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建瓯市林业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4月7日至5月12日,市委巡察三组对林业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9月24日,市委巡察三组向林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南平市委和建瓯市委工作要求情况。
1.关于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价值观领会不透的问题。
(1)关于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万木林特色亮点打造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1.完成方竹书院布展,开展2024年全国生态日公益文学活动《奔跑的中国草》分享会。2.完成万木林博物馆提升。3.完成大型宣传片《好山好水守护人 万木林里万物生》拍摄,在CCTV-17《乡理乡亲》栏目播出;中国林业出版社出版《建瓯万木林省级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4.提炼出万木林12个“世界之最”或“中国之最”。
(2)关于林下经济特色项目少、品种散乱,点多面广、布局分散,产品附加值低,未形成“一县一品”规模,效益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1.开展林下经济家底摸排,建立林下空间流转、林下经济项目储备库。2.申报并获批省级康养小镇2个、康养基地2个、“一村一品”专业村1个。3.完成建瓯特色林下栽培品种筛选,为形成“一县一品”打好基础。
(3)关于林业碳中和政策宣传力度不足,社会知晓率低,群众对通过购买林业碳汇、营造碳中和林等方式抵消生产生活中产生的碳排放的意愿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1.印发《“一元碳汇”产品推广手册》,开展林业碳汇知识培训,社会知晓率和群众购买林业碳汇意愿有明显提高。2.开展“零碳会议”活动,配合落实生态司法+碳汇机制,“一元碳汇”产品推广力度持续加大,与周边县市相比,销售业绩排名靠前。
2.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小竹子做成大产业”的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1)关于竹材分解点建设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1.动员国有、集体、个人皆可以参与分解点建设。2.对全市竹材分解点建设工作开展专题调研。3.向乡镇及竹材分解点建设单位发放林长提示函,督促已审批未建成的单位加快建设进度。
(2)关于竹文化旅游开发有待进一步挖掘的问题。
整改情况:1.开展竹海摸排,挖掘有人文典故、历史传说故事,储备竹文化旅游资源。2.以视觉效果好、交通便捷和高效丰产典型竹林示范基地为依托,加快竹林文化旅游基地建设,逐步打造一批竹林旅游网红点。3.举一反三,打造乡村竹林旅游名片,竹文化旅游开发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3)关于笋产品多样性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1.积极争取项目资金,鼓励笋食品加工企业进行生产线技改及开发高附加值的新产品。2.积极组织企业参展参会,助力企业提高知名度,扩大品牌影响力。3.推动附加值高的新兴笋食品加工生产。
3.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化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历史遗留问题不够主动,解决林权证界线偏差、权利人有误、共有权证注销难等问题办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1.积极主动配合自然资源局,优化林权登记服务的指导意见,加快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清理,切实减轻林农、林企的负担。2.开展创新林木采伐制度调研,提出改革措施,推动解决林权证界线偏差、权利人有误、共有权证注销难等问题。3.进一步简化共有林权证采伐办证流程。
(2)关于落实市委中心工作不够有力有效的问题。
①关于林地林相规模化花化彩化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1.完成《2024—2030年建瓯市林地林相规模化花化彩化规划》编制;2.完成种植树种筛选,提高花化彩化树种的比例。3.提高苗木标准,保障花化彩化效果。4.加大2023年花化彩化抚育资金安排。5.提高补助标准,落实好三年管护措施。6.调优造林地块,做好规模化工作,采取合作造林、租赁造林、提高补助标准等措施鼓励村集体造林。7.2025年花化彩化山场提前完成规划。
②关于毁林种茶案件查处力度不足,专项整治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1.强化宣传培训,提高公众对毁林种茶危害的认识。2.通过加强护林员地面巡护、无人机飞行巡林、利用卫星遥感获得图斑影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毁林种茶行为。3.开展违规开垦茶山专项整治行动,摸排出的案件已全部办结。
(3)关于落实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专项行动不够有力,距离“两干净”目标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1.召开全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部署会,印发了《建瓯市2025年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行动方案》《关于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函》等文件,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2.对死亡松树清理工作实施重点区域绩效承包,实现死亡松树“即死即清”“动态清零”。3.对主要疫木加工企业进行产能核准,对除害能力不足的企业实行分流管理,确保各疫木加工企业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疫木加工,实现“山下干净”。4.创新开发运用“智慧森防”管理平台,从疫木采伐、运输到加工除害处理实现全过程线上闭环监管,避免疫木流失,做到疫木闭环管控到位。5.组织林业执法、森林警察大队等部门联合开展检疫执法和房前屋后疫木清缴行动,减少疫情人为传播风险。6.建立松材线虫病疫木监管长效机制,推进打击涉松疫木违法犯罪的常态化、制度化,不定期通报各乡镇疫情防控工作进度,加强跟踪指导。
(4)关于落实天然林停伐补助政策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开展2024年度天然商品林管护质量检查,落实天然林停伐补助政策。2.召开林业站站长会议,开展森林生态效益林补偿和天然林停伐补助政策培训,督促落实2024年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金发放工作。
4.关于履行职责职能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生态护林员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1.定期查看护林员巡护天数达标等工作情况,由各林业站督促护林员加大巡护力度,达到要求巡护天数,并对发现的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处理。2.严格护林员管理制度,按护林员考核办法进行考核。3.推动市政府出台《建瓯市“三联三统”一体化生态巡护实施方案》。
(2)关于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违规案件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1.完善护林员网格化管理,利用福建省林长制智慧管理平台,加强对护林员地面巡护管理。2.已对上级下发的2024年第1、2期国家森林督查图斑进行排查,对排查出违法图斑案件进行了查处整改,均已完成系统清零工作。3.林业执法队组织开展了双随机专项执法检查,对伐区管理进行了抽查,未发现违法案件。4.林业执法队、森防站与森林警察大队对松材线虫病疫木管理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5.对于由林业局无法单独落实整改的案件,积极与法院等部门沟通联系,按裁执分离机制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3)关于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1.组织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分批参加由司法部门专家授课的业务培训。2.抽查林业站行政执法文书及案卷,针对发现的不足,约谈相关林业执法人员。3.部署相关林业站对未按要求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案件进行梳理,逐一落实整改。
(4)关于野外用火管控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依托林长制工作平台,有效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2.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加大对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广泛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知识。3.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强化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切实履行行业部门分工责任,排查整治森林火灾隐患,严肃查处违规用火行为,最大程度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
(5)关于对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引导定向培育。对竹笋及产地土壤进行测土配方,对土壤的营养成分确定为笋竹两用林和竹材培育林。2.发展生态竹林。大力推广竹林生态培育技术,开展留笋养竹、竹林抚育、竹林结构调整、施肥、病虫害防治等技术措施进行生态培育技术建设。3.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举办丰产竹林绿色食品培育技术培训、竹林生态培育专题培训、组织竹业专家现场指导等,提高竹农科学育竹水平。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法治建设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1)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局党组会议,对全局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并进行分析研判。2.局机关党委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联席会,组织学习市委宣传部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安全风险排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下发《中共建瓯市林业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开展党建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瓯林委〔2024〕25号),各基层党组织对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开展自查自纠。
(2)关于加强党组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还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1.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提升局党组对统战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进一步加强局党组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2.积极主动对接省局、南平市局建瓯林业乡贤,充分发挥乡贤在林业发展中的作用。
(3)关于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1.严格落实上级对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研究"八五"普法、重大林业行政执法案件、平安“三率”等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定期听取汇报。2.局党组召开了专题部署会议,研究平安“三率”、法治政府建设,落实上级对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林业法治工作。3.明确局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专题部署会,研究推进法治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情况。
1.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每半年召开一次党组织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在局党组会上对全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出研究部署,分析研判形势,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未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年度述责述廉重要内容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书记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对全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出部署,明确提出局党组书记及党组成员应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年度述责述廉重要内容。
(3)关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局党组书记对全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分管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的监管;2.对党组会、班子会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经逐项审查,未发现其他类似问题。
(4)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不够到位,日常监督多是围绕局机关开展,对基层林业站开展日常监督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1.剖析林业案件,聚焦廉政风险点。2.监督下沉到一线。一是针对违规使用公车问题,与林业局机关纪委联动,不定期到基层林业站开展日常监督;二是针对不廉洁问题,已到乡镇林业站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三是针对不正确履职问题,对全市进行涉林资金(生态林补偿金及天然林停伐补助金发放情况)专项督查。3.推动建章立制。督促林业局进一步完善内控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对基层林业站的监督管理,堵住制度漏洞,严管基层廉政风险点。4.强化对基层林业站日常监督。
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的问题。
(1)关于林木采伐申请审批过程存在重大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虚假林权证、虚假身份证审核把关问题,认真查摆出现该问题的廉政风险点。2.已购置了台式居民身份证阅读机,辨别身份证真伪,有效审核把关虚假身份证。3.已积极向上级反映建议,推动将福建省林业网上行政审批系统与林权登记系统联网,进一步加强林权证核验。4.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到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
(2)对商品采购中存在设定参数不合理的情况缺失监督。
整改情况:1.制定了营林生产用肥产品参数参考值。2.建立健全《大宗营林生产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有效加强了营林生产用肥等商品采购参数设定的监督管理。
3.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公务接待函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1.已停止原有公务接待函管理模式,向局机关各股室收回原统一印制的公务接待函模板,局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已不能对外开具公务接待函;2.出台《建瓯市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公务接待函管理的通知》(瓯林办〔2024〕6号),严格参照公文审批流程,规范公务接待函管理,统一由办公室开具公务接待函。
(2)关于公务接待费超核定标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1.针对林业站超核定标准报销接待费问题,组织内审人员开展自查自纠。2.我局2025年将根据各单位工作具体情况确定合理的接待额度,对确因接待工作任务重导致接待费超额的单位,要求由单位提交增加接待额度报告,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接待,严控接待费。3.已出台新的公务接待函管理规定(瓯林办〔2024〕6号),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务接待。
4.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关于财务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1.计财股组织内审人员对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存在的无依据调整账务问题,补充调整依据进行调账。2.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查找财务漏洞。3.完善了《林业局预算、收支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不得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明确不得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
(2)关于向下属企业转嫁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林业执法技能竞赛、“五一”职工气排球比赛等活动,由企业额外承担的费用应退还林业总公司(市属国有林场),待银行账户可以正常使用后退回。
(3)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①关于生态护林员工资发放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1.已加强对生态护林员的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增强了生态护林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2.已指定工作人员定期查看生态护林员巡护工作情况等,通过各林业站督促巡护天数未达要求的护林员加大巡护力度完成当月巡护任务,对发现的事件及时上报、处理。3.对未按合同约定扣减履职不到位的护林员的护林工资,已扣减。
②关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监理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了《林业局预算、收支业务管理制度》,第三十一条明确了加强对单位收入、支出、资金拨付的管理,严格按资金方案支付各类费用,防止资产流失和浪费。
(4)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账实不符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了《林业局预算、收支业务管理制度》,在第三章第十五条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各类资产(含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建立、健全其内部购置、保管、领用等各项管理制度,对各类资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提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情况。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够严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1.局党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7.9讲话)精神,端正思想认识。2.局党组班子强化责任担当,履行好党建“一岗双责”职责,今年已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1.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学习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相关规定,引导党员认识到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性,在组织生活会上要深刻剖析问题,联系实际,严肃诚恳开展批评与互相批评。2.机关党委召开党组织书记联席会,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学习党内政治生活有关制度。3.局机关党委下发《关于开展党建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瓯林委〔2024〕25号),各党组织对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反馈和自查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整改落实。
(3)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1.机关党委召开党组织书记联席会,开展党费收缴业务培训。2.局机关党委下发《关于开展党建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瓯林委〔2024〕25号),各党组织对党费收缴情况开展自查自纠。3.在每两月一次的党建评审中,对党费缴交情况列出专项,做好检查,并抓好落实。
(4)关于党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机关党委下发《关于开展党建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瓯林委〔2024〕25号),各基层党组织对流动党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
2.关于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关于主动担当意识有所减弱,缺乏啃“硬骨头”的韧劲,对自然资源局移送的部卫片图斑案件查处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1.组织开展教育学习,从思想上提高工作人员担当、协作、配合意识。2.对未按要求整改复绿的图斑进行梳理,已确认非林地和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的数量。3.积极配合法院等部门,按裁执分离机制,推进强制执行工作。4.中央环保督察移交的未整改到位的生态公益林变为工矿用地图斑案件查处和整改工作基本完成。
(2)关于推动项目建设不够有力,归宗岩森林步道未开工建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1.归宗岩省级风景名胜区森林步道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已申报并获得批准;2.已完成归宗岩省级风景名胜区森林步道建设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3.该项目于2024年11月中旬完成竣工验收。
(3)关于便民服务不主动,服务营商环境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1.组织开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相关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用林审批效率。2.依据“五级十五同”标准,制定了一次性告知单,明确了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和时限,并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布,避免了材料重复提交。3.提前介入项目用地预审,提出符合项目条件的用林要求,并在报批时快速审查材料,及时安排现场查验,缩短每个环节的时间,力争以最快速度完成审批或转报。4.对于省市重点项目,提供审批“绿色通道”,优先保障用林指标。对于无法使用生态公益林的项目,根据上级政策,将其调整为商品林后再进行审批。
3.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超审批权限擅自设置内设机构并配备人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1.按《建瓯市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文件精神,对6个内设机构按职能进行撤并,对任命的6名事业干部予以免职,下发《建瓯市林业局关于局机关内设机构撤并的通知》(瓯林综〔2024〕51号)。2.今后严格按《建瓯市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规范设置。
(2)关于干部在职学历(学位)未按规定学前报批的问题。
