区户籍学生七年级招生入学

(一)城区户籍生申请就读城区初中学校的报名与录取方法。

采用电脑随机位和自主选择竹海学校、高铁新区实验学校水西实验学校芝华中学(政府购买学位)就读相结合的方式安排城区户籍生入学。

1.城区户籍生申请建瓯一中、建瓯二中、建瓯三中、建瓯四中(简称“城区四校”,下同)就读。

监护人应于6278:00-2818:00,通过手机登陆闽政通APP进入入学一件事选择“建瓯市”完成网络报名,报名时应选择“城区四校”选项。由市教育局组织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完成资格审核后,按四所学校的招生计划数比例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安排至一所学校入学。

城区小学毕业生。应按学籍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将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送交学校进行户籍审核。

非城区小学毕业生。应于628将申请入学学生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小学毕业生登记表(非建瓯市辖区小学毕业的可提供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或由毕业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原件)送交教育局基教股进行资格审核。

特别提示:

1)73进行城区户籍生“城区四校”电脑随机派位派位结果将以手机短信的形式通知报名注册手机号,家长也可到毕业小学查询派位结果。

2)电脑随机派位按派位单位分别进行,城区各小学分别为一个独立的派位单位,非城区小学毕业生作为一个派位单位进行电脑随机派位。

3)各城区小学每个班级可推选2名监护人到电脑派位现场监督派位活动的进行;教育局在非城区小学毕业生监护人中随机抽取6名代表参加派位活动。

2.城区户籍生申请竹海学校、高铁新区实验学校水西实验学校或芝华中学(政府购买学位)就读。

城区小学毕业生应于614向学籍所在学校提交《城区户籍毕业生竹海、高铁、水西、芝华七年级入学申请表》(附件3),报名时只可选择一所学校。

非城区小学毕业生应于628前向市教育局基教股提交《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竹海、高铁、水西、芝华七年级入学申请表》(附件3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小学毕业生登记表(非建瓯市辖区小学毕业的可提供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或由毕业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原件),报名时只可选择一所学校。

特别提示:

1)城区户籍毕业生申请竹海、高铁、水西芝华七年级入学,无需进行网络报名,73日公布入学名单

2当申请水西实验学校就读人数超过学校学位数时,将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学对象,未能派位成功的将安置到芝华中学(政府购买学位)就读。

(二)城区户籍生申请就读乡镇初中学校的报名与录取方法。

监护人应于614日前向乡镇初中学校提出书面申请,乡镇初中学校应于621将名单汇总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并确定录取名单。此类学生录取后不再参与其他学校招生

三、随迁子女学生七年级招生入学

(一)接收随迁子女学校及录取原则

1.建瓯一中、建瓯二中、建瓯三中、建瓯四中、水西实验学校(初中部)竹海学校(初中部)高铁新区实验学校(初中部)芝华中学(政府购买学位)在安排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入学后,若有学位余额,均可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

2.第二小学、建州小学学籍的随迁子女毕业生,只可选择直升水西实验学校(初中部)芝华中学(政府购买学位)就读回户籍地初中校就读

3.竹海学校、高铁新区实验学校学籍的随迁子女毕业生,只可选择直升本校初中部就读,或回户籍地初中校就读。

4.其他符合城区初中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毕业生,根据所具备的条件选择相应报名批次,并通过网络报名方式申请城区初中校入学。如符合条件的人数少于相应学校学位余额数的,全部安排入学,如符合条件的人数多于相应学校学位余额数的,则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学对象。

(二)随迁子女招生批次及办法

1.随迁子女毕业生对口直升批。

随迁子女毕业生对口直升批招生对象为具有第二小学、建州小学、竹海学校、高铁新区实验学校学籍的随迁子女毕业生。

1)第二小学、建州小学学籍的随迁子女毕业生监护人应于614日前向学籍所在学校领取《第二小学、建州小学随迁子女“小升初”入学确认表》(附件4),填写完整后送交学籍所在学校。水西实验学校芝华中学报名就读人数多于学校学位余额数,则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学对象未派中的直接安排至另一所学校或回户籍地就读73日确定入学名单

