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提交市政府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116件,其中会议期间115件,闭会期间1件,内容涉及农业、交通、教育、文化、经济、养老、城建等多个方面。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真研究部署,及时梳理分解,并于3月20日将人大代表建议交办各承办单位。各承办单位明确办理职责,强化办理措施,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确保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推进顺利。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从总体上看,今年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推进有序、规范、扎实。截至目前,会议期间的115件、闭会期间的1件人大代表建议均已在规定时限内答复代表,答复率100%,满意率100%。
一、建议办理情况
(一)办复建议中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57件,占48.7%
如唐灼旺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民水稻种植补贴的建议》(第062号),主要反映目前我市水稻种植成本高、利润小,建议加大种植补贴力度,提高农民种植水稻的意愿和积极性,保障我市水稻种植面积和产量。对此,我市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积极探索提高农民种植水稻的积极性,保障粮食安全方面新思路和新措施。一是加大对种植再生稻的补贴。2023年,为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对种植头季机收再生稻的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户等,每亩良种补贴50元,化肥补贴180元,病虫害低指标防治药剂补贴120元,共计300元。2023年补贴面积7485.5亩,补贴金额262万元。2024年继续加大补贴力度,种植头季机收再生稻的补助标准从每亩350元提高到500元,预计补贴面积将达14000亩,补贴金额700万元,增长幅度168%。二是对水稻机插秧进行补贴。为鼓励水稻种植的全程机械化,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种粮积极性,对机插育秧秧盘每亩补助20元,机插育秧基质每亩补贴50元,机插良种补助每亩50元,共120元。2023年补贴面积12703.83亩,补贴金额达152.45万元。2024年继续对水稻机插秧进行补助,每亩120元,预计补贴面积将达18000亩,补贴金额216万元,增长幅度42%。三是对种粮大户进行补贴。为鼓励水稻种植的适度规模经营,对种植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进行补助,每亩40元。2023年补贴面积71825.83亩,补贴金额287.3万元。2024年继续对种植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进行补助,每亩40元。四是对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进行补助。为促进水稻生产的社会化服务,2023年,对单季水稻开展全程机械化服务的(耕、种、防、收四个环节)每亩补助80元,再生稻全年每亩补助96元。对单环节开展机械化服务的,机插每亩补助40元,机防每补助8元,机收每亩补助8元。2023年补助金额130万元。2024年继续对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进行补助,现已申请上级补助资金250万元,资金增长幅度92%。五是对水稻保险保费进行补贴。2023年,我市政策性水稻保险投保面积332740.15亩,每亩保费15元,总保费499.11万元,其中政府补贴80%,金额为399.29万元,农户承担20%,金额为99.82万元。2024年继续实施政策性水稻保险,政府补贴保费80%。六是加大水旱轮作的宣传引导。水旱轮作对改良土壤结构,调节土壤理化性状,减少土传病害,保护地力,促进土壤的可持续利用都具有重要意义。农业部门已利用电视、新闻媒体、宣传画等不断地加大宣传引导。
如蔡琦颖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持续推进“双减”政策落实,全面推动校外培训依法治理的相关建议》(第098号),主要反映“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我市仍有少数学科类培训班以各种形式隐蔽存在,存在学科类培训机构反弹风险。对此,市教育局会同市场监管局和民政局,研究部署培训机构监管和整治问题,积极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和联合执法行动,有效监管我市校外培训机构。一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双减”良好氛围。市教育局通过主流媒体、公众号等发布重要提醒、告家长书、温馨提示等方式,加强对“双减”精神、理性对待校外培训、慎重选择机构和预收费监管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通过正面引导,积极争取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通过家校配合,化解家长的焦虑情绪,引导孩子树立科学的成长观,为促进孩子全面发展提供一个相对宽松环境。二是加强监管力度,持续规范校外培训。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联合治理,一旦发现存在超范围经营的培训机构,由相关部门立案查处。积极受理培训机构投诉等案件,根据提供的线索,严肃查处隐形变异等违规培训,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及时报备,规范机构办学,在开学初,要求各民办教育机构签规范办学承诺书、招生备案表、课程安排表、收费表表等并报备教育局备案。以年检为抓手,将规范办学、规范收费、规范教学、规范宣传、规范资格、规范安全等列为年检范畴。由市场监管局定期对全市已登记的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检查,依照部门职责,重点检查是否依照要求明码标价,是否存在未按规定收费等现象。围绕“规范学科培训”、“落实资金监管”、“加强广告宣传管控”等方面,对我市证照齐全的7家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了多次全覆盖检查,在按时限开展培训、设立资金监管账户、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全面停止广告播发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组织开展涉高考学科类培训机构专项巡查,开展寒暑假、节假日和双休日巡查等,有效打击地下和隐形变异的培训,有力监管我市学科类培训机构暑期违规培训行为。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监管专项行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平安消费”专项行动等,充分利用”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发挥牵头统筹作用,全方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三是加强制度约束,发挥监管职能。下发《开展2024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开展全面排查,杜绝安全隐患,加强行政执法,严查违规培训;根据《建瓯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民办教育年检工作的通知》,按年检评估标准开展年检工作;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五一节”期间校外培训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加强违规学科培训排查治理,强化监管,持续开展宣传引导。借助各种制度的约束,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四是加强行业自律,营造良好环境。建立行业自律机制。结合“双减”政策,制定并宣传明确的行业规范与政策,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与检查,让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不得为中小学在职教师提供从事有偿辅导的场地或其他条件、不得与中小学联合开展招生或培训、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诱使中小学生参加培训等方面加强自律,避免形成不正当的竞争关系。为中小学生创造一个更加公平、健康的学习环境,同时保障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向公众通报校外培训机构的相关信息,包括资质、收费标准、教学质量等,保障家长和学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二)办复建议中所提问题已列入计划、正在落实、逐步解决的50件,占42.7%
