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20250109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将权利人陈荣仙依法申请的不动产登记事项予以公告,公告期15个工作日,自2025年01月09日至2025年02月07日止,敬请有关林权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对登记事项认真查对,共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建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权利人 |
共用情况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小地名 |
林班 |
小班 |
不动产面积(亩) |
土地用途 |
使用期限终止日期 |
陈荣仙 |
单独所有 |
350783006009JE00046L00000001 |
建瓯市小桥镇高门村 |
江南 |
124 |
11-2(1)、7、8(1) |
23 |
有林地 |
2033-12-31 |
备注 |
发包方:建瓯市小桥镇高门村民委员会 |
权利人:陈荣仙 |
建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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