整改情况:1.由林业局班子成员对当事人及经办17位同志作谈话提醒。2.对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的情况进行梳理,完善了学前登记报批。3.今后将按相关规定呈报办理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3)关于临时用工人员聘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1.党组会上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三重一大”相关材料,提高对“三重一大”的认识。2.已建立2018年以来林业局聘用人员台账,对2018年以来的用人情况进行分析并向局党组汇报。3.制定《建瓯市林业局聘用人员年度考核暂行规定》(试行),与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同步进行。4.今后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按每年一聘制度,提交党组讨论续聘工作。
四、聚焦巡察、审计等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党组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1)关于问题整改不坚决,使用专项资金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林业局向市政府申请,获批将林业局机关及18个基层单位纳入财政预算,但我局仍有12个事业单位未纳入财政预算,我局正在积极争取将12个单位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正常经费运转,从根本上解决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
(2)关于问题整改不彻底,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内审人员对各单位进行审计,对三年以上的往来账进行清理,查明原因,已完成19笔135.04万元往来款清理。
2.关于巩固拓展整改成果运用不显著,公车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1.强化公车管理学习培训。召开公车管理和交通安全学习培训会议,林业所属各单位驾驶员均参加了学习培训。2.强化公车调度使用管理。全局事业单位的公务车辆和企业车辆均安装了GPS北斗定位,实现行车轨迹全过程监管。3.建立规范的公车调度使用管理制度,启用公车宝平台系统,参照市公车平台实行线上车辆调度管理,机关公务车辆严格由局领导审批用车制度,未经局领导审批,公车平台不予以派车。4.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将本轮巡察提出的整改要求,作为各股室对应工作的要求,巡察整改目标作为各股室对应工作的目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832875;通信地址:建瓯市水西路230号;电子邮箱joslyjbgs@163.com。
中共建瓯市林业局党组
2025年3月19日
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3月4日至4月3日,市委巡察二组对顺阳乡党委开展了巡察。2024年9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开。
一、扛起主体责任,抓好落实部署
顺阳乡党委高度重视此次巡察整改工作,坚持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性,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顺阳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先后召开2次党委会、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和1次全乡整改工作推进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统一全乡上下思想认识。坚持把提高思想认识放在首要位置,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全乡党员干部忠诚履职意识、廉洁自律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实现全乡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站办所负责人和党政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顺阳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
(三)及时制定方案。对照市委巡察二组的反馈意见,乡党委逐条讨论,认真分析问题存在根源,逐条列出整改措施,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了责任到人,确保了每一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四)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水平紧密结合,发挥巡察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南平市委、建瓯市委工作要求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1)关于理论学习不深入,以学促干成效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丰富学习方式,提升学习成效。于2024年9月6日通过集中学习、知识问答转盘活动、婆婆妈妈腰鼓宣讲队等多种形式宣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经验做法被南平文明之光刊载。二是乡党委于11月27日结合顺阳乡村振兴发展实际,组织顺阳各行各业骨干力量开展夜话经济活动。共收集意见建议3条,采纳建议1条即打造生态农业种植基地,目前已完成征地60亩。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贯彻法治政府建设方针的主动性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贯彻法治政府建设,乡党委于2024年3月和7月分别组织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聚焦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专题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并进行了研讨交流。二是2024年12月乡党委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组织各支部和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后续将在各支部和全体干部职工之间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等文件的学习,营造浓厚的法治政府建设氛围。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11月有关工作人员深入各村开展党的二十大关于“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精神、2024年持续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若干措施专题宣传学习,引导种植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流转撂荒地复耕种植。目前,我乡已复垦复耕农田524.67亩,并完成验收。超额完成建瓯市农业农村局下发的图斑任务(500亩)。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的问题
(4)关于落实省委“三争”行动不够有力的问题。乡党委激发干部担当作为的举措不多,机关干部缺少“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精气神,片面强调困难,工作质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吸引外来企业来乡投资;同时继续摸排全乡范围内有望上规的工业企业,力争能够培育1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二是加强项目建设与谋划工作,其中建瓯市顺阳乡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已于2024年11月正式入库,目前正在建设当中;已谋划闽台农竹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等4个项目。三是积极发掘限上商贸企业入统,目前已培育2家公司完成入统。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5)关于落实市委“做强一根竹”工作要求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建了由部分乡人大代表、竹山种植大户、相关企业负责人等成员组成的“竹产业”专业专题小组,并从种植、竹山管理、产品加工、销售流通等方面开展了一次专业指导和会商。二是2024年11月12日邀请乡林业站站长向乡辖区内的竹产业公司负责人、竹山种植大户开展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政策解读,引导乡辖区内的竹产业公司形成规模效应和集群效应。三是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引进竹木加工企业。2024年引进竹香居竹木制品有限公司,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径向帘生产工艺,提升竹产品附加值。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6)关于对标市委“做优一片叶”要求还有差距,“三茶”统筹仍处于初级阶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村及乡农技部门认真学习中共南平市委办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高质量推进“三茶”统筹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的通知精神。二是立足本乡实际,响应市委“做优一片叶”号召,深入茶企召集茶农宣传“三茶”统筹发展精神,坚决遏制毁林种茶,重点抓好现有茶园改造,大力发展绿色生态茶园建设,提质增效。三是做足茶科技、茶文化文章,多方位邀请外乡镇茶人、市茶专家到乡里培训传授种茶、制茶新技术,通过腾笼换鸟引进一家精制茶厂。并在政府一楼搭建茶空间,为顺阳茶产业发展提供交流平台,积极引荐精制茶企进驻我乡。
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关于以培育产业高质量发展赋能乡村振兴还有差距的问题
(7)关于打造现代农业体系不够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乡长牵头,乡党政班子成员在三产融合中心轮流与企业家、乡贤等会商,共谋农业发展大计。2024年8月19日,乡党委、政府邀请了企业负责人同种粮大户在三产融合中心等共谋发展成果。二是利用好乡村振兴公司的平台,同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合作,利用冬闲田种植蔬菜,实行订单种植,由合作生鲜超市负责销售,实现产供销一条龙,提升我乡农产品竞争力。三是已投资100万元,建成大型冷库一座3间,仓储体积约1300立方米。
完成情况:已完成
(7)关于生态旅游资源挖掘和利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乡党委书记牵头组建顺阳乡文化专班,9月12日召开顺阳文化挖掘工作部署会,对全乡自然景观、人文历史、古树名木等特色资源进行全面梳理,定制了顺阳乡旅游景点游览路线;创建“山水顺阳 九仙农韵”农产品牌,利用特色农产品,丰富旅游周边。二是持续完善旅游基础设施,进一步改造际下村“九仙画苑”,塑造“星空驿站”民宿品牌,打造集休闲娱乐、青年旅居、农田采摘于一体的度假基地。三是实施防火路建设工程,已完成下村至圣佛溪九仙山路口、石布洋至九仙山、鸳鸯湖坝头至卢前工区三条道路建设,共计17.768公里,进一步完善九仙山、鸳鸯湖自然景观道路基础设施。
完成情况:已完成
(9)关于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还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乡党委高度重视,组织力量对河道沿线“四乱”问题进行全面摸排,于8月31日,完成省河长办挂牌督办件整改及反馈工作。每月结合市河长办无人机巡查、乡河道管理第三方日常巡查,加强河道沿线生态环境整治力度,及时打击整改侵占河道问题,截止目前未发现村民侵占河道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关于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0)关于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的力度有待加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下村至圣佛溪8.34公里,石布洋至九仙山3.872公里,下村至北斗自然村2.7公里道路硬化工程,实现了村村通。
完成情况:已完成
(11)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林墩自然村新水源点选点工作,并结合村庄实际,实施顺阳乡林墩人饮水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对村内自来水供水管网进行改造提升,并逐步安装入户水表,村民生活用水条件已得到改善,旱季供水不足,雨季水质浑浊问题已得到解决。
完成情况:已完成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法治建设工作不够到位的问题
(12)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13)关于对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联合市民宗局、乡综合执法大队、应急办等部门,对全乡区域内4处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日常管理等进行全面摸底检查。对发现的2处安全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在整改期限内督促场所负责人完成整改及反馈工作。同时定期开展宗教领域巡查,确保辖区内宗教场所安全稳定。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4)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过重新梳理和摸排,自2019年起顺阳乡暂无需其他单位长期配合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今后我乡会加强文件的审核、管理,确保签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后主动、按时报备,并按照“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情况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15)关于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0月15日,组织乡党政班子成员认真开展《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学习,进一步明确责任,并按照“一岗双责”等有关要求,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同时,各基层党组织也明确分工,各司其责,认真对照上级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要求,做好建章立制,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二是11月12日,在第三期村两委干部培训班上安排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的学习课程,进一步强化纪律学习。三是12月5日,召开全乡干部职工大会,组织乡党政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等党内法规的学习会。四是已重新制定廉政谈话制度,删除谈话主要内容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
完成情况:已完成
(16)关于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乡党委高度重视,聘用工作人员专职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值班工作,加强上班工作纪律考核,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二是综治调解相关功能由乡综治中心承接。
完成情况:已完成
(17)关于政务公开敷衍了事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于便民服务中心显目位置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并按公开要求及时公示相关材料,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完成情况:已完成
(18)关于对公共场地被侵占问题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乡已于4月将地块进行清理收回,并开展绿化工作。二是我乡已申请彩票资金,对江滨文化广场进行改造提升。三是于11月19日,由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对相关人员 进行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19)关于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顺阳乡实际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纳入清单,明确党委书记和各领导班子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并由各领导班子带头落实。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已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乡村振兴主题培训班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通过学习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增强乡、村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识,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0)关于将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制定顺阳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除纪委外的各项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二是已制定顺阳乡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将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建设等方面内容纳入年度考核。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1)关于谈心谈话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要求,2024年10月,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与分管单位负责同志之间已根据分管和挂点村等工作推进情况等差异化开展谈心谈话,确保谈话效果,并做好记录。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准则》要求定期开展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22)关于财政资金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按规定将有关收入上缴国库。二是于2024年8月29日,组织财政所工作人员开展《会计法》《会计准则》《审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法律法规培训。三是11月5日开展自查未发现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情况,并制定《顺阳乡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管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3)关于存量资金未上缴乡财政统筹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将存量资金上缴乡级财政统筹管理,并将骨灰楼建设款退回至建瓯市财政局。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4)关于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进行账务调整,整改应收款8笔,应付款36笔。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5)费用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顺阳乡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报销手续。二是已于2024年4月14日收回住宿退款。三是于2024年8月29日,组织财政所工作人员学习瓯财事〔2014〕23号《建瓯市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瓯财事〔2014〕25号《建瓯市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瓯财事〔2016〕13号《建瓯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住宿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瓯财事〔2018〕14号《建瓯市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瓯财事〔2019〕10号《关于停止执行培训年度计划备案及执行情况报告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关于资金、资产管理不当的问题
(26)关于专项资金闲置未使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因配套资金困难,经与相关部门沟通,于2024年11月21日将补助款转入建瓯市财政局。
完成情况:已完成
(27)关于超标准支付监理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11月19日,由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针对《档案整理服务合同》有关问题,因当时经办人已调离我乡,未进行相关处理。二是已制定印发《顺阳乡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顺政〔2024〕29号)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8)关于合同订立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乡已与承建单位于11月15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项目质量保证金金额及返还方式。二是我乡已制定印发了《顺阳乡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顺政〔2024〕29号),加强合同管理和执行,杜绝此类现象再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9)关于旧村复垦资金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与被拆除人核实,该笔旧村复垦补偿款已逐一到账。二是制定印发了《进一步规范顺阳乡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顺政〔2024〕32号),今后经管站将把上级补助、补偿资金的文件作为入账材料,按照文件的资金发放要求,将相关资金打卡转账到补助补偿个人账户。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0)关于合同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11月19日,由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已制定印发了《顺阳乡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顺政〔2024〕29号),加强合同管理和执行,杜绝此类现象再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5.关于风险防控意识不强的问题
(31)关于正确把握发展和安全关系还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尾矿库整治工作进度迟缓的问题,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发函施工单位督促施工进度,通过合理增加施工班组加班加点,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施工任务,于2023年12月15日经过市里九部门联合对尾矿库进行闭库验收,完成闭库销号工作,整治项目入选全省以项目工作法助推生态环境治理典型案例。二是加强尾矿库安全监测及巡查排查,安排专人于枯水期及丰水期间,定期对尾矿库尾水排放情况进行专业检测,保证排水质量,杜绝各类风险隐患。
完成情况:已完成
(32)关于未落实内部审计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制定印发《顺阳乡内部审计工作制度》(顺政〔2024〕31号),成立由党委副书记、乡长任组长,乡纪委书记、乡党委组织委员(协管财务工作)为副组长的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审计工作,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程序。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3)关于未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党委会研究决定,2024年9月起,重新聘用残疾联络员(顺政纪要〔2024〕14号文)。二是于10月22日,由乡党委组织委员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于2024年9月25日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开展业务培训会,专题学习任职回避制度。四是已制定聘用人员管理制度,对聘用人员、聘用程序、聘用人员权责等进行规范。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提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情况
