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招商引资项目的质量和效益,实行科学决策,促进招大引强和产业优化升级,并严格落实入园产业项目联合评估预审机制,促进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南政办规〔2023〕2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平市入园产业项目联合评估预审机制方案的通知》(南政办规〔2024〕5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平市“两徐”国家级竹经济产业园工业项目入园效益评审指南的通知》(南政办〔2024〕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
(一)主要的制度设计和内容。本《方案》包括六个方面内容:第一方面基本原则。明确了入园产业项目联合评估预审机制的三个基本原则:生态优先原则、集约高效原则和科学评价原则。第二方面适用范围。明确了计划落地本市工业园区的产业项目,包括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重点产业项目和其他需要评估预审的项目。第三方面工作机构及职责。明确了市本级联合评估预审机制的总召集人、召集人和组成单位,以及综合协调、环境影响评估、产业政策评估、经济效益评估和专家组等五个工作组的主要工作职责。第四方面入园条件。明确了入驻一般园区和“两徐”园区的基本要求。第五方面联合评估内容。明确了从符合产业政策、相关规划、用林用地、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安全生产、经济效益等方面对入园产业项目进行评估预审。第六方面联合评估预审程序。明确了提出申请、项目初审、会议组织、组织评估、评估决策等联合评估预审的具体程序及相关要求。
(二)涉及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权利义务内容的规定和依据。
1.方案中第四点“入园项目条件(一)”,对入驻园区项目(“两徐”园区除外),其中容积率和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的要求,依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发布<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4〕31号)中的具体要求执行;对地均税收的要求,依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商务厅关于严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19〕104号)中的“山区国家级、省级开发区,新建工业项目地均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的基础上提高10%”的要求执行;对亩均产值的要求,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闽政〔2020〕1号)“以传统产业为主的试点园区,工业用地亩均产值达到250万元/亩”有关规定执行。
2.方案中第四点“入园项目条件(二)”,入驻“两徐”园区项目,对项目投资规模、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地均税收、亩均产值、容积率等指标也作出明确要求,依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两徐”国家级竹经济产业园工业项目入园效益评审指南>的通知》(南政办〔2024〕9号)文件的具体要求执行。
3.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两年。
政策咨询:建瓯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联系电话: 0599-820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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