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稳定发展粮油生产若干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建瓯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5日
附件
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
稳定发展粮油生产若干措施》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2025年稳定发展粮油生产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组织实施。
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 月 日
2025年稳定发展粮油生产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福建省、南平市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坚持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着力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切实提高种粮效益,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持续推动粮油生产稳定发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鼓励双季稻规模化种植
为促进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责任制工作的有效落实,在全市范围内安排种植双季稻1万亩。早稻在4月20日前插秧,面积以插秧机GPS面积为准。为了确保完成我市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提高粮食产量,对2025年种植双季稻的种植主体予以补助,具体补助措施如下:
1. 种植双季稻3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500元。
2.种植双季稻30亩以上的,除享受每亩补助500元外,还可叠加享受省级最高200元补助和每亩40元的种粮大户补助。
优先统筹中央、省级财政奖补资金。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98号)文件的2025年福建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关于“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中安排资金,对30亩以上规模种粮及再生稻种植主体进行叠加补贴”、“叠加补贴采取当年补上年的方式,具体补贴标准、方式由各县(市、区)据实确定”的规定,再次统筹耕地地力保护资金。统筹耕地地力保护资金的规模化种植补助于次年发放。如次年无耕地地力保护资金,缺口资金由市财政统筹保障。
二、鼓励再生稻规模化种植
为增加粮食产量,提高种粮效益,促进粮食安全,鼓励发展1万亩再生稻规模化种植。对种植再生稻30亩(含3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350元。面积以插秧机GPS面积为准。优先统筹中央、省级财政奖补资金。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98号)文件的2025年福建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关于“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中安排资金,对30亩以上规模种粮及再生稻种植主体进行叠加补贴”、“叠加补贴采取当年补上年的方式,具体补贴标准、方式由各县(市、区)据实确定”的规定,再次统筹耕地地力保护资金。统筹耕地地力保护资金的规模化种植补助于次年发放。如次年无耕地地力保护资金,缺口资金由市财政统筹保障。
三、建立大豆增产增效示范片
为有效提高大豆种植效益,提升各类经营主体规模发展大豆积极性,在全市建立大豆增产增效示范片4315亩以上,示范带动全市5.7万亩大豆生产任务目标的完成。大豆示范片要求相对集中连片种植20亩以上,每亩种植9000株以上,每亩补助500元。试验示范推广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实现一地两用,示范面积1500亩,每亩补助300元。统筹中央、省级财政奖补资金,缺口资金由市财政统筹保障,
四、建立高粱增产增效示范片
为切实提高我市高粱种植的技术,增加种植效益,在全市建立高粱增产增效示范片1500亩,示范片每亩补助400元。资金由市财政统筹。
五、鼓励撂荒山垅田复垦种粮
引导撂荒山垅田复垦种粮,推进撂荒山垅田集中连片复垦、连片种粮。对撂荒山垅田进行整治,并种植粮食作物的,相对集中连片1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500元。各乡镇(街道)要制定相应政策统筹资金,推进撂荒地整治。统筹省级、南平财政奖补资金,缺口资金由市财政统筹保障,
六、开展粮食产能增产模式攻关
建立粮食增产模式攻关和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大力推广头季机收再生稻、水稻机插秧、叠盘暗出苗、水稻精确定量栽培、测土配方施肥、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等一批先进适用、增产增效、绿色生态技术。注重绿色、生态、可持续技术的组装示范,全面实施新品种、新技术、新肥料、新农药、新机具等水稻“五新”。重点抓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等高产高效绿色增产技术模式。
七、提高粮食生产抗风险能力
建立完善市救灾备荒粮食作物种子储备制度,根据全市农业用种数量和自然灾害发生等风险情况确定储备量,全市储备0.8万公斤用种量,用于灾后恢复生产和应急扩种粮食。开展水稻种植政策性保险,中央、省级财政共承担保费补贴比例为80%,农户自行承担保费20%。
八、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拓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渠道,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资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经核定后,及时纳入补充耕地指标库。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2.6844万亩,确保在2025年1月底前完工5月底前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建设规模5万亩,投资1.5亿元,预计2025年6月开工建设,12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各乡镇(街道)要按时序进度完成建设任务。
九、推进种业创新
积极开展粮食类种业创新,加快选育一批新品种。大力推广粮食作物优良品种和关键性的增产增效技术,鼓励落户建瓯市的种业企业培育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种,培育1个国家级审定品种给予奖补3万元,培育1个省级审定品种给予奖补2万元。种子企业在用地、融资、科技创新等方面享受工业园区项目同等政策。奖补资金由市财政统筹。
十、鼓励和支持粮食品牌创建
支持和鼓励粮食生产、加工经营主体争创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对2025年度新获得有机食品、绿色食品证书、农产品地理标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粮食类生产主体,建瓯本级财政分别给予每个产品资金补助1万元。
十一、强化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
乡镇(街道)要落实粮食生产任务,分类明确耕地用途,强化落实耕地利用优先顺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不得规模流转耕地用于种植生长周期为全年的槟榔芋等非粮油作物。
十二、鼓励乡镇街道出台配套政策
各乡镇(街道)要转变观念,真抓实干,不等不靠,增加财政投入,相应出台稳定发展粮油生产的政策措施。统筹项目资金尤其是旧村复垦、县级土地开发分成补助资金用于落实粮食任务及撂荒地复垦种粮,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在聚焦扶持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粮食生产的同时,加大农机社会化服务力度,鼓励成立农机联合社和农机服务联合体,加快发展面向小农户和粮食生产薄弱环节的托管服务。
本政策措施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涉及的资金奖补政策以2025年1月1日为起算基准日。该政策由建瓯市农业农村局解释。
附件:建瓯市2025年稳定粮食生产种植面积任务分解表
附件
建瓯市2025年稳定粮食生产大豆规模
示范种植面积任务分解表
单位:亩
区域 | 大豆规模示范种植 | 备注 |
建瓯市 | 4455 | |
徐墩镇 | 330 | |
吉阳镇 | 150 | |
房道镇 | 300 | |
南雅镇 | 305 | |
迪口镇 | 150 | |
小桥镇 | 150 | |
玉山镇 | 230 | |
东峰镇 | 540 | |
东游镇 | 240 | |
小松镇 | 150 | |
顺阳乡 | 150 | |
水源乡 | 430 | |
川石乡 | 1180 | |
龙村乡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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