1.关于领导班子建设不够坚强有力的问题
(34)关于班子敢为人先的精气神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树立典型榜样,在班子中树立敢于担当、敢于创新的典型榜样,通过分享工作成效和先进事迹,激励其他成员向他们看齐。根据班子成员个人表现情况,评选建瓯市优秀共产党员1名,年度考核优秀1名。二是加强班子成员沟通协作,通过定期召开重点工作交流部署会、碰头会等,及时厘清工作难点、创新工作举措,提升班子团队凝聚力及执行力,已于9月25日召开全乡重点工作交流部署会,对各班子分管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5)关于部分班子成员把准本乡发展方向的能力较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班子职责分工,经党政班子会研究,重新细化各班子分管职务(顺委〔2024〕31号),明确工作责任。二是拓宽班子工作思路,10月23日,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带队组织班子成员赴浙江省丽水市开展调研学习,提升班子成员的创新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三是厘清全乡发展方向,已组织各班子结合党建体检对全乡情况开展调研,并形成各村工作台账及发展计划,厘清发展思路。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36)关于未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于9月25日组织党政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党委会在讨论人事问题时,涉及本人及其亲属的,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提高党政班子成员回避意识。二是加强业务学习,于9月召开干部选用专题培训会,组织会议记录人员、政工及党政办公室人员专题学习《建瓯市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股级干部任免实施办法(试行)》(瓯委组综〔2024〕21号)、《建瓯市事业单位股级干部任免实施办法》(瓯人社综〔2024〕16号)文件中的回避相关规定。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从巡察以来党委会涉及人事议题14次,事前均对议题进行分析梳理,对需要回避的事项提前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回避,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7)关于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10月16日组织政工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2024年股级干部任免培训班,提升相关业务能力。二是于9月24日,由乡党委组织委员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落实工作要求,规范工作程序。三是开展全面自查,未再发现相关问题,后续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程序合规。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8)关于任用材料不严谨、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领问题,乡党委组织委员于10月24日召开的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中查摆认领此问题,后续加强对整个程序的审核把关,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出现;二是全面复盘倒查顺阳乡2019年1月至今的任用材料,未再发现相关问题;三是已于9月25日加强业务人员培训,按照文件相关要求对需要的任免材料做到心中有数,并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对干部选拔任用材料进行归档整理;四是及时开展回头看,对未及时归档及不全面的材料进行重新梳理归档,确保选拔任用材料齐全完整。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9)关于落实机构编制政策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三定”方案配备事业股级干部,于12月对全乡事业干部任职等情况进行摸底,拟于2025年3月配备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1名。二是已于12月对原“七站八所”股级干部10人,按照新“三定”方案进行规范免职(顺委〔2024〕44号)。三是今后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建瓯市事业单位股级干部任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瓯人社综〔2024〕16号)和“三定”方案规范事业干部股级配备职数和任免程序。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
(40)关于党员日常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与失联党员取得联系,并将党组织关系转入其户籍地。二是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建立全乡流动党员台账,通过党员e 家等线上系统强化流动党员动态管理,及时掌握监测掌握流动党员动态,组织流动党员及时参加组织生活。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1)关于村干部履职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由该村挂点领导、乡人大主席该党员干部进行约谈,督促其切实履行岗位职责,该党员干部于10月20日返村,并正常履职。二是已于11月12日召开村两委培训班,围绕村两委干部工作纪律、有关政策法规、财务知识等方面开展理论培训,切实增强村干部的履职能力。三是已完善各村党支部年度考核方案,将履职能力作为考核重要标准。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2)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配备机关支部党务工作者,加强党员干部力量,已重新选举任命机关支部书记、机关支部组织委员。二是严格落实党建评审工作机制,已于每月定期召开党建评审会,对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及开展电教活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三是已核查1月份机关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签到人数与评议表数量不一致是由于工作人员工作疏忽,未及时提醒参会人员做好签到工作,今后将配备专人负责会议签到,做好人员核对、材料发放及整理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关于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43)关于支部领办合作社成效不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于10月23日组织各村书记赴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开展调研交流,学习乡村振兴公司经营理念及土特产品牌建设推广经验。二是于11月12日开展乡村振兴主题培训班对合作社负责人等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提升他们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三是际下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与乡村振兴公司合作运营,联合建瓯市泓发超市签订合作协议,流转冬闲田80亩,发展订植农业,促进村财增收。四是顺阳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已注册“顺阳山水 九仙农韵”农产品特色品牌,通过品牌建设提高合作社农副产品附加值。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4)关于村党支部缺乏领导能力,落实宅基地改革工作还有短板的问题。如全乡“超面积占用”未按规定收取有偿使用费有34户,未补办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手续46户。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市宅改办指导意见,各村召开代表会议,确定有偿使用收费标准为1元/平米/年,合计收取有偿使用费12180元。二是于10月25日完成80宗农转用报批手续以及1宗国有土地剔除整治范围工作,同时上传宅改和自然资源系统。
完成情况:已完成
(45)关于村党支部抓党员学习教育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该支部已于4月立行立改,将《习近平在福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学习资料发放给流动党员及老党员,并于5月11日组织党员开展专题学习会。二是落实送学上门学习机制。乡党委已督促指导各支部落实老党员、流动动员一对一结对帮扶学习机制,明确各结对党员干部,强化老党员、流动动员学习管理。三是于5月7日,由顺阳乡党委组织委员、该村挂点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督促其切实履行职责。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聚焦巡察、审计等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问题整改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46)关于未按整改时序推进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3月6日,将有关工程款上缴市财政。二是乡党委将定期跟进本次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积极推动整改工作高效高质完成。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7)关于以说明代替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此笔收入从村财收入中剔除,并上缴市财政局。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制定印发《顺阳乡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顺阳乡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顺政〔2024〕32号)文件,进一步规范村集体经济财务相关制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8)关于针对2019年经济责任审计指出的“租金收缴不及时”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全额收回有关承包款。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问题整改质效不够显著的问题
(49)关于针对上届巡察反馈问题“改后又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11月19日,由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我乡已制定印发了《顺阳乡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顺政〔2024〕29号),加强合同管理和执行,杜绝此类现场再次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
(50)关于整改建章立制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顺阳乡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顺政〔2024〕29号),加强合同管理和执行,强化合同管理意识,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合理;二是制定印发《顺阳乡内部审计工作制度》(顺政〔2024〕31号),成立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规定每年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对盘盈和盘亏的固定资产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三是已将有关固定资产进行账务调整。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及说明
1.关于落实机构编制政策不到位的问题。
情况说明:因需要进行摸底,酝酿股级人选,拟于2025年3月根据《建瓯市事业单位股级干部任免实施办法》(瓯人社综〔2024〕16号)配备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1名。
完成时限:2025年3月底前
(二)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及说明
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9-3583005;通信地址:建瓯市顺阳乡顺阳路166号。
中共顺阳乡委员会
2025年1月23日
中共建瓯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3月4日至4月3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市信访局党组开展巡察,并于2024年9月23日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巡察意见反馈后,市信访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对反馈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全面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步设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做好巡察整改的工作安排、协调推动、跟踪督办、材料报送等各项工作,形成由局党组牵头抓总、各科室协同联动、科室负责人全员参与的巡察整改工作组织架构。
(二)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认真对照市委巡察一组巡察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建议,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41条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人,形成可量化、可检视、可追责的巡察整改“时间表”,做到动态管理、销号管理,确保整改责任层层落实。2024年10月2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班子成员围绕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对照查摆,深层次分析问题原因,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
(三)坚持以上率下,全程督促协调。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整改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5次主持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经常过问、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加强对分管整改工作的督促把关,通过常态化的督办督导,倒逼整改工作进度,确保整改工作有序稳步推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南平市委、建瓯市委工作要求情况
1. 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不够扎实
关于“信访积案攻坚韧劲不足”的问题。习惯于采取传统模式抓信访工作,推进信访积案、突出问题攻坚化解成效不佳。如2023年开展两轮信访化解攻坚活动,梳理排查信访件113件,至今仍有16件未化解,化解率为85.8%,在南平市排名靠后。
整改情况:对未化解的信访事项逐件分析研判,厘清问题症结所在,进一步落实包案市领导、责任单位和工作专班的责任。对涉及多部门的,明确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确保压力传导、责任落实到位,通过明确化解类别、制定针对举措,落实领导进门约访和登门走访,全力推动信访事项的化解。通过开展2轮信访化解攻坚活动,共有36件中央集中督办件、32件上级交办件和113件我市自行摸排的信访积案已全部清零。
2. 行使信访工作“三项建议权”不够到位
关于“约谈督促信访办理不够有力”的问题。精准运用问责追责建议权,督促落实信访事项办理质效有短板。如对涉访风险隐患多的属地和信访事项办理久拖未决的责任单位,仅依靠下发提醒函、督办函形式,未用好约谈问责机制,层层压实信访责任。
整改情况:制定下发《关于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关于严格落实接访处访工作纪律的通知》《关于推进信访办理法治化的通知》《关于规范进京劝访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建瓯市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信访事项联动调处化解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并进一步改进《提醒函》《交办函》《督办函》等现有督查公文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疏漏,信访部门受理信访事项后当日即通过信访信息系统转交办,并在第一时间通知责任部门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先后下发提醒函20件、交办函4件、建议函4件、商请函3件、督办函1件、专项通报26期,有效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往深处走、往实里落。
3. 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
(1)关于“信访督查督办力度不足”的问题。指导相关单位开展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不够到位。如,国信来访〔2024〕273号未及时规范登记受理,出现该受理而未受理情况;建瓯信电邮〔2024〕1号信访件诉求目的分类错误,将诉求类信访件登记为其他类。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履职尽责,专门制定《关于构建“党建+评查”工作机制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实施方案》,从党员包片常态化对下抽查、固定化交叉评查、问题整改、结果运用等方面入手,紧扣信访督查督办主线,指导相关单位开展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成立专班负责信访办理审核评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未按规定登记、受理、转送、督办问题,限期进行整改。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对信访事项办理不规范的单位加强业务培训,先后安排经办人员28人次到市信访局跟班学习,下发提醒函、建议函2期,积极推动信访事项依法办理。
(2)关于“落实信访闭环管理措施不到位”的问题。信访工作存在“重交办转办、轻统筹督办”现象,充当“收发室”角色,对信访人反映企业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未跟踪督办。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走访回应诉求。完善包案下访、定期接访、下沉走访、定期回访等“四访”工作机制,落实重大疑难信访事项“一个案子、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包到底”的领导包案制度,形成上下协调、内外联动的工作机制。今年以来,推动市领导约访重点群体和信访老户7批63人次,组织属地和属事部门约访群众76批215人次,均逐一落实包案化解工作专班,指导落实实质性化解。二是下沉服务靠前监督。主动深入基层督办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和久拖未结信访积案,加强与纪检、公安、政务服务等部门的对接,健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整合各部门力量推动实质性化解。2024年6月,历经20余年的叶某某信访积案在我局的大力推动下得以化解。三是压实责任案结事了。把办理信访事项的标准由“案结”提升为“事解”,特别是对受理的初次信访事项,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明确由属地或属事部门负责调查、处理、结果反馈以及信访矛盾的化解。
4. 推进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和法治建设工作不够有力
(1)关于“对党外干部的培养力度不够”的问题。没有形成党外干部信息库,未充分发挥党外干部参政议政的作用。
整改情况:对我局8名党外人士建立名单,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积极组织党外人士参加干部进企业、联乡村(社区)活动,引导党外人士主动参与信访工作法治化和各项信访安全保障工作,更好地履行参政职能。
(2)关于“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的问题。如2020—2023年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情况流于形式,会议纪要中存在抄袭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信访安全保障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二是2024年4月23日,局党组制定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法治建设纳入其中,并于9月19日开展学习。三是2024年6月28日、11月7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法治建设工作。四是2024年3月28日,党建分管领导张挺讲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的党课。五是2024年7月12日召开党员大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情况
1.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
(1)关于“文风不严不实”的问题。如,2021年、2022年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总结基本雷同;2022年6月信访简报照搬照抄,出现“忻府区、忻州市”等错误表述。
整改情况:2024年10月29日,分管局领导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严肃指出问题的严重性,要求他们要吸取教训,提高思想认识,日常要加强业务学习力度,认真撰写各类材料信息,今后工作中,报送材料信息前须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杜绝出现雷同、错误表述等低级错误。
(2)关于“调查研究走过场”的问题。如2020年5月市信访局调研报告《关于构建信访矛盾多元化解有效机制的实践和思考》,未结合建瓯当地实际情况,内容出现“山亭区”“店子镇”等错误表述。
整改情况:一是对工作人员的加大学习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材料撰写水平。二是落实分管领导责任,加强对各类文字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不出纰漏。三是坚持脚踏实地,深入基层一线,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原原本本发现出来、反映上去,实实在在地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抓实。
(3)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如2023年,局党组对“支闽林工”特困补助审核把关不严格,导致4名已死亡的“支闽林工”的遗孀仍在领取帮困资金共计3.9万元,被南平市信访联席办通报。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专项资金审核。确定分管支闽林工工作的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定期组织林业、财政、人社、信访、审计、福人公司等部门开展会商,切实做好“支闽林工”人员特殊帮困资金申请的审核申报工作,杜绝因误报、漏报、瞒报而导致专项资金使用发生纰漏。二是细致排查摸清底数。每季度组织林业局、福人公司对全市支闽林工及遗孀进行排查摸底,全面掌握人员底数及现实状态,严格确保上报申请特殊帮困资金的人员符合要求。已于2023年6月全部追回1.322万元,差额2.578万元,已转为死亡支闽林工遗孀的生活补助和春节慰问。三是落实人员常态化核实。健全完善《建瓯市“支闽林工”及遗孀信息核查工作制度》,组织市林业局、福人公司每季度通过社保平台和电话随访的方式进行人员常态化核实,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发放。
2. 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强
(1)关于“满意率有待进一步提升”的问题。如2023 年“12345”便民服务平台共受理投诉件17976件次,群众不满意件613件,其中,不满意重复件215件,群众满意率在南平市考核评比中排名倒四。
整改情况:一是严把查阅受理关。督促各联动单位在利用平台短信提醒功能的同时,每天定时登录平台进行查阅。要求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受理的群众诉求件,明确提出办理要求,对复杂事项全程指导办理,必要时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二是严把办理反馈关。要求各联动单位必须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依法依规对群众诉求作出具体详实的答复,坚决杜绝答非所问、空话套话、含糊不清、泛泛而答等现象。答复内容必须由承办处室负责人审核并送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签后反馈,切实提高答复反馈质量。三是严把督办回访关。各联动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加强督办,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受理、登记、转办、督办、结果反馈等流程。同时,不断加大回访力度,了解群众对答复不满意的原因,找准问题症结,重新进行办理和反馈。对确因客观原因无法解决的,逐一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今年以来,12345平台受理投诉件21323件次,群众满意率99.77%。