如江林平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建瓯市吉阳镇加快融入环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发展带,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第008号),指出了我市吉阳镇融入环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发展带的重要意义。对此,我市发改科技局会同林业局、生态环境局、文体旅局、吉阳镇等部门就提出的建议进行积极研究和探索。一是加大资金支持。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农村产业融合园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债重点领域,指导吉阳镇谋划建瓯市吉阳四宝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项目总投资2.12亿元,拟争取专项债1.5亿元;建设节能系统、监控系统、智能充电设施,给排水系统、照明等配套设施等。目前项目已通过国家发改委初审。同时,文体旅局积极通过多种渠道争取乡村旅游项目资金,新建吉阳村、巨历口村两座旅游公厕,改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接待能力。二是加强政策支持。申报吉阳镇新桥村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与中国中建设计有限公司开展合作,编制建瓯市“千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编制,按照编制方案拟规划打造以“吉阳四宝产业融合示范园”为主题的乡村振兴示范带,策划“农旅”为主题进行产业项目配置,延伸种植加工和服务等相关产业链条,目前已初步策划产业类项目3个,项目总投资1.2亿元。在吉阳四宝小镇举办红色之旅游启动仪式,现场发布6条精品红色之旅旅游线路。三是加快要素保障。建瓯市吉阳四宝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目前已完成可研批复,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正在办理。环境保护部门对吉阳镇辖区内所有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督促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进行备案,并对吉阳镇新桥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配套管网项目,将生活污水纳管,收集集中处理。同时,交通运输部门正在谋划建瓯市房道镇经万木林景区至建阳考亭书院道路建设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国道528建瓯市房道镇,经万木林景区、吉阳镇宅墩村,沿县道851(徐房线)、县道854(丰新线)、国道237线至建阳区考亭书院。目前已向上级申请将该项目纳入环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发展带项目。
如李招福代表提出的《关于以人才振兴推动乡村振兴的建议》(编号075号),主要反映目前建瓯市农村人才队伍的数量和质量同快速发展的乡村建设难以匹配,特别是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公共服务人才、乡村治理人才等专业人才的缺乏,是目前推动乡村振兴的最大短板,通过人才振兴推动乡村振兴迫在眉睫。对此,我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等部门积极研究,相互配合,着力推进建议落实。一是精准“引才聚才”。2024年,扎实推进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吸引283名大学生上岗实习,引导大学生投身基层服务。与福建农林大学、农科院等科研院校共建福建建瓯稻渔科技小院,柔性引进15名博导、硕导及硕士生常驻小院。组建茶产业发展高级顾问团,聘请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专家学者6名,持续助力建瓯“三茶”融合发展。鼓励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试点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培育扶持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非遗传承人等新型职业农民,每年评选20名左右南平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实施乡贤“回归工程”,加强与异地商会、重要乡贤联系对接,借助“乡贤返乡恳谈会”“企业家下午茶、晚餐会”等活动加强信息交流,设立异地商会、镇街商会“闽北乡贤联络处”23个。印发《“到建瓯市、助乡村兴”活动实施方案》,聚焦“五个一”优势产业,通过以奖、赛、投、研、聘等方式引导乡贤能人返乡创业。二是做好“留才用才”。持续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组织双羿竹木、双龙戏珠等15家民营企业与18个村结对共建,实施“兴村”项目19个,争取中央、省民族任务资金66万元。在人才项目申报评选培训、基层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向基层一线倾斜,事业单位工作岗位,乡镇基层优先充实。在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方面,坚持一线工作人员优先。持续强化全市人才队伍建设,2023年选派福建省科技特派员40人、团队科技特派员11个、法人科技特派员3个,从乡土人才中选派建瓯市本级科技特派员72名。确认表彰建瓯市第二批优秀人才77名,选树“建州传统工匠”和“建州工匠”51名,推荐确认南平市级农村实用人才3人。三是全力“选才育才”。创建建瓯市青年人才驿站和稻渔科技小院人才驿站2个南平市级示范站,致力于推介我市人才政策、组织创业指导、技能培训等人才服务,驿站累计开展培训活动20余场,培训学员1000余名。坚持引育并举,持续加强全市教育医疗储备人才培养,依托省内高校为定向培养医疗教育人才55名。实施地方特色产业人才培养项目,培训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1410人次,高技能人才209人。持续开展“满天星”本土电商人才培育工程,2023年举办电子商务培训班6期、培训学员283人。邀请创业导师进行项目辅导巡诊,鼓励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参加省、南平市优秀创业项目评选。为创业者提供马兰花创业培训,2023年共提供4期的创业培训,培训人数达120人;成立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站(龙知味),将以市中心工作区、乡镇覆盖工作点的形式,为更多的创业者提供帮扶。
(三)办复建议中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一时无法解决的9件,占7.7%。