2)竹海学校、高铁新区实验学校学籍的随迁子女毕业生监护人应于614日前向学籍所在学校领取《九年一贯制学校随迁子女“小升初”入学确认表》(附件5),填写完整后送交学籍所在学校。73日确定入学名单。

2.随迁子女优先批(含房票购房)。

随迁子女优先批招生对象为符合优先批条件的随迁子女。

报名时需提供的纸质材料有:优先批申请材料(详见附件7和我市小学发放的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建瓯辖区外小学毕业的可提供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或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原件)

(1)“城区四校”随迁子女优先批。“城区四校”在安排城区户籍生入学后,若有学位余额,可接受符合优先条件的随迁子女(不含第二小学、建州小学、竹海学校、高铁新区实验学校毕业的随迁子女)网络报名。

748:00-18:00通过手机登陆“闽政通”APP进入“入学一件事”选择“建瓯市”完成网络报名,报名时应选择“城区四校优先批”选项;75日,监护人将纸质材料送交建瓯二中报名点,由市教育局组织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完成资格审核后,按四所学校的学位余额数比例,710日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各校入学名单。

(2)水西实验学校、芝华中学、高铁新区实验学校、竹海学校随迁子女优先批。以上所学校在安排城区户籍生和对口直升对象入学后,若有学位余额,可接受符合优先条件的随迁子女网络报名

748:00-18:00通过手机登陆闽政通APP进入入学一件事选择“建瓯市”完成网络报名,报名时只可选择一所学校;75日,监护人将纸质材料送交建瓯二中报名点,由市教育局组织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核。710日公布入学名单。

特别提示:

1)710进行城区四校随迁子女优先批电脑随机派位报名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将以手机短信的形式通知报名注册手机号。不符合优先条件的可参加后续批次报名。

2)市教育局将在报名随机抽取30名监护人代表到电脑随机派位现场监督派位活动的进行。

3.随迁子女基本

随迁子女基本批招生对象为老城区实验小学等六所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建瓯辖区外小学毕业的非建瓯户籍随迁子女。

城区各初中学校在安排随迁子女优先批入学后,若有学位余额,可接受符合基本一批条件的随迁子女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的纸质材料有:基本批申请材料(详见附件7老城区实验教育总校实验小学等六所小学发放的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建瓯辖区外小学毕业的可提供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或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原件)

71015:001118:00通过手机登陆闽政通APP进入入学一件事选择“建瓯市”完成网络报名,报名时应选择“城区四校”或其他有开放报名的城区初中学校712日,监护人可自行选择将基本批纸质申请材料送交至建瓯一中、建瓯二中建瓯三中或建瓯四中四个报名确认点中的任意个进行现场确认市教育局组织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后,按学校的学位余额数比例,714日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校入学名单。

特别提示:

(1)714进行“随迁子女基本一批”电脑随机派位报名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将以手机短信的形式通知报名注册手机号。未成功派位和不符合基本一批条件的可参加后续批次报名。

(2)市教育局将在报名随机抽取30名监护人代表到电脑随机派位现场监督派位活动的进行。

4.随迁子女基本

随迁子女基本批招生对象为不具备“优先批”和“基本一批”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

城区各初中学校在安排基本一批随迁子女入学后,若有学位余额,可接受符合基本二批条件的随迁子女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的纸质材料有:基本批申请材料(详见附件7和我市乡镇小学发放的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建瓯辖区外小学毕业的可提供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或由毕业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原件)

71415:001518:00通过手机登陆闽政通APP进入入学一件事选择“建瓯市”完成网络报名,报名时应选择“城区四校”或其他有开放报名的城区初中学校;716日,监护人可自行选择将“基本批纸质申请材料”送交至报名学校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市教育局组织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后,将按学校的学位余额数比例,于718日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各校入学名单。

特别提示:

1)718进行“随迁子女基本二”电脑随机派位,报名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将以手机短信的形式通知报名注册手机号。符合随迁子女基本二批报名条件但未被录取的学生,可以在719日向尚有学位余额的学校,以线下报名的方式再次报名,也可回户籍地学校入学。