(2)关于“为民理念树得不牢”的问题。局党组督办群众诉求不够有力。如针对群众反映万春一品楼下的瓯盟酒吧夜间营业噪音扰民问题,未跟踪督办,重复投诉达81件次。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协调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定期组织瓯宁中队执法人员前往该场所开展巡查,引导经营人员降低场所音量,确保不产生噪音扰民。截止2024年6月4日最后一次投诉该问题后,至今未再收到此类投诉。二是依托《建瓯市110社会联动处置工作规则》,对重复反映的诉求,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商协调会,深化部门联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急难愁盼”问题。
(3)关于“跟踪办理不到位”的问题。如2023年11月,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投诉信访件(中督南信转〔2023〕14号),办理中存在处理不迅速、调查不深入、答复不认真、反馈不及时的问题,被南平市配合中央督察组信访工作组予以通报批评。
整改情况:认真履行信访部门“三项建议”职责,适时提出改进工作建议。今年以来,分别于2024年7月24日、7月26日、10月25日对市住建局、吉阳镇、徐墩镇等单位下发提醒函和建议函,有效解决跟踪督办不到位的问题。
3. 财务管理不严格
(1)关于“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2021—2023年,其他应付款创业竞赛奖余额1322元,长期挂账,三年未变动。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9月9日将长期挂账的1322元上缴国库,今后将强化对往来款项的监督和管理。二是加强对局领导及财务人员的培训,增强风险意识,学习掌握相关财务知识,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监督管理。
(2)关于“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如2022—2023年,获赠电视机1台、购买电脑5台、固态硬盘3个、打印机1台等固定资产均未入账。
整改情况:一是核查差异原因。定期对账实不符的资产进行详细核实,找出差异原因。二是调整账目。根据核实结果,调整固定资产账目,确保账目实际一致。三是加强监管。针对存在问题的不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加强资产管理和盘点,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3)关于“工会账户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如2022年至今,信访局工会账户出纳、会计为同一人,且工会经费开支未进行账务处理,未办理会计手续和会计核算。
整改情况:确定工会账户出纳和会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补齐2022至今的办理会计手续和会计核算账目,并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照规定执行。
(4)关于“执行政府采购不严格”的问题。如2021年5月,采购高清视频会商系统设备的11.12万元以省信访局的招标结果作为依据,未履行相应招标手续,直接与建瓯广电公司签订合同。
整改情况:针对问题我局进行复盘,2021年5月,我局根据省信访局关于采购配备高清视频会商系统的部署,因理解错误,将省信访局的招标结果作为采购依据,在未履行招标手续的情况下,直接与我市广电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安装合同。2023年9月,我局新班子成立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行为相关规定及招投标管理程序,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建设、促进提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情况
1. 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有落差
(1)关于“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如2020—2022年局党组未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建工作研究部署。及时与市直机关党工委对接,每年年初召开会议专题复盘上年党建工作,研究分析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安排部署全年党建重点工作;每年年初开展上年度党建工作总结暨下年度党建工作部署,总结上一年度党建工作成果及不足,制定下年度党建工作目标,包括意识形态、统战工作、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党建重点工作内容。二是强化理论武装和思想教育。坚持和完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三会一课”,认真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夯实党员的思想基础。三是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围绕信访安全保障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印发〈关于构建“党建+评查”工作机制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党建工作融入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全过程各环节,打造具有特色的党建品牌,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2)关于“党建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如2020年度、2021年度党组织建设情况报告,2021年度、2022年度抓机关党建工作述职报告,2022年、2023年支部党建工作计划,以上党建材料均存在雷同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25日由分管党建工作的副局长对党务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深入学习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规范性以及党务文件撰写的要求与技巧,进一步增强其责任心与业务能力。二是明确规定今后所有党建相关文件材料在起草后,必须经过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确保材料内容真实、准确、有针对性,杜绝抄袭、雷同等现象再次发生。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相互批评重形式轻质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用发挥不明显。如2020—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以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缺少辣味。
整改情况:一是今后会前组织全体党员学习组织生活会相关事项要求,包括会议目的、流程、批评与自我批评原则等,提高党员对会议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会中要求各位党员深入查摆自身问题,从政治思想、工作作风、业务能力等多维度剖析原因,并结合岗位实际制定详细整改措施。在相互批评环节,抛开顾虑直截了当地指出他人不足,做到批评意见具体、尖锐、有针对性,切实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
2. 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
(1)关于“党组织关系管理松懈”的问题。如高某2019年至今从龙村乡选派为信访局信访助理,直至2023年8月才将党组织关系转入信访局支部。
整改情况:一是再次梳理党组织关系,对党员身份信息进行逐一核实,对我局现有7名党员,逐一建立党员基本信息台账。二是明确每名党员转接记录,遇到工作调动等情况,及时将党组织关系调入、转出。三是提升党务工作者专业素养,加强学习组织政策信息、发展党员与管理程序、党组织关系转接等内容,为党员管理准确到位无遗漏奠定坚实的基础。
(2)关于“谋划部署不实不细”的问题。如信访局制定的《关于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实施方案》,照搬照抄南平市级方案,且未按照学习计划开展活动。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持续强化学习,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强化理论武装,积极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同事间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切实提升个人履职能力,遇事要多请示、多汇报、多沟通、多商量,确保认识到位,工作无差错。二是全面提升工作质效,要求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文稿服务上,注重领会领导意图,严格审核把关,全面领会上情、吃透下情、把握外情,自觉把上级部署与我市实际情况相结合,承上启下,保证政令畅通。三是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上级交办的任务,对办文办会办事讲究效率,精心设计,务求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高效有序。
(3)关于“阵地建设相对薄弱”的问题。如局会议室上墙的“党员权利与义务”“建瓯市信访局机关党支部党员基本信息表”,均未及时更新。
整改情况:10月20日已更新“党员权利与义务”“建瓯市信访局机关党支部党员基本信息表”,今后在党员关系转入后,将第一时间更新党员基本信息表。
3. 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的问题。如局主要领导、财务人员未开通银行账户短信提醒功能。
整改情况:已于2024年10月28日办理局长与财务人员的银行账户短信提醒功能,确保第一时间知晓所有涉及本单位资金往来的信息。
(2)关于“执行回避制度不严格”的问题。如2020年2月研究聘用中级职称岗位技术人员,及11月研究推选“2019年推进高质量发展先进个人”,本人均在场参会。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24日,党组书记、局长项光俊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主动认领该问题,并进行深入查摆,今后将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回避制度。二是2024年10月25日,局党组书记、局长项光俊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并强调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三是2024年11月7日,召开党组会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重要文件精神,要求了解掌握议事规则、回避制度等重要内容。四是巡察以来共召开6次人事议题党组会,均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回避制度。五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每次研究人事相关议题之前,都会深入细致地分析研判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确保人事决策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与客观性。
(3)关于“履行派驻监督责任不够全面”的问题。如虽有对派驻单位开展日常监督,但对信访疑难资金、信访重点工作等开展情况了解不够细致,对信访局存在的风险隐患研究不深入。
整改情况: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做准做细做精日常监督,重点监督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薄弱环节(资金使用、信访风险防范措施)。在舆情监测、信访举报、专项整治,列席会议、开展重点检查、专项督查和“体验式”监督等形式基础上,着力创新监督方式,经常性开展工作沟通与隐患风险研究,建好工作台账、制定工作措施,监督驻在单位堵塞漏洞防范风险,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4)关于“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严格”的问题。如,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未对单位1名涉密人员进行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临时用工人员聘用不规范,聘用临时用工人员采取三年一聘,续聘5人均未提交党组会讨论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25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对政工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二是原涉密人员已于2024年5月离职,接替涉密工作的人员于2024年7月29日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进行备案。三是目前市管干部护照由组织部保管,其他涉密人员均未办理护照,今后涉密人员因私事出国(境)时将严格按照相关审批手续。四是及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在涉密人员调整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做好人员的登记备案(变更、新增、撤销)。五是2024年12月4日局党组会集体研究通过《信访局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规范编外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内容。六是2024年12月4日劳务派遣人员任某某辞职,空出名额与原临聘人员黄某重新确认劳务关系,将其用工形式变更为劳务派遣关系,并从2025年1月起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七是2024年12月17日开展临聘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合格人员7名经党组会集体研究同意续聘。八是由政工人员负责临聘人员的档案管理,及时做好续聘人员的合同签订等相关工作。九是严格按照瓯政办〔2024〕18号文件精神,原则上不新增临聘人员数量,现有存量通过自然减员的方式逐步压缩。
(四)聚焦巡察、审计等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1. 履行巡察整改责任不到位,整改不严不实
(1)关于“对巡察整改重视不够”的问题。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不规范,整改内业材料凌乱、佐证资料不齐全。如,班子成员未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及剖析原因,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对照检查发言材料过于简单,只有表态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9月25日将《市委巡察一组巡察信访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等有关文件及讲话精神(瓯信党〔2024〕6号)印发给本局各个科室,现已对照问题清单做好相应的整改工作。二是于2024年9月25日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巡察反馈整改日常工作,及时对接市委巡察办、巡察一组,做好全局整改方案的制定,以及整改工作的推进。三是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信访局党组开展组织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以及撰写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会中,党组班子成员都对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对照巡察整改意见,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在相互批评中,各位班子成员毫不避讳地提出批评意见,也虚心接受其他同志的批评。会后,对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结合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及工作重点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
(2)关于“未如实反馈整改情况”的问题。如针对巡察反馈的“违规发放信访助理岗位津贴”问题,上一届整改反馈已悉数清退到位,但截至目前,仍有1410元未清退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由专人负责对接迪口镇,已于2024年10月14日追回信访助理岗位津贴款1410元。二是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内部审核与监督机制,杜绝违规操作空间,确保各项财务支出合法合规、有据可依,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 落实巡察整改成效不明显,彻查深改不力
(1)关于“存在‘改后又犯’”的问题。针对上轮巡察反馈的“信访件办理跟踪督办不够到位、内业不规范”问题,信访局已完成整改,但本次巡察中还发现存在该问题。如针对住建局办理的徐某信访事项(闽信网诉〔2022〕395号),信访局审核、跟踪督办不到位,未发现存在“救济途径引导错误”问题,在2022年南平市第一季度规范化检查中被通报。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0月24日印发《关于构建“党建+评查”工作机制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瓯信联办〔2024〕33号),组织11个单位经办人员于10月25日到我局参加集中学习,并每周固定组织4个单位信访经办人员到我局开展交叉互查。二是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信访办理法治化业务培训会,邀请南平市信访局领导进行授课,18个乡镇(街道)和36个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参与培训。三是于2024年9月20日组织18个乡镇(街道)、10个市直单位的分管领导、业务经办,以及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信访办理法治化业务技能考试,有效推动全市信访事项办理节实现标准化操作。
(2)关于“整改敷衍应对”的问题。针对巡察反馈的“学习流于形式、学习效果不佳”等问题,整改制定的《关于进一步严肃学风增强党支部学习效果的通知》,缺乏针对性措施,未在支部会进行贯彻落实,整改停留在纸面,且文中出现“结合学校实际”“师生喜闻乐见”等错误表述。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整改。局党组将巡察整改视为重大政治任务,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周一下午定期召开例会,党组书记听取巡察整改阶段性情况汇报,聚焦重点难点部署工作,强力推动整改进程。二是加强沟通协作,凝聚整改合力。积极主动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向纪检监察组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听取纪检监察组的指导意见。三是完善学习制度,提升工作能力。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对《关于进一步严肃学风增强党支部学习效果的通知》进行了重新修订和完善,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新通知精神,确保党员干部深刻领会通知要求,达到预期学习效果。组织工作人员通过自学的方式,系统学习公文写作、材料撰写等内容,分管领导认真把关审核各类材料,确保不再出现纰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718861;通信地址:建瓯市瓯宁街道瓯宁路14号,邮政编码:353100;电子邮箱:fjjoxfj@126.com。
中共建瓯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党组
2025年1月17日
发改科技局党组关于建瓯市铁路建设发展中心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4日至4月3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建瓯市铁路建设发展中心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9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始终坚持高质高效完成整改任务,用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切实把整改落实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精心组织巡视整改工作
市发改科技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党组成员形成共识主动认领问题,带头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要求铁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直面问题,认真纠错,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坚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开展整改工作,彻底摒弃对政治与法律关系的模糊错误认识,坚决把整改工作抓严抓实抓细。
(二)认真对照、逐条整改,全面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标本兼治、建章立制,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市委巡察一组反馈的问题,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紧密结合统筹起来,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同时规范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日常工作管理等相关制度,严明党规党纪,着力建章立制,努力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南平市委、建瓯市委工作要求情况
1.协调推进衢宁铁路建瓯东站配套服务工作不完善,便民利民举措不实
(1)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铁路为人民”重要思想不够到位。协调推进衢宁铁路建瓯东站配套服务工作不完善,便民利民举措不实。如福州—松溪K8748夜间班列20:53到达建瓯东站,铁发中心未结合旅客需求,主动协调有关部门根据班次调整增开客运公交接驳,解决旅客出行不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每周工作例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人民铁路为人民”价值观;二是2023年6月,铁路运营公司班次调整,已停运车站夜间到达班次,后续铁发中心将持续关注夜间旅客的流量情况,如发现存在需要夜班车接送的旅客,会第一时间与交通部门沟通增开夜班客运公交接驳。
完成情况:已完成
(2)运用习近平总书记“系统观念”解决问题意识不强。运用系统观念主动解决问题不够到位,对铁路建设临时用地复垦工作存在被动应对现象。如截至巡察期间,建设临时用地复垦资金滞留账户,存在复垦专项资金被收回的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统观念”解决问题的思想内涵,通过“业务大学习、能力大提升”提高履职尽责能力;二是该笔资金是以征地拆迁款打包预拨方式打入账户,实际支付是根据项目完工后进行验工计价,实报实销,余款不属于滞留资金,后续征地拆迁工程仍可使用。下阶段,征求市里意见后铁发中心将委托水源乡为主体继续推进临时用地项目复垦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3)政策理论学习与铁路建设发展实际结合不够紧密。运用新思想新理论指导实践,谋划铁路建设发展不足。如未结合工作实际,对《关于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意见》《福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理论进行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把政治学习融入业务工作例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运用新思想新理论指导铁路建设发展工作,切实弥补谋划铁路建设发展不足的短板;二是铁发中心于2024年6月组织学习《关于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意见》《福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理论学习与业务培训;三是根据工作实际,积极对接南平市铁指及市相关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与市直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建瓯市境内铁路安全督查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4)落实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如,部分领导干部未在2020年的述责述廉报告中提及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班子分工文件未明确分管统战工作的班子成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领导干部2020年述责述廉报告未提及意识形态工作问题,铁发中心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整改。已要求相关领导干部重新梳理并深刻反思,在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后,对报告进行全面整改。所有涉及的领导干部均已完成材料整改,补充了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确保报告内容完整、准确,如实反映工作实际;二是2024年7月铁发中心降为股级单位隶属发改科技局,发改科技局领导班子已明确指定一名副局长分管统战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2.统筹谋划建瓯铁路事业高质量发展有短板
