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福建省运政数据清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年审有效期逾期180天及以上的车辆注销其道路运输证。(详见附件)
现将年审逾期180天未审验车辆信息予以公式,公示期从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5日。公示期满依照规定将其《道路运输证》注销。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建瓯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联系电话:0599-3734931。
建瓯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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