2)市教育局将在报名随机抽取30名监护人代表到电脑随机派位现场监督派位活动的进行。

四、民办学校自主招生

峻德中学、芝华中学自主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经教育局批准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其中,峻德中学七年级自主招生450人;芝华中学七年级自主招生90人。

有意向报名民办学校初中七年级自主招生的,应在616日前向学校报名,报名时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学校完成报名资格审核后,如报名人数未超过自主招生计划数,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自主招生计划数,将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学对象。电脑随机派位时间为623日,地点为所选择报名的民办学校。已确认入学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不再参与其它初中学校的招生。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学生,原则上在初中阶段的三年学习过程中不得转学至我市其他初中学校就读

学校不得通过举办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合作提前选拔学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生源摸底;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得违规进行招生宣传,以虚假信息误导和欺骗学生及监护人;严禁向学生收取入学“保证金”。

五、招生优待政策

符合政策规定照顾入学的,严格按文件精神执行,监护人应于614日之前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

1.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手续根据《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瓯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和办理规定的通知》(瓯政办〔201857号)文件执行。符合条件人员根据人才类别分别向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咨询和申请办理。

2.在我市注册的二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手续根据《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瓯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和办理规定的通知》(瓯政办〔201857号)文件执行。符合条件人员向市住建局咨询和申请办理。

3.军人子女入学手续根据《南平市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南政联〔20161号)、《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闽政联〔20171号)文件执行。符合条件人员向市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咨询和申请办理。

4.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手续根据《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51号)文件执行。符合条件人员向市应急管理局咨询和申请办理。

5.优秀运动员入学手续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参加省以上体育比赛和培养输送优秀运动员奖励办法的通知》(南政办〔2012132号)文件执行。符合条件人员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咨询和申请办理。

6.现任下派村支书子女入学手续根据《中共建瓯市委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下派干部激励机制的意见(试行)》(瓯委〔201016号)文件执行。符合条件人员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咨询和申请办理。

7.台商、台胞子女入学手续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促进南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南政综〔2018254号)文件精神执行。符合条件人员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咨询和申请办理。

六、其他事项

双(多)胞胎家长在提交报名材料的同时还应填写《双(多)胞胎七年级入学派位方式申请表》(附件6),明确选择以“捆绑”或“不捆绑”的方式参与电脑随机派位。未递交申请的将视为监护人默认以捆绑的方式参与电脑随机派位。

七、实施阳光招生

1.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不得以与部门(单位)“共建”名义违规招生;严禁招收任何名义的“条子生”;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建立学籍,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档案,不得为实际未在校就读的学生建立学籍信息。

2.各校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积极做好正面宣传。将政策核心内容制成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便于群众理解和使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广泛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都市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招生入学政策,及时为群众解疑释惑,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市纪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负责全程监督,教育局将会同纪检组加强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管,严肃查处各类招生腐败行为。学校要及时公布招生结果,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实施。

4.本文由教育局负责解释,业务咨询电话:3862617;招生纪律监督电话:3859894

附件:

1.2024城区初中七年级招生计划数

2.2024城区初中七年级招生日程安排

3.城区户籍毕业生竹海、高铁、水西、芝华七年级入学申请表

4.第二小学、建州小学随迁子女“小升初”入学确认表

5.九年一贯制学校随迁子女“小升初”入学确认表

6.双(多)胞胎七年级入学派位方式申请表

7.随迁子女申请就读材料清单

 

 

 

               建瓯市教育局

               202467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南平市教育局

建瓯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教育分管领导

建瓯市教育局             202467日印发


  

  附件1:

2024年城区初中七年级招生计划数

学校

班级数

学位数

备注

建瓯一中

18

900

四所学校捆绑报名按学位数比例采用电脑随机派位

建瓯二中

6

300

建瓯三中

6

300

建瓯四中

6

300

竹海学校

(初中部)

4

200

招生计划优先用于

本校六年级毕业直升入学

高铁新区实验学校

(初中部)

4

200

招生计划优先用于

本校六年级毕业直升入学

水西实验学校

4

200

 

芝华中学

(政府购买学位)

4

200

 

芝华中学

自主招生

2

90

招生办法详见

芝华中学自主招生简章

峻德中学

自主招生

10

450

招生办法详见

峻德中学自主招生简章

合计

64

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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