(1)统筹铁路功能发挥有偏差。围绕建瓯市委“三争”行动,推动民生实事项目落实落地不够有力。如衢宁铁路建瓯东站通站道路沿线道路除险防护工程施工滞后,该路段2022年6月受暴雨影响已出现多处崩塌的安全隐患问题,但由于沟通协调不足,前期准备不充分,直至2023年8月才正式动工,影响群众通行。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思想认识,建立全心全意为我市铁路服务的意识,加强与铁路、地方的沟通,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共享;二是此次项目涉及塌方土方量庞大,所需资金量较高。铁发中心无此类专项资金储备,经向市里如实反映问题,协调交通部门达成合作,争取到了项目资金。在获取资金支持后,为确保项目科学、规范推进,我们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流程开展工作。首先利用无人机进行精准测方,获取塌方土方的详细数据,为后续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紧接着,依法依规开展项目投标工作,确保整个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经过一系列严谨程序后,项目于2023年8月正式动工并于2023年11月顺利完工通过验收;三是做到举一反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沟通协调能力,提前谋划项目筹备工作,积极拓宽资金筹集渠道,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确保项目合理合规按时有序推进。
完成情况:已完成
(2)衢宁铁路建瓯东站物业、水厂等配套设施存在管理主体不明晰,长期处于委托代管状态,影响公共服务水平。如建瓯东站新区水厂于2020年9月开始供水,但一直未明确管理主体,水费长期未收取。
整改情况:一是市闽源公司作为建设协调单位,职能只负责建设并没有管理资质,市政府常务会议原确定委托闽源公司代为临时管理,闽源公司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已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物业“福建省领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为管理建瓯铁路东站物业及站前广场安全等工作。二是铁路东站新区水厂建成后,2020年9月铁路通车开始供水至今,由于没有具体的管理单位,市政府决定暂时由闽源公司代为过渡管理,等确定具体管理单位后再行移交明确管理权限。因为没有明确管理主体,无法办理公司法人等有关证件,没有收费主体和依据,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故水费一直无法收取。接下来,铁发中心将继续与闽源公司沟通协调,推动尽快确认管理主体、尽早建立合法合规的水费收取机制。
完成情况:未完成
3. 协调化解项目建设遗留问题韧劲不足
(1)“三改”工程前瞻谋划不够。铁路项目建设涉及改沟、改渠、改路等工程前期规划不够到位,未妥善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如建瓯东站通站道路“三改”项目中沟渠排水设计不够科学合理,汛期泥沙冲入农田造成农作物受损,引发农民多次上访等矛盾纠纷。
整改情况:闽源公司已与水源乡政府协调,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勘察设计,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修复方案并完工,在排水涵洞前加设了排水挡墙,并联通横向排水渠,解决了汛期泥沙冲入农田造成农作物受损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提高认识,增强服务意识及创新意识,站稳群众立场,充分理解群众诉求,将群众的诉求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的所思所想,落实工作责任,合理规划,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完成情况:已完成
(2)“三化”项目停滞不前。如建瓯东站通站道路沿线绿化、美化、亮化项目于2021年完成方案设计,至今未组织实施,对通站道路两侧预留的2米路基管理不力,部分已征收地块被农民占用。
整改情况:一是“三化”项目建设资金由市财政统筹拨付,闽源公司已经完成了“三化”项目的前期设计工作,待统筹推进项目实施。后续铁发中心将继续加强与建设集团、水源乡沟通,争取尽快启动项目。二是2021年9月15日,市闽源公司与水源乡签订了《建瓯市水源乡至衢宁铁路建瓯东站通站道路移交管养协议》,已将建瓯市水源乡至衢宁铁路建瓯东站通站道路移交至水源乡管理养护,市铁指在移交前委托第三方制作了130块“禁止侵占沿线道路两侧红线用地”的警示牌并安插在通站道路沿线两侧道路上。2024年7月,已将被农民占用路基清理收回。三是后续市铁发中心将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通站道路的日常管理工作,避免再度出现通站道路沿线红线征地被侵占问题。
完成情况:未完成
(3)重点难点问题攻坚力度不足。发扬廖俊波“背着石头上山也要干”的狠劲不够,攻坚克难韧劲不足。如2021年林业部门森林图斑现场核查发现合福铁路建瓯西牵引变电所占用林业用地8305平方米,被责令限期整改,截至本轮巡察期间仍未完成土地办证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把政治学习融入业务学习培训,深入学习廖俊波“背着石头上山也要干”的攻坚克难的工作精神,提升解决工作难题韧劲,弥补攻坚克难韧劲不足的短板,不断提升铁路建设发展工作的业务能力;二是积极对接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业主闽赣公司提供相关资料,督促第三方做好办证工作,及时推进办理合福铁路建瓯西牵引变电所供地手续,已于2024年11月22日下午在自然资源局召开会商会议,经多方协商一致同意,建瓯西牵引变电所地块将按供裸地的方式办理土地证。目前已完成材料提交等手续,待省国土厅批复后领证。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情况
1.常态长效纠治“四风”问题不够坚决
(1)作风不实,落实信访维稳工作不扎实。如2021年8月,信访人反映衢宁铁路建瓯段水源乡返望村三段项目拖欠工资问题,铁发中心只简单答复“在本月底前按程序结清所拖欠的工资”,但直至2022年8月信访人才收到所欠工资,时间拖延长达一年。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与信访人员沟通解释并取得信访人员的理解;二是该项目因材料不全无法及时验收完工,造成延迟一年后才完成支付;三是强化责任落实,铁发中心隶属市发改科技局,今后将依法依规有效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坚持“抓小、抓细、抓苗头”,实实在在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不推诿、不超时。
完成情况:已完成
(2)文风不正,规章制度生搬硬套、依葫芦画瓢。如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出现“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学校教职工奖惩”等错误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转变思想作风,提升党性修养,整治文风不正的问题,提高制度制定标准,要求必须结合单位实际,摒弃盲目照搬,细化条款使其契合本单位业务流程与管理需求;二是加大对工作文案撰写的检查审核工作,严格执行公文处理程序,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指导,进一步规范、完善公文收、发、审核工作制度,严把公文进出口关,提高公文质量;三是发改科技局党组已对铁发中心原党务工作者杨平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已完成
2. 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1)执行制度有偏差。在执行《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上“打折扣”。如2019—2021年度部分工会会员费未按工资收入0.5%的规定比例收缴,且2021年度工会活动无方案和经费预算。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9—2021年度7位聘用人员现已按0.5%的缴交标准完成整改,2021年工会活动方案已补做完毕。二是2024年7月,根据市政府机构调整部署,铁发中心降为股级单位隶属发改科技局后,发改科技局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确保今后不折不扣地执行相关规定,杜绝出现类似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
(2)财务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如2020年4月,缴纳2019年—拍J03地块契税、印花税10.89万元,存在先付款后审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4月30日经办人到建设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报契税,与窗口工作人员对接沟通税款应先缴款才能开具票据,税款又需在4月30日上缴完成。经请示领导后,由闽源公司先转账给税务申报经办人,再由经办人到窗口申报缴款,开具缴款票据,履行审批手续。二是组织财务有关领导干部及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对财务风险防控的意识,并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杜绝今后出现“先付款后审批”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3.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存在漏洞
(1)机关内部管理不规范。公务用车等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用制度管人管事未落实到位。如,铁发中心2020—2023年度公务用车无出车记录台账,且节假日用车未报备;所属闽源公司2020—2023年度公务用车共2.16万公里无出车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由于先前铁发中心未制定公务用车等内部管理制度,管理较为混乱,导致部分年度无规范的出车记录且节假日用车未报备的情况;二是当时的负责人周雨菁为临聘人员,现已解雇;三是今后铁发中心将严格执行发改科技局派车程序,经局领导审批后统一由办公室通过公车平台派车。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廉政风险防范短板明显,对重要廉政风险点缺乏防控措施。如《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中未涉及工程项目、固定资产等重要廉政风险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根据市政府机构调整部署,铁发中心降为股级单位隶属发改科技局后,发改科技局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建立严格的监督检查与风险防控机制,定期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确保《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二是后续发改科技局将继续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定期开展廉政课程培训、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提升全体员工对廉政风险的认知和防控意识,强化对防控措施的理解与执行能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
(3)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如2020年3月,购买索尼数码摄像机1.23万元未履行政府采购流程。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3月,闽源公司购买价值1.23万元索尼数码摄像机一台,因闽源公司是企业,不属于政府采购主体,无政府采购账号,因此未履行政府采购流程。二是发改科技局组织政府采购经办人开展业务学习,深入学习采购目录、限额标准、招标流程等关键内容,提升人员专业素养和合规意识;三是发改科技局完善采购管理制度,明确各环节职责分工,细化采购计划编制、审批、执行、验收等流程严格执行采购流程要求,杜绝今后发生类似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4)项目合同签订不够规范。如建瓯东站通站道路及站前广场配套工程(A标段)沿线涉及的“三改”工程补充协议无签订日期。
整改情况:一是经征求乙方同意后,按照合同签订时的审批封面时间或会议纪要时间补充签订时间;二是开展签订合同协议的全面检查,按照会议纪要及时补充不完整事项。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提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情况
1.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
(1)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如,2021—2023年度支部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基本雷同;2023年度个人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出现“部风和组工干部作风,推动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在问题面前不回避”等不符身份的表述。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述职报告基本雷同、发言提纲表述不当的情况,铁发中心所有涉及的领导干部重新撰写材料,严格把关内容质量,确保每份材料贴合实际、有针对性、杜绝抄袭雷同;二是根据市政府机构调整部署,铁发中心降为股级单位隶属发改科技局,铁发中心原班子成员中党员均已调任,支部已撤销;三是后续铁发中心将严格执行局内材料审核机制,提高政治站位,严肃材料撰写,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组织生活会不够规范、质量不高。如,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未针对上年度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通报,且会前谈心谈话走过场,谈话记录中被谈话人与实际被谈话人不一致;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未通报民主评议党员结果。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政府机构调整部署,铁发中心降为股级单位隶属发改科技局,铁发中心原有党员4人,原班子成员中党员2人均已调任,支部已撤销,剩余党员2人转到发改科技局机关支部;二是后续铁发中心将认真按照发改科技局党委和机关支部工作要求,规范参与党内活动,严格按照程序执行。
完成情况:已完成
(3)抓党建工作力度不够。党建基础不扎实,内业资料混乱、会议记录要素不齐全、格式不规范。如,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及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不规范,均无主持人和记录人;2021年7月的党员大会记录在8月之后。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政府机构调整部署,铁发中心降为股级单位隶属发改科技局,铁发中心原有党员4人,原班子成员中党员2人均已调任,支部已撤销,剩余党员2人转到发改科技局机关支部;二是发改科技局完善内业资料管理,明确各类资料的记录要求、格式及标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提升党建工作人员履职党建工作的业务能力;三是局党组对铁发中心原党务工作者杨平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务必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认真细致地做好材料的整理与归档,确保工作扎实推进、材料详实可靠,不要再出现类似的失误。
完成情况:已完成
2.落实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
(1)临时用工人员聘用不规范。市铁路建设发展中心临时用工人员采取两年一聘,但人员续聘均未提交班子会议讨论研究。
整改情况:2024年7月,根据市政府机构调整部署,铁发中心降为股级单位隶属发改科技局后,2024年9月铁发中心已解聘所有临时聘用人员。
完成情况:已完成
(四)聚焦巡察、审计等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1.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严实
(1)主体责任未压实。对巡察整改要求理解不深、重视不够,组织领导不够有力。如,未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方案责任细化不够,未做到见人见事。
整改情况:2024年7月,根据市政府机构调整部署,铁发中心降为股级单位隶属发改科技局,原班子成员中党员2人均已调任。发改科技局党组认真梳理巡察整改方案,针对每项问题进行深度剖析,明确具体的责任领导及责任人,确保事事有人抓。严格落实巡查整改方案,明确起始时间和完成期限,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见人见事。
完成情况:已完成
(2)整改措施缺乏针对性。整改措施泛泛而谈,推进问题深改、实改的成效不明显。针对上一届巡察反馈的“招标代理监管不力”问题,整改时只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强调要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但未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整改情况:2024年7月,根据市政府机构调整部署,铁发中心降为股级单位隶属发改科技局,原班子成员中党员2人均已调任。发改科技局结合业务大学习开展招标业务学习培训,学习最新相关法规与业务知识,切实提升招标业务水平与监管能力,做到精准识别与处理招标代理中的违规行为。今后将严格按发改科技局党组要求,严格落实巡察主体责任,确保应用巡察成果有效指导实际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2.落实巡察审计整改质效打折扣
(1)是存在“纸面整改”。针对上届巡察反馈的“工作总结形式化,工作小结基本雷同”问题,只停留在纸面上整改。如2021年度和2022年度工作总结仍存在大篇幅雷同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发改科技局开展工作作风整顿会议,强化责任意识,强调工作的严谨性与创新性,让班子成员深刻认识到总结雷同、整改不力的严重性,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和价值观;二是完善材料审核机制。对于工作总结,实行上级领导审核以及专门的审核小组把关。审核时重点关注内容的独特性、真实性与深度,杜绝抄袭和敷衍;三是避免工作总结流于形式。充分发挥工作总结在提高工作效率、分享经验教训、评估工作成果、加强团队合作、促进个人成长、指导未来工作的重要作用,精准锚定后续工作目标,有力推动工作沿着高效、优质的轨道持续迈进。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存在“整改不彻底”。上一届巡察指出“三重一大”事项没有充分酝酿讨论,无原始会议研究,却有专题会议纪要”问题仍然存在。如2021—2024年度仍存在有会议纪要却无原始会议记录的现象。
整改情况:2024年7月,根据市政府机构调整部署,铁发中心降为股级单位隶属发改科技局。发改科技局细化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范围与标准。明确规定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提前提交党组会讨论,会前充分准备相关资料,会上充分发扬民主,进行集体决策,并如实记录决策过程与结果,确保决策合法合规、科学民主。制定统一的会议记录格式模板,明确要求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讨论内容、表决结果等关键信息,确保记录完整、准确、详实。纪要撰写需依据记录精炼概括,突出决策要点与工作安排,经参会领导审核后存档。后续铁发中心将严格按照发改科技局相关规定提交议程,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充分酝酿讨论。
完成情况:已完成
3.整改成果运用不显著
(1)巡察成果运用同中心工作任务贯通融合不够,巡察整改存在就事论事,落实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方面有欠缺。如针对上一届巡察反馈“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未做到举一反三,仍存在派车登记不完善,公务车辆拍卖后加油卡未及时核销、使用公职人员兼职驾驶员、油卡未实行“一车一卡”规范管理等廉洁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于先前铁发中心未制定公务用车等内部管理制度,管理较为混乱,导致部分年度无规范的出车记录且节假日用车未报备的情况;二是原派车负责人周雨菁为临聘人员,现已解雇;三是铁发中心原有车辆一辆待报废处置,油卡三张均已核销完毕。四是今后铁发中心将严格执行发改科技局派车程序,经局领导审批后统一由办公室通过公车平台派车。发改科技局党组将认真学习本次巡察成果,在今后铁发中心的日常管理与局党组自身建设中,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标本兼治。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及说明
1.重点难点问题攻坚力度不足。发扬廖俊波“背着石头上山也要干”的狠劲不够,攻坚克难韧劲不足。如2021年林业部门森林图斑现场核查发现合福铁路建瓯西牵引变电所占用林业用地8305平方米,被责令限期整改,截至本轮巡察期间仍未完成土地办证工作。
情况说明:2024年11月22日下午在自然资源局召开会商会议,经多方协商一致同意,建瓯西牵引变电所地块将按供裸地的方式办理土地证。目前已完成材料提交等手续,待省国土厅批复后领证。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二)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及说明
1.建瓯东站新区水厂于2020年9月开始供水,但一直未明确管理主体,水费长期未收取问题。
情况说明:为加强建瓯东站的物业和水费管理,经铁发中心协调沟通,闽源公司已向城乡建设集团汇报并要求向市政府提出如下建议:按职能划分,将建瓯东站资产和物业管理整体移交市有关部门或水源乡政府管理运营,由于东站新区水厂直供饮用水涉及公共卫生安全,水质管理检测专业性很强,建议单独列出,移交水务部门纳入城乡一体化供水管理或移交水源乡水厂合并管理。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2.建瓯东站通站道路沿线绿化、美化、亮化项目于2021年完成方案设计,至今未组织实施问题。
情况说明:“三化”项目建设资金由市财政统筹拨付,闽源公司已经完成了“三化”项目的前期设计工作,待统筹推进项目实施。后续铁发中心将继续加强与建设集团、水源乡沟通,争取尽快启动项目。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和措施
市铁路建设发展中心落实市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严的要求、实的行动,充分利用好前期的整改成果,抓好抓实后续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
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筑牢理想信念的根基,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上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为、强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好工作。
(二)坚持从严治党,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强化主体责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制定有效措施,推动从严治党深入发展。持续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改进干部作风,纠正不良风气,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打造忠诚、干净、有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抓好后续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在持续整改过程中,坚持工作节奏不变,推进力度不减,督促检查不松,持续推进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整改职责,研究解决整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整改落实“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整改任务盯紧不放,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落实,整改措施条条显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9-8220918;通信地址:福建省建瓯市瓯宁路68号四楼;电子邮箱jofgjjgdw@163.com。
中共建瓯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党组
2024年12月10日
