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资金拨付的公示
2024-12-18 08:20 来源:建瓯市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19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2024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7号)精神,用于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260万元,现已完成项目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新评定的省级合作社优质社省级家庭农场优质场补助资金160万元。新评定的省级合作社优质社4个:建瓯市俊丰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建瓯市兴旺水稻专业合作社、建瓯市玉森林业专业合作社、建瓯市天耕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每个补助30万元,120万元;新评定的省级家庭农场优质场4家:建瓯市吉阳镇迎风飞舞家庭农场、建瓯市老茶农家庭农场、建瓯市水源乡橘子红家庭农场、建瓯市擎天岩智有家庭林场每家补助10万元,计40万元。以上项目已经通过验收合格予以拨付项目资金

2、家庭农场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即建瓯市农尚种植专业合作社,项目已经通过验收合格予以拨付项目资金10万元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承担建设项目主体:建瓯市友福果蔬专业合作社、建瓯市房道田友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建瓯市富源果蔬专业合作社、建瓯市莲花岗茶叶专业合作社、建瓯市明华农机专业合作社、建瓯市康粮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等6个南平市级合作社优质社和建瓯市房道镇与根同艺家庭农场、建瓯市房道镇畲风家庭农场、建瓯市南雅镇绍鑫家庭农场等3家南平市级家庭农场优质场,每家补助10万元,共计90万元,以上项目已经通过验收合格予以拨付项目资金

 

公示期7(20241218-20221225)

监督电话建瓯市农业农村局 0599-3738208  

政局 0599-3855277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建瓯市农业农村局

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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