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建瓯市人民政府 >  政务公开 >  公示公告
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核查处置和风险控制信息公示(2025年第1号)
2025-01-10 15:21 来源: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责任编辑: 访问量:
  
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核查处置和风险

控制信息公示(2025年第1号)

 

2024918日,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对龙游仕清酒类经营部进行抽检,2024年10月16日,我局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No:JKS24620234(该违法行为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查处)。

一、抽检情况

产品:荔枝罐头,800g/罐,商标:观音泉和图形

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No:JKS24620234

生产日期:2024-01-02

二、处罚情况

经查,上述抽检不合格的荔枝罐头,标称生产者名称为建瓯市西沶食品罐头厂,通过走访调查,实际生产者为南平琦益果食品有限公司。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荔枝罐头的行为事实上构成生产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当事人未取得许可从事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并冒用他人许可从事生产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一条以及《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通知》(2023)第十一条规定,我局作出责令南平琦益果食品有限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同时对当事人予以如下处罚:

1、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4660元;

2、罚款108000元;

合计罚没112660元。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当事人供述称,在生产标注日期为“2024-01-02”的荔枝罐头的时候,该公司的厂房还在建设过程中,也没有生产许可证,因为不想放弃市场,所以就先用建瓯市西沶食品罐头厂的生产许可证号,印制了部分标签进行生产。当事人和建瓯市西沶食品罐头厂有业务来往,建瓯市西沶食品罐头厂提供给当事人他们厂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材料。在后续当事人销售产品给经销商的时候,就将建瓯市西沶食品罐头厂提供的材料提交给经销商。当事人公司生产的荔枝罐头会产生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的原因,是因为其用来制作荔枝罐头的荔枝是冷冻产品,荔枝的供货商为了荔枝好看使用二氧化硫做了护色处理,所以用这些荔枝做罐头就会被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

整改情况:1、已引导该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成功获取食品生产许可证。

2、加强员工知识培训。组织生产管理者、品管员、工艺和配料员等相关人员学习多了解食品安全标准知识,不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3、严格落实原辅材料、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的进货查验制度,严把进货关,如实做好食品原料及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

4、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每批次必检,产品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完整齐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销售,发生问题要及时召回。

 

            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欢迎关注建瓯市政府微信公众号“建瓯政
务”,随时在手机上关注本站更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