中共建瓯市委建安街道工作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4月15日至5月17日,市委巡察一组对建安街道(含6个村、社区)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9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建安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一是高度重视,明晰责任。街道党工委定期调度、及时研判,先后召开4次巡察整改推进会,协调推进整改落实,对短期难以整改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成效。10月25日建安街道党工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工委成员紧扣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聚焦四个方面的问题,结合思想实际和分管领域工作,认真查摆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进一步明确了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二是正视问题,立行立改。街道党工委把反馈意见作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有力抓手,既从点上抓具体事具体人,又从面上抓管党治党的落实。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找根源、查病灶,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形成整改落实台账,层层传导压力,动真碰硬,严格按时间节点不折不扣落实任务、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问题一一得到回应,件件得到落实。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纠正,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对工作措施不力甚至推诿扯皮的,严肃追究责任。三是巩固成果,确保长效。通过对市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的逐项整改,找出了工作中存在制度不健全,检查无常态,管理不到位,执纪不坚决等问题,进一步压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干部作风有了很大的改变,工作成效有了明显提升。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南平市委、建瓯市委工作要求情况
1.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
问题1: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1号图斑问题今后将根据村庄规划,平衡村民需求与规划要求,列入改建迁建计划;二是2号图斑问题已进行土地农转报批;三是3号图斑问题多次下达违法整改通知书,采取查处的方式进行整改;四是2024年12月3日党工委已对一名相关责任人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举措有距离。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辖区内老旧小区重新摸底建立台账;二是2024年已将丁家巷和阳光假日城列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造;三是根据市住建局统一安排,逐步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列入上级改造项目。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街道及村居切实提高环保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巡查工作,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置;二是2024年11月,省环保厅对我街4件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查看,11月13日向上级申请验收销号。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4:落实乡村振兴工作有弱项。
整改情况:一是东门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专题研究提高村财收入问题,拟利用部分征迁资金购置优质资产作为经营性资产,提高村集体收入;二是对村现有资产建立台账,分类管理,盘活处置;三是召开老干部、村民代表座谈会,务虚研讨乡村振兴工作思路,今后逐步落地实施。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党工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问题1:“统筹全局、一体推进”的理念树得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考评指标排名有所提升,2024年上半年绩效考评排名暂居街道序列第二;二是短板弱项指标有所突破,2024年重点项目个数实现零的突破;三是企业培育工作有所成效,截至2024年10月,已新增培育入统规上服务企业1家,新增培育入统限上商贸企业2家,计划年底前再申报1家以上企业入统;四是经济运行稳中有进,截至2024年10月,已超前完成市里下达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1-10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74亿元,比增71.55%;完成工业(技改)投资8670万元,比增68.3%;完成规模工业总产值9491万元,比增0.29%。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工作机制尚未形成。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组织开展招商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以商招商、上门招商等方式,高效推进招商引资工作;二是街道主要领导带头招商。2024年,街道主要领导带队前往福州、厦门、泉州等地招商,并积极推动万易时代竹笋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参加第二十四届“9.8”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南平重大项目集中签约活动;三是招商引资工作有所成效。2024年,新申报签约项目4个,签约率100%,其中申报“一把手”招商项目1个,签约项目按时序推进,2024年上半年招商引资工作考评排名暂居街道序列第二。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打好征地拆迁攻坚战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经持续攻坚,已推动通仙门棚户区再签约2户,全面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要;二是云际山征地前期工作已完成,待云际山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收资金到位后,即可签订协议进行退地;三是经与工业园区沟通了解,工业园区F区桐源地块项目4户现已无征迁需求。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4:持续推动解决疑难问题乏力。
整改情况:辖区中环广场、中环山水等问题楼盘化解工作实现新突破。中环项目创新性探索“等价异地置换”机制,已有104户业主签订置换协议。积极推动中环项目破产预重整,目前项目管理人与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初步框架协议。
完成情况:已完成
3.落实统筹推进街道高质量发展与高效能治理仍有短板。
问题1:推动城乡品质提升上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对化粪池外溢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将堵塞的化粪池进行清掏,并重新布置排污管,修复砌筑污水井,将原污水引出接入另一化粪池,保证污水正常排放;二是在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后加大回访力度,及时干预处置相关遗留问题,以长效机制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重点人员制定稳控方案并成立以村挂点领导为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综治协管员组成的工作专班,落实包案责任;二是一位进京访对象信访问题已签约化解。2024年以来,我街未发生进京越级访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破解村级治理难题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钟楼村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天马山庄林地承包合同到期问题,并下达通知书要求承包人限期归还山场,同时拟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二是与东门村村委会空坪侵占人进行沟通后,侵占人仍拒绝拆除违章搭盖。我街于12月2日进行测绘取证,并联系律师启动诉讼程序。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问题4:涉诈人员管控属地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涉诈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劝访专班,进一步加大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劝返力度;二是积极与公安机关对接,加强信息共享,促进劝返工作;三是制定印发《建安街道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劝返整治奖励方案》,对劝访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做到“摸得清、劝得回、稳得住”。
完成情况:已完成
4.意识形态、统战、法治建设工作抓而不实。
问题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以来每次中心组学习均已制定方案并按照要求签批;二是已严格按要求每年开展1次意识形态领域形势通报,同时将情况上报市委宣传部。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民族宗教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2024年5月开展1场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宣传,并对个别场所堆放杂物专项清理,消除安全隐患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3:执法队伍力量较为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对现有站办所人员进行整合,配备专职执法大队人员,并组织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目前均已取得行政执法证;二是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街道及上级培训,推动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三是组织执法人员对典型案例进行重点学习,平台运行以来至12月17日,共开展行政执法检查380家(次),其中行政处罚6件,共计罚款2.5万元。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情况
1.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到位。
问题1:党工委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运用多种形式,针对性地开展密集式警示教育。今年以来,通报典型案例5次,在节假日前向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600余条次,集中观看廉政教育系列片1场次,现场学习4场次,增强警示效果;二是针对危险驾驶、容留他人吸毒、套取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开展定制化警示教育宣讲1次;三是深度挖掘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洁基因,今年以来开展“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尚”等活动3次,将廉洁文化建设融入日常、融入生活。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述责述廉工作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30日党工委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述责述廉述法报告常见表述错误问题及其他常见表述不规范问题,加强文字材料规范表述;二是党工委书记在党工委会上要求今后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思想、工作、作风和廉洁情况,按照要求严肃认真撰写述责述廉报告,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改进措施;三是今后每年度的述责述廉会议前加强学习和把关,对报告坚持做到“五个不通过”。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3: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街道组织各村建立“组账村管”财务制度,统一设立组账村管资金专户,切实加强小组资金监管;二是2024年12月4日-6日党工委分别已对三名相关责任人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
2.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还有差距。
问题1:抓民生工作的韧劲不足。
整改情况:2024年11月,经向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部门了解公园口78号至二中道路瓶颈路段规划情况,目前市里已有规划,但尚未确定建设时间。待市里组织该路段进行项目施工建设时,街道将积极配合做好施工建设过程中的辖区相关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回应群众关切不及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钟楼村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磊石公墓项目问题,推动签订协议2户,剩余1户持续推进中;二是2024年12月4日党工委已对一名相关责任人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问题3:攻坚克难决心不够。
整改情况:已成立钟楼村重点问题项目专班,将钟楼村招待所问题列入专班管理,待市里启动濠池片区征迁后,按市里规划要求进行征迁。
完成情况:已完成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问题依然存在。
问题1:违规发放综治和信访津贴。
整改情况:相关人员已于2024年11月14日主动退还无依据发放的综治津贴1.48万元、信访津贴1.51万元。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重复发放精神文明奖、绩效考核奖等奖金。
整改情况:相关人员已主动退还重复发放的精神文明奖和绩效考核奖2.58万元。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超标准用餐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东安村已召开村两委会议,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二是已将超标准用餐费用4070元已退还东安村委会账户;三是2024年12月5日党工委已对一名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完成情况:已完成
4.抓作风建设用心用力不足。
问题1:发文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不规范行文的班子会纪要进行修正,重新制发存档;二是已组织党政综合办工作人员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严格发文程序;三是针对发文不规范和其他问题,2024年12月10日党工委已对一名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工作作风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将记录错误的对党工委会议研究时间实事求是给予更正;二是分管领导与会议记录员谈话,督促其高标准严要求做好会议记录工作;三是2024年12月10日党工委已对一名相关责任人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3:机关效能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已对《建安街道机关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修订,重新制发人员去向牌,要求去向牌按外出报备情况调整,切实加强机关效能管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4:形式主义问题仍有“冒头”。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14日,街道开展反形式主义警示教育大会,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工作观念;二是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工作中的点子、政策、方案要符合实际情况;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大对形式主义问题的警示教育力度,并对形式主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四是2024年12月10日党工委已就该问题和其他问题,对一名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5.重点领域监管不严、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力。
问题1:执行财务制度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已注销财政所预算外银行账户,将财政所预算内、外账套合并,将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内管理;二是将加班用餐10.78万元从公务接待费列支调整为其他费用列支。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建安街道政府债券资金监管使用办法》并行文印发,切实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组织财经办人员学习零余额账户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使用零余额账户资金。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项目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建瓯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落实先评审后招标工作程序;二是经与坑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施工单位协商,已对项目尾款作账务处理;三是2024年5月阳光丽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单位已退回多支付工程款。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4:财政资金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街道已向钟楼村、东门村发函询证,确定欠款数额;各村已制定还款计划,按计划逐步清还欠款;二是重新修订《建安街道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将利息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今后予以规范。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问题5:开展违规领取养老保险金追缴工作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已召开各村居社保经办人追缴工作会议,继续推进养老金追缴工作任务,落实村居领导责任制;二是2024年12月10日与市人社局就违规领取养老金追缴工作召开工作调研会,确定追缴方向;三是2024年10月15日-16日纪工委已对六名相关责任人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6: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已对财务、村建等重要岗位负责人进行调岗处理,政工岗位将根据新入编人员情况逐步消化。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建设、促进提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情况
1.党建引领作用不够突出。
问题1:“党支部+”工作仍有短板。
整改情况: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引导居民参与街巷的共建、共管、共治、共享。由村党支部牵头,村两委包段的形式,引导在职党员、小区代表等相关人员当好“五大员”,把党的工作触角延伸、把服务拓展到楼栋每户居民。2024年10月8日已对钟楼村安睿小区装修垃圾乱堆放、濠池脏乱差问题进行整治。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2:“社区大党委”平台的共建质效不够高。
整改情况:一是已与共建单位制定关于推进“组织建设互促,党员干部互动,党建载体互用”的党建工作新格局的工作计划;二是与共建单位、物业、居民业主及退休干部联动,开展主动认领服务岗位活动,并设置了群众接待室、图书室、阅览室等,为党群议事、邻里等活动提供平台和空间;三是激发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小区开展廊亭“微党课”等活动,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调解居民矛盾纠纷,让小区形成和谐的风气;四是2024年10月10日-13日党工委已对三名相关责任人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3:对党建品牌创建、阵地建设统筹谋划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建引领机制,实现物业和业委会“交叉任职”;二是充分发挥小区、物业、业委会三个党支部引领支撑作用,每月召开一次支部会议,每周不固定时间设立集中接待日,听取群众诉求,研究解决方案。小区、物业、业委会党支部组成联席会议,不固定召开联席会议,今年以来共解决各项小区治理问题12个;三是完成红色物业的打造,已建立小区物业支部活动室。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
问题1:落实“三重一大”集中决策制度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建安街道“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提高民主决策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明确街道研究重要事项,列席人员没有表决权;明确涉及街道“三重一大”问题按照具体事项类别及决策权限,分别由街道党工委会、党工委(扩大)会议、党政班子会议集体研究确定。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未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整改情况:重新修订《建安街道“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党工委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开展党政办文秘人员专题培训会,提高文书记录水平;二是适时检查会议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针对发文不规范和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2024年12月10日党工委已就该问题和其他问题对一名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
完成情况:已完成
3.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偏差。
问题1:党内政治生活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相关人员已在党员大会上对组织生活会未检讨问题作出报告;二是在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做到“范围广、内容全”。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党员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由社区党委新建三个党支部学习微信群,定期发送学习资料,方便支部党员随时随地学习;二是组织引导党员群众集中观看党员教育电教片;三是将现场教学点纳入党建活动日安排,提升整体参与率,确保支部党员对学习内容入脑入心。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3:发展党员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执行发展党员流程;二是2024年12月3日党工委已对一名相关责任人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
问题1:干部队伍结构有待优化。
整改情况:一是经整改,街道对5名临聘人员给予解聘处理,降低临聘人员占比;二是持续优化人才结构,积极向上争取,加大编内人员招录力度。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干部因私出国(境)备案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6月已对相关人员进行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二是今后将对涉密人员出国(境)申请进行严格审批,并对新增涉密人员的出国(境)证件严格执行统一收缴和集中保管;三是指派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做好今后登记备案对象的变更、新增、撤销或职务调整等工作,以保证涉密人员备案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
