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建瓯市委办公室 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瓯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瓯委办发〔2024〕1号),我市已组建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现从发文之日启用新印章“建瓯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原“建瓯市城市管理局”印章同时作废并停止使用。
附:印章印模
建瓯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