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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黎金旺“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

瓯政综〔2025〕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近年来,全市人民积极参与、全力支持社会治安工作,涌现出了一批不顾个人安危,敢于同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突发灾害事故做斗争,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先进模范人物,为维护我市良好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为表彰先进,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的崇高精神,经市政府第五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授予黎金旺同志“建瓯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金。

希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为榜样,进一步学习先进、宣传典型、崇尚正义、弘扬正气,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为建瓯绿色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建瓯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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