如叶学财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开通小松旅游公交线路的建议》(第078号),主要建议为了保障安全和助推小松旅游产业发展,开通小松旅游公共交通线路。市交通局反馈因我市目前拥有的100辆新能源公交车,不符合《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指引(试行)》规定,且近年来我市公交公司运营困难,暂无力购买新车,所以目前无法开通乡镇短途旅游公交。目前市交通局会同文体旅局等单位积极向上级部门探索推动解决相关问题。
如叶荣华代表提出的《关于豪栋村征地回拨地落实的建议》(第086号),要求尽快落实市村道岔化线C777和职业中专学校实训基地一期、二期征地回拨地的规划、项目立项和用地审批等手续。对此,市自然资源部门积极向上对接,但因该地块未在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内,且按上级政策,目前无法进行相应的调整,该事项还需持续跟踪推动。
二、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办理工作责任进一步落实。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年初,市政府主要领导就人大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单位认真研究代表提出的每一个问题,高质量办好每一件建议。办理过程中,市政府领导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对重点建议,专题研究形成办理方案和答复意见,对于解决难度较大的问题,市政府领导亲自统筹协调,结合办理工作方案,要求相关部门拟定工作举措,有力地推动了办理工作。
(二)规范办理程序,办理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市政府办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制定下发《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办理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的通知》(瓯政办网传〔2024〕7号),进一步明确了办理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切实提高办理工作质量。本着对代表高度负责的原则,以科学、精细、扎实、高效的工作作风,狠抓过程管理,紧紧把握分办交办、催办督办、跟踪回访各个环节,做到事前有部署、事中有指导、事后有监督。同时,按照“一建议一台账”要求,根据业务性质对人大代表建议进行分类登记,制定办理台账和催办、督办的时间节点。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及时掌握办理进度,在每个时间节点前通过平台催办、电话催办、现场督办等方式,做好提前告知、逾期预警、进度评估、落实反馈,确保办理工作整体有序。
(三)强化督查指导,办理工作实效进一步提升。为办好每一件建议,进一步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市政府办在建议办理过程中,紧紧围绕提高办理质量,抓好办理工作的跟踪和督查。一方面对答复函格式、内容进行严格把关,避免发生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合理的现象;另一方面针对落实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如职责不明晰、涉及范围广等,及时进行调整,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建议办理落实,保障建议办理成效。同时,在督办力度上,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人大代表委,通过领导督办、重点催办、专人承办等措施,积极做好建议的跟踪督查、督办工作。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今年,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和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人大代表的期望和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部门积极性不够,尤其是需要跨部门综合办理的建议,办理部门间不同程度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承办部门缺乏协调推动的主动性、积极性;二是个别部门与代表联系沟通不够积极主动,对代表的意见了解不够,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个别承办部门办理建议的质量不高,答复过程中空话、套话过多,对不能办理的原因解释不清楚,一些问题没有认真研究,缺乏具体措施。针对这些不足和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认真加以解决。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是代表行使国家权力和参政议政职能的直接体现,是加强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途径。下一步,市政府将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不断增强做好建议办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认真研究办理好代表们提出的每一件建议,着力将建议办理工作转变为密切联系群众、推动自身工作的过程,切实发挥好人大建议对政府工作的积极推动作用。
(二)进一步完善办理机制。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吸收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并结合实际,持续探索办理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一是强化沟通协调,提高办理水平。按照办理工作原则和要求,严格要求承办单位按照“先沟通后办理”、“先沟通后答复”的要求,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交流,对代表提出的实质问题,做到逐一答复、正面答复,确保让代表100%满意。二是强化时限要求,提升办理质量。对建议办理实行限时办结制,实施动态管理和定期催办,确保建议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结。并对所有答复件的格式、文字、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层层审核,做到回复意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程序、格式规范,针对性强,态度诚恳、有理有据、文字精炼、表述准确。
(三)进一步加强督查指导。市政府督查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作用,将督办工作贯穿于办理工作始终,把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过程作为各承办单位改进工作、改进作风和完善决策的过程。一是注重协作督办,及时跟踪建议办理情况,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共同督促办理工作的落实。二是强化过程督查,定期不定期对各承办单位办理进度和质效进行督导检查,督促承办单位按要求扎实开展办理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回复。三是坚持结果导向,采取电话催办、书面督办、现场督查等形式,督促各承办单位认真办理。严格审核办理答复内容,将答复内容与建议内容进行对照,将答复内容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对照,将建议要求解决的问题与客观实际相对照,结合实际,查缺补漏,依法合规,规范答复,有效提升人大建议办理质量。
建瓯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