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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建瓯市“两徐”竹经济产业项目 招商政策(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2024-06-18~2024-07-17 状态:征集结束

根据南平市政府办要求,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瓯市“两徐”竹经济产业园招商政策进行研究讨论,现就《南平市建瓯市“两徐”竹经济产业项目招商政策(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6月18日-2024年7月17日。

    二、反馈意见形式:

    1.电子邮箱:jmb3822135@163.com

    2.联系地址:建瓯市瓯宁路68号市政府四楼

    3.联系电话:0599-8200180

    附件:南平市建瓯市“两徐”竹经济产业项目招商政策(试行)(征求意见稿)



                                建瓯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4年6月18日



南平市建瓯市“两徐”竹经济产业项目招商政策(试行)(征求意见稿)


    1.“两徐”园区工业用地招拍出让底价10万元/亩。

    2.对新入驻“两徐”园区建设三层及以上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并投入生产的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三年内予以补助。对第三层部分按每平方米120元补助,第四层及以上部分每增建一层每平方米补助增加20元。补助面积按联合验收合格且实际投入生产的面积计算,累计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3.对新入驻“两徐”园区单个项目总投资达5亿元及以上的企业,完工投产后,按照项目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300万元。

    4.对“两徐”园区内新实施的技改项目,设备投资额达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完工投产后,按照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300万元。

    5.对入驻“两徐”园区的企业,开票销售额首次突破5亿元的,奖励30万元;开票销售额首次突破10亿元的,再奖励30万元。

    6.对入驻“两徐”园区政府投资标准厂房的租赁企业,给予1年免租培育期,1年后按测算成本〔土地投资成本和建安成本为计算基数,乘以银行当期(长期贷款)基准利率所得的确定值〕支付租金。鼓励企业在投产后6年内购买标准厂房,如年度亩均实际开票销售额达到400万元(含本数),按土地出让价格、厂房建造成本购买;如未达到上述条件或投产6年后购买的,按土地出让价格、厂房建造成本加上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资金成本购买。

    7.对首次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及循环经济企业,在上级奖励基础上(下同),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5万元;对首次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5万元;对首次新列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5万元;对首次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8.对首次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研究中心、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小(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重点实验室的,在上级奖励基础上(下同),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对首次获评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首次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本政策适用于“两徐”园区入驻的竹木企业及其产业链配套项目,自发布之日起试行两年。由建阳区、建瓯市分别负责各自辖区内企业的申报、兑现。本政策与其他政策属同一类型的,采取“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