(四)聚焦巡察、审计等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1.党工委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问题1:整改不到位,对公账户清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逐个分析现有账户用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已对1个长期不动户作销户处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整改不坚决。仍存在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人员已主动退还无依据发放的综治津贴1.48万元、信访津贴1.51万元及主动退还重复发放的精神文明奖和绩效考核奖2.58万元;二是今后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规范发放薪酬奖金。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整改不彻底,仍有长期往来款未清理,东安小组资金未追加。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挂账往来款分类处理方案,对涉及往来款采取逐步收回处理1笔、调账处理2笔、核销处理2笔、继续挂账处理5笔;二是东安村已对涉及郑某征地补偿款14万元进行封存,并配合司法部门履行债务处置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
问题1:问题边改边犯。卫生清理费支付不规范,钟楼村以收款收据支付拍卖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要求相关经办人员加强卫生清理等零星工程预决算和施工现场管理;二是修订完善《建安街道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一定数额以上零星工程费用支出需有事前预算、会议研究、施工协议、事后验收结算、佐证相片等相关材料作为报支附件,必要时需附询价和招投标资料;三是2019年钟楼村仍以收款收据支付拍卖费问题已于2020年10月进行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纸上整改仍有存在,未开展廉政风险自查互查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认真查找岗位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评查表;二是开展重要岗位廉政风险自查、互查和领导帮查,重点查找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洁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三是街道纪工委将按照“全流程监督、全链条管控”的要求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职工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整改未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未建立村级“三资”管理台账。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各村学习《建瓯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村财管理;二是各村均已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并要求及时更新台账信息,每年度末与清产核资系统数据进行核对;三是各村租赁及招投标合同已在10月份按要求在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建立台账。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下一步,我街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查漏补缺,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一是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深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效。二是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实行跟踪督导,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进一步压实责任,长期保持,防止整改问题反弹。三是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完善制度体系,努力用制度堵塞漏洞、解决问题,持续强化制度执行,坚决抓好落实,使制度机制的效力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833385;通信地址:建瓯市解放路140号;电子邮箱jojadzb@163.com。
中共建瓯市委建安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5年1月17日
中共建瓯市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4月7日至5月12日,建瓯市委巡察二组(以下简称巡察组)对中共建瓯市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同年9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我院党组针对反馈的问题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工作。按照党委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组织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整改组织领导
巡察情况反馈会后,院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党组书记、院长明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要全面压实责任,要用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切实把整改落实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各部门组织专题部署会14次,迅速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院长及各分管领导下沉一线抓指导,全院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直面问题,认真纠错、深刻反思,坚决把整改工作抓严抓实抓细。制定印发了《中共建瓯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班子成员、各分管领导根据《整改方案》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方案层层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各庭室负责同志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层层传递压力,确保整改情况对号入座、销号推进。
(二)全程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及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院长亲自督促把关,召开专题工作会3次督察整改进展,确保整改严格按照时间表、任务图推进。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对疑难重大问题或是巡察中发现的院党组存在问题,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
(三)注重总结经验,建立管用长效机制
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院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相互批评,进一步查找差距、深化整改,进一步总结经验、深化运用,进一步举一反三、保证效果。院党组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与思想和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深入分析,深挖病根,精准发力,综合施策,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南平市委、建瓯市委工作要求情况开展监督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党组引领党员干部学深悟透新思想有“温差”。
一是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
(1)党组领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精神不深刻,部分法官精办案件意识不强,重实体轻程序等问题突出,弱化群众司法获得感。
整改情况:一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及今后的一项重要学习内容,并融入日常学习计划中,推动上述理论学习在各部门落地落实。二是把学习上述党的重要思想、重要理论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的第一议题,采取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学习,做到“学懂、弄通、学深、悟透”。2024年5月份以来,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等各类集中学习研讨6场次,150人次。三是组织广大干警参观顺昌县元坑谟武文苑红色教育点、洋口镇红色小镇等红色教育基地等17次,学习革命精神,进一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常态化开展送法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志愿服务活动22次,引导广大干警将为民宗旨落实到具体工作中,逐步形成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行动自觉。
二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存在短板。
(2)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有待提升。如建瓯法院推进“四端四网”体系建设不够有力,未有效结合民间借贷、婚恋、金融等案件高发领域“抓前端、治未病”,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诉前调解“一案一指导”工作要求100%落实,由专人负责调解案件分流,指导法官、法官助理受理后及时跟进调解情况,提供法律专业知识指导,确保诉前调解合法、高效。二是成立保全中心,大力发挥以保促调、以鉴促调作用。2024年以来,已完成诉前、诉讼保全案件291件。三是通过微信公众号、普法宣传、派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引导广大群众选择非诉方式妥善解决纠纷,已发布各类宣传10余篇,发放宣传资料850份。
三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不够到位。
(3)建瓯法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审判业务结合不紧密,未严格落实类案强制检索报告制度。如审委会研究案件时,部分承办法官未按要求附带同类案件判决书,党组对该问题未及时研究解决。
整改情况:一是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业务部门进行整改,相关承办人已作出书面整改报告并对类案检索判决书进行补充附卷。二是进一步规范审委会及专业法官会议议事规则,要求各部门严格落实审委会及专业法官会议工作细则及补充规定事项。三是强化最高人民法院法答网、案例库等平台运用。2024年以来,已通过上述平台提出司法实践问题208条,提交典型案例3件。
四是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有偏差。
(4)建瓯法院未严格执行人民陪审员随机参审机制,部分参审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督促各业务部门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要求,已于2024年9月开展全体新一届人民陪审员的集中培训。二是常态化督察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情况,立案庭按要求及时统筹调整,确保人民陪审员均衡参审,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质效。三是完善奖惩机制,定期表彰脚踏实地、积极参与、工作突出的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审的积极作用。
2.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不够到位。
一是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执行不严格。
(5)个别班子成员未带头落实“三个规定”要求,未及时主动报告非工作原因接触当事人。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高度重视,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通过廉政周例会、三会一课等形式持续对“三个规定”相关文件学习,现我院填报数量逐年逐月稳步增长,填报数量长期位于南平市基层法院中上游位次。三是将“三个规定”填报的重要意义传达到每位工作人员,定期对“三个规定”情况进行通报,确保每位干警养成“有问必报”“应报尽报”的良好习惯,2024年每月印发“三个规定”专项通报,有力推进该项工作落细落实。四是常态化推进“三个规定”填报工作,由分管领导定期在党组会上汇报工作情况,党组书记、院长作总体工作推进部署。
二是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短板。
(6)落实府院联动机制有待深化,2020年以来我市行政诉讼案件198件,建瓯法院未主动提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司法服务。
整改情况:一是已约谈相关人员,要求提高认识,虽建瓯市辖区的行政诉讼案件不由我院管辖,但仍要积极开展相关府院联动活动。二是已与司法行政部门沟通,拟确定一名法律工作者长驻行政争议预防调处中心开展调处工作,相关庭室工作人员应要求不定期前往该中心配合开展调处、指导工作。三是已与集中管辖建瓯辖区行政诉讼案件的松溪法院建立沟通渠道,积极配合其开展涉建瓯市行政案件调解。四是已向某局发出一份司法建议,就其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提出司法建议,该局亦予以积极回复整改。五是通过参加上级法院开展的各项涉行政诉讼业务培训、庭务会集体学习等方式,开展行政审判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干警的行政审判业务能力。
三是落实法律特派员制度不够到位。
(7)推广运行“法企直通车”流于形式,法律特派员未能常态化、动态化收集建瓯本地企业司法需求,助推优化营商环境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已约谈相关人员,要求其主动服务大局,持续抓好法律特派员工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已与上级法院沟通简化“法·企直通车”微信小程序注册及登陆程序,改良企业注册时必须上传营业执照或授权委托书等身份验证要求,进一步提升使用便利度,增强用户体验感。三是建立了专门的意见建议处理机制,明确了责任人和处理时限。对于平台反馈的意见建议,及时给予答复。四是制定了监督考核办法,定期对法律特派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工作表现优秀者给予表彰,对落实不到位的进行批评教育。
四是运用“清风”系统有待加强。
(8)建瓯法院未充分运用“清风”系统预警信息提升监督效能,部分法官未及时登录系统核查预警信息。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确保该项工作持续推进,防止上述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已于2024年10月对“清风”系统运用情况进行专项审务督察通报,进一步强化全院干警思想认识,提升干警运用“清风”系统的主动性。三是2024年以来,我院员额法官登陆使用完成全覆盖,使用情况在南平市基层法院排名靠前。
五是以司法建议赋能社会治理还有差距。
(9)建瓯法院对类案多发高发的深层次问题制发司法建议较少,发挥司法建议推动改进工作、完善治理的作用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部门进一步理清职责、认领责任,安排专人对司法建议进行了指导、统计、审核,高质量完成了司法建议制发。二是各业务庭室在2024年9月前已合计发出10份司法建议,有效发挥司法建议促进社会综合治理作用。三是重视日常督导,提供精品司法建议供各业务部门学习,达到提升各业务部门的制作司法建议水平的目的。
3. 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力度不够。建瓯法院执行案件质量效率不高,回应群众司法期待还有较大差距。
(10)破解“执行难”问题不够有力,“执行难”局面未得到有效扭转。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集体约谈,提升责任意识,全力提升执行实效,2024年执行质效位居南平基层法院前列。二是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如与南平市拘留所、南平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等单位建立执行联动机制。三是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与建瓯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召开了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推进会,着力健全打击拒执犯罪工作。四是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通过微信等新媒体营造有利于执行工作的舆论氛围。
(11)推动全流程财产保全促执行案件减量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多种保全措施并举,切实强化财产查控。二是加强和立审执各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大财产保全工作力度。三是全力提高执行到位率,常态化开展专项执行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拘传、拘留被执行人,促进案件执行完毕或达成和解,提升了我院执行标的到位率。
(12)执行款发放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及时落实执行款发放工作,全力避免超期发放案款和“边清边积”的现象。二是对超期未发放执行案款进行集中清理,2024年以来,已清理发放执行案款5370笔,共计9999.86万元。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出台《建立超期未发放案款清理小组的实施方案》,并成立超期未发放案款清理专项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对案款发放工作的管理和推进。
(13)查控被执行人财产不及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深刻认识自身不足,严格依法办案。二是对案件进行自查,促成了双方当事人和解,该案现已全部执行完毕。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已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将对被查封车辆重点管控,一经发现立即扣押处置。
4. 落实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法治建设工作不够到位。
(14)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进一步提高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常态化优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二是每半年更新一次宣传阵地,形成长效机制。综合办已下发《院外宣传栏更新通知》至各庭室,要求各庭室及时提供宣传素材,并已更新一期院外宣传栏。三是综合办指定专人负责宣传栏等实体阵地维护更新和管理,在我院微信公众号已转载有关意识形态重要论述。
(15)网络安全保障措施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工作,定期对全院网络进行病毒的消杀,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已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对我院所有的外网设备进行全面杀毒。三是已增加上网行为管理设备,对我院上网设备进行管理,配备账号给需要使用外网的干警,使用外网时需要输入账号密码。四是已对内网防火墙功能进行更新,对于受到木马病毒攻击的设备,在定位并完成杀毒前,先通过防火墙进行隔离。五是已禁止办公环境使用wifi;禁止干警个人电脑接入院内网络。
(16)未将统一战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班子成员分工中也未明确分管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干部。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战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学习,提高党组对统一战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巩固统一战线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已于2024年3月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统战工作相关理论政策,于同年11月在党组会上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及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关于统战工作思想。二是根据院领导班子调整情况,于10月31日重新调整了班子成员分工,对统一战线工作的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职责作出规定。三是根据上级相关工作要求,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任务。选任1名台胞为人民陪审员,走访台企;拍摄涉台工作宣传视频《竹碧茶香》,展现我院从司法工作服务统战大局角度,积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为建设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的风貌。
(17)干部队伍法治意识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十个严禁”“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的执纪监督力度,杜绝违法违纪情况发生。二是强化廉政教育,各部门的廉政周例会须组织学习上级部门转发的审务督察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等内容。三是通过法院官方微信、微博等平台转载,不断扩大廉政文化覆盖面。四是加强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利用信访举报线索,立足抓早抓小抓预防,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尽早处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开展监督
1.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仍然存在。党组推动“四风”整治工作不够走深走实。
一是文风不严不实。
(18)2020—2022年“审务督察”工作总结内容基本雷同。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提高政治站位,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审务督察工作小组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工作水平。二是认真落实审务督察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提出的问题能够与实际工作紧密联系,杜绝走形式、写套话、应付了事的问题。三是已对发现文风不严不实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坚决杜绝再次发生总结雷同的问题。
(19)个别述责述廉报告中仍沿用已废止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强化政治理论学习,认识自身不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二是相关人员对述责述廉报告中出现的问题已作纠正,之后对引用文件资料、讲话精神严格把关,避免再次出现引用已废止的文件材料等情况。三是综合办定期开展文件材料的自查,立查立改,强化工作规范落实。
二是以文件落实文件。
(20)2019年出台的一份文件中照搬照抄上级文件,未结合自身实际细化具体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其从严从实做好工作谋划,全面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确保出台的文件紧密结合我院实际工作。二是开展教育培训,强化对配套文件制发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加强审核把关,落实审批制度,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三是队伍作风建设存在短板。
(21)个别干警态度简单粗暴。
整改情况:一是已根据相关规定对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二是法警大队召开了队务会,责任人在会上做出了深刻的检讨,大队长对其提出批评并要求立即整改。三是分管院领导围绕该问题进行深刻的剖析,并就该问题开展警示教育,要求全队人员要引以为戒,文明规范执法。四是2024年6月起至11月,法警大队开设“警营讲堂”每月安排讲解一项警务规范性文件,规范警员执勤动作,保障执勤规范。
