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建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建瓯市顺阳乡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 拟征地面积:0.1220公顷。
2. 征地范围:东至顺阳乡人民政府院内空坪;西至顺阳乡人民政府院内空坪;南至顺阳乡人民政府围墙;北至顺阳乡人民政府院内空坪。
具体位置详见建瓯市顺阳乡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红线图。
3.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瓯市顺阳乡溪东村。
4. 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建瓯市顺阳乡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利益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0日由建瓯市顺阳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权属调查、开展土地征收工作,由顺阳乡人民政府签订征地协议,并由有资质的中介单位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建瓯市人民政府对以上事项的真实性负责。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顺阳乡溪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公示时间从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5日,共11个工作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附件:建瓯市顺阳乡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红线图
建瓯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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