2.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
一是未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2)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规定动作不到位,未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审判执行领域业务深度融合。
整改情况:一是将全面从严治党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定期召开工作部署推进会暨队伍状况分析会,由各部门负责人报告工作推进及队伍建设情况,分管院领导作点评,推动院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二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探索建立“政治教育+业务交流”融合开展模式,各部门利用周例会将疑难复杂案件处理、业务交流学习融入政治业务学习内容,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三是理清党组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清单,充分与审判工作相结合,为党组把管党治党与管理业务相结合提供责权依据。
二是领导党的纪律建设不到位。
(23)党组未持续坚持严的主基调,将纪律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机关纪委形同虚设,未开展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机关纪委首责意识,把握好监督这一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牢固树立将监督挺在前面的理念,切实履行好监督首责。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强化监督的专业性,提高履职能力。三是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监督的长效性。建立机关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大力推进机关纪委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三是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责任落实不到位。
(24)党组未经常性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发挥正反典型示范警示作用不充分。如某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市纪委监委留置。
整改情况:一是对包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已严肃处理。包某已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并被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切实提升思想认识和工作紧迫感,加大纪律教育力度,督促全院干警严守廉洁红线,恪守职业底线。三是扎实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通过签订承诺书、谈心谈话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切实引导全院干警强化理想信念。四是通过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使干警从正风肃纪防腐故事中,吸取深刻教训,切实增强“不想腐”的自觉。2024年10月,组织部分干警赴连城县法院参加包某案庭审旁听,接受廉洁从政教育。
(25)法警大队某干警因酒驾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人员已受到开除党籍等党政纪处分。二是法警大队召开队伍个人问题剖析会,对照酒驾干警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警示教育并深刻剖析,并提出整改要求。三是制定整改方案,开展作风整顿月系列活动。召开全院警示教育大会,开展“拒绝酒驾”集体签名、签署《八小时之外承诺书》、廉政教育基地学习等活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四是2024年11月法警大队所属第五支部全体党员到迪口镇西坑村闽浙赣省委驻地纪念馆接受红色教育,重温入党誓词、入警誓词,时刻警醒自己牢记党纪国法;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全体党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醉驾干警违纪违法事件进行深刻剖析。五是政治部牵头督察室建立早教育、定期排、严处理协同核查工作机制,着眼教育预防,定期在廉政例会上“敲警钟”“咬耳扯袖”,一旦内部排查发现可能存在的酒驾醉驾风险线索进行倒查回溯、责成相关部门立即深挖快处、预防风险转化,筑牢遵纪守纪底线意识。
3. 领导财务工作不力。建瓯法院存在财务会计机构未能独立发挥作用等问题,党组未予以重视。
(26)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会计、出纳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形同虚设。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规范工作要求、提高保密意识。二是我院所有账户的账款往来均已通过短信提醒各类账户所隶属的业务分管领导实时监管账户动态。三是定期更换密码,确保账户的安全性。四是已给会计、出纳配备专用保险柜,网银各自存放保险柜。五是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和财务安全意识。
(27)会计账务处理不规范,账目不清晰。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规范账务处理,提升业务能力,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二是财务人员已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账本、报表及时打印存档。三是已按业务要求对银行存款账户进行单独核算。四是通过线上、线下学习的方式增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学习,提升专业能力。五是加强对账务处理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账务工作。
(28)内部管理规定形同虚设。
整改情况:一是已根据2022年9月下发的《后勤管理制度汇编》,严格按照最新出差审批制度执行,自2023年1月起取消下乡补贴。二是对已报销账目进行“回头看”,确保账实相符。三是举一反三、抓实报销标准、流程及审批程序,确保各项报销有章可循,提升报销审核的严谨性。
4.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党组在诉讼费管理、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等财经活动中存在监管不力的问题。
(29)工会管理不合规。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管理工会经费。二是逐笔核实工会经费余额,相关经费已转入工会专户。三是重视预算工作,合理编制工会预算,充分考虑需求变化,确保预算与工作实际相符。
(30)抽查发现购买工会活动服装等账款均转入经办人个人账户。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严格按照《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工会支出报销流程。二是认真审核把关工会支出报销,付款均转入对公账户,金额小的或没有对公账户的,根据营业执照或使用公务卡结算。三是通过淘宝等网络平台购买的,提供情况说明,并经工会委员会开会讨论通过后加盖工会公章进行报销。
(31)未严格执行结算制度。大量存在差旅费及零星购买支出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已严格落实公务卡使用制度,要求出差及零星公务采购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二是已对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人员,发出《会计事项提示单》给予提醒,以点带面,教育引导干警规范出差报销行为。三是已督促未办理公务卡的干警尽快办理公务卡,提高公务卡的使用率。
(32)食堂费用监管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一已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严格管理食堂账目。二是强化管理,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必须做好仓库管理工作,填写进出仓明细;固定每月一盘点,确保账实相符。三是已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报销审核力度,食堂费用结算无进仓单、验收单等材料不予报销。
5.工程项目管理混乱。
(33)未按合同规定预留项目质保金。
整改情况:一是该项目负责人包某已因违纪违法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加强审核把关,杜绝该类情况再次发生。三是已严格按照工程相关规定,按照合同要求结算工程款,杜绝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结算方式。如党建展览馆项目,预留5%质保金。四是已严格按照我院制定的《建瓯市人民法院采购管理制度》中关于工程项目采购的规定执行,每个工程项目设立项目采购小组,采购小组对项目自采购开始至验收合格乃至质保期满的全过程实施跟踪管理,做到流程清晰完整、监督有效。
(34)随意增加工程造价。
整改情况:一是该项目负责人包某已因违纪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已按照工程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工程预算;规定确需增加工程造价的,必须提供增补方案及相关情况说明等明细材料,且经党组会研究同意后,方可按工程相关规定执行。三是财务人员已加强对工程项目支付审核,程序不规范、手续不齐全一律不予报销。
(35)工程项目验收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该项目负责人包某已因违法违纪被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已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少于2人参与验收”的规定,并请督察室全程参与监督,杜绝仅一人验收情况再次发生。三是已制定《建瓯市人民法院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项目采购流程,并把项目验收要求列入制度内,确保采购项目按既定的技术标准、实施进度得到有效落实。四是每个工程项目均设立项目采购小组,采购小组认真履行过程监管职责,做好现场签证核验工作,并对所签证的内容负责。
(36)未按结算审核价支付工程款。
整改情况:一是该工程的主要把关人员包某已因违纪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他相关人员已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强化底线意识、责任意识和监督意识,对签字确认的任何验收文件的前提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对项目工程质量负责。二是已向承建商追回多支付款项。三是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把关,强化责任落实,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在再次发生。四是财务会计应认真履行采购项目的资金结付审核职责,确保资金结付与领导批准文件、招标文件、采购合同确定的规则相一致。
(37)工程项目未建档管理。
整改情况:一是该项目负责人包某已因违纪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制定《建瓯市人民法院采购管理制度》,并把项目材料归档列入该制度内,规范管理项目档案。三是每个工程项目成立项目采购小组,采购小组应确保采购全过程资料的全面和完整,可供随时查阅。四是工程档案由专人按规定分类建档、规范装订,待工程结束后将档案归入档案室,防止材料缺失问题再次发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提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情况开展监督
1.领导班子建设还有欠缺,党组未能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
一是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不到位,以院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
(38)所有工程项目、大额资金使用均由院长办公会作出决定。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重新学习了“三重一大”议事的有关制度,由综合办对议事制度重新进行了梳理规范,细化了“三重一大”事项上报党组会研究讨论的流程等4个事项。二是所有工程项目、大额资金使用在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时,均明确向办公会提出是否需要报党组会研究,办公会研究认为属于“三重一大”事项的都报请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重新梳理《财务管理办法》,对支出审批权限、需报请党组会研究的事项进行明确。2024年10月制发了《建瓯市人民法院采购管理制度》并发送各部门,对采购进行了规范管理。三是严肃问责机制,由督察室每季度对“三重一大”事项报请和议事规则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截至目前未再发现问题,今后如发现问题立即严肃追究问责。
二是班子“头雁效应”发挥不明显。
(39)院领导带头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型案件少,回归法官角色发挥审判资源的辐射效应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确定院领导办案任务。二是强化带头办案意识,并将院领导办理案件情况纳入绩效考核。院领导带头办理发回重审等重大疑难案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总结审判经验,指导法官办好案,充分发挥头雁作用。三是审管办每季度通报包括院领导在内的员额法官办案情况,督促院庭长办案机制落地落实。
三是统筹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有欠缺。
(40)立案庭、执行局、督察室多头受理信访件,消耗大量司法资源,探索信访“多渠道受理,一部门统筹”机制还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提升信访办理效能,充分借助全国法院信访信息管理系统,有案必录,做到平台智能贯通、受理办理规范、回复反馈快速友好、问题解决及时高效。二是统筹管理,规范涉诉信访件接收。已下发《建瓯市人民关于规范信访件接受管理的规定》,院领导及其他各部门收到的信访件,均转立案庭统一归口管理,由立案庭进行登记、分流。三是对于当事人的信访诉求,登记后区分来访诉求,已按《建瓯市人民法院各类信访件办理规范指引》分流办理,由立案庭统一管理。2024年以来,立案庭已统一汇总、登记并指导信访件办理32件。
2.法院队伍建设管理存在短板。
(41)法官能力素质有待提升,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还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为人才成长进步营造良好环境,2024年4月份以来优先安排有潜力的16名干警参加理论研讨、业务培训、技能竞赛等活动。二是加大人才培树力度,建立审判人才苗子库,安排业务能力强,有培养潜力的员额法官到繁案团队历练。2024年8月、9月选派2名员额法官参加上级法院岗位技能竞赛,并获得2024年南平法院刑事审判法官技能竞赛“全市刑事审判业务能手”、2024年福建法院刑事法官技能竞赛“庭审技能评比优胜奖”和“答辩优胜奖”等荣誉。三是更加主动谋划、健全人才培养机制。2024年以来,已有10名干警调研文章在省市级刊物上登载,为人才库的充实打下坚实基础。
(42)谋划人才布局缺乏前瞻性。
整改情况:一是因政策原因,人案矛盾突出问题缺乏有效解决方式或缓解办法,已向上级反映无法及时补充入额等问题,积极寻求解决新思路。二是积极推动司法辅助人员遴选进入员额法官队伍,增强办案力量。2024年9月,组织17名法官助理参加2024年全省法官遴选,其中15人已通过法官遴选考试,并已完成考核工作,近期将遴选8名法官助理入额,并有5人近两年内递补入额。三是2024年以来,为11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干警提供复习期,提高通过率,加强审判人才储备。
(43)排查“禁业清单”工作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问题已即知即改,相关人员已从任职区域法律服务所离职。已对上述法官进行约谈,要求吸取经验教训,持续抓实“禁业清单”落地落实。二是2024年11月,由各庭室组织本庭室干警加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近亲属禁业清单》等规定的学习,提高全体干警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三是建立“禁业清单”排查工作机制,每年组织一次全体干警、职工对相关亲属信息进行登记更新,集中申报《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全面摸排我院工作人员近亲属从事律师工作情况。与每一位退休干警签订《建瓯法院离任、退休人员从业禁止承诺》,明确禁止离任、退休人员退休后从事律师等行为,防止我院退休干警及近亲属出现违规从业的现象。
3. 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
(44)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深刻自省错误,确保在今后的选人用人工作中程序规范、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已于2024年9月全面开展2020年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排查,经自查未发现同类问题。三是问题反馈后,政治部召开2次部门周例会,加强政工干部业务学习,内容涵盖《干部提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各级组织部门下发的工作文件等,提高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2024年10月16日,已组织2名政工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组织人事干部业务培训班。
(45)选拔任用材料不严谨、不完整。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杜绝此类事情发生。二是全面开展2020年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排查,经查未发现同类问题。三是加强学习,2024年10月12日组织政工干部集中学习《建瓯市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股级干部任免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提升开展人事工作业务能力。四是严格干部考察材料复核流程,进一步强调干部考察工作的纪律要求,对干部考察材料进行至少2次以上审核,确保干部选任工作中数据统计的准确及内页材料完整规范。
(46)干部因私出国(境)备案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今后将严肃工作纪律要求,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于2024年6月更新我院涉密人员,并在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进行了新增登记备案。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综合办已确定并由政治部对本单位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的人员进行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四是已集中保管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后续将严格执行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并做好保密教育。
4. 党建工作责任弱化、虚化。
一是以党建引领审判业务高质量提升的效果不佳。
(47)党组部署开展学习活动多以传达文件精神、领导讲话为主,学懂弄通做实方面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落实落细责任,促进党的理论学习效果提升。二是在学用结合上下功夫,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探索建立“政治教育+业务交流”融合开展模式,各部门利用周例会将疑难复杂案件处理、业务交流学习融入政治业务学习内容,充分发挥党建活动对业务工作的引领推动作用。三是2024年10月召开机关党委会扩大会对各支部党课学习情况进行逐一指导,坚决避免党课学习照本宣科、流于形式。
二是机关党委履行党的建设职责有差距。
(48)机关党委2020年4月会议仅有议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缺少具体研究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已召开巡察反馈整改的专题机关党委会,要求全体党务干部提升对党建内页材料工作重要性认识,促进党务工作不断提升。二是严格规范机关党委的会议记录,确保要素齐全、要点清晰、要旨不漏。三是选优配强机关党委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做好传帮带,并加强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切实加强机关党委的履职能力建设。2024年9月调整一名有党务工作经验的人员到院机关党委工作。
(49)2021年机关党委对二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批复时间晚于实际召开会议时间。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常态化通过各类会议传导工作压力,压实党建责任,确保党建任务落细落实。三是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推动机关党委专职党务人员专业化。6月已开展党务干部与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党务干部的业务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三是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
(50)第一支部关于“确定某干部为发展对象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座谈会”“讨论某干部转为正式党员”的会议记录,“会议时间”“参会人数”“决议情况”等内容均空白。
整改情况:一是院机关党委确定一名专职党务干部对我院发展党员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把关。2024年9月机关党委对第一支部发展党员相关材料进行全面核实,经核实该支部发展党员手续完备,会议记录及档案材料均规范完整。二是督促第一支部党务工作人员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相关文件材料的学习,增强业务能力水平,保障党务工作规范有序。三是机关党委加强基层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审核把关,确保程序到位、流程合理、发展到位。2024年6月已开展党务干部与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党务干部的业务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四是严格开展党建评审工作,规范各支部的会议记录,客观真实记录会议情况。
四是党费收缴不严格。
(51)2020年八个支部、2021年第七支部、2022年第三支部均存在党费收缴“抹零”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已约谈相关人员,要求高标准抓好支部党务工作,绝不再犯此类低级错误。二是2024年9月已对2020年以来各党支部党费收缴情况开展全面的自查,党费审定中确有部分党员党费为整数,但均为多收,不存在少缴的问题。三是夯实工作基础,强化党费管理的教育培训。2024年6月已开展党务干部与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党务干部的业务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四是健全长效机制,机关党委加强对各党支部党费审定、收缴登记等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审核把关,组织各党支部对本支部党费审定表及收缴记录开展自查,同时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纳入党建日常考核和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
(四)聚焦巡察、审计等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
1. 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一是党委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足,针对巡察指出问题不敢动真碰硬推动整改。
(52)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不深不实。未严格对照整改措施及期限跟进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提高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标准,从严从实做好巡察整改的跟进督促和后续收集工作。二是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不严不实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各班子成员认真组织整改,按照时限要求逐项过关,确保每一项整改内容都必须有相应佐证材料,并由院班子、市纪委审核把关。三是由综合办公室按照院党组要求进行整改情况的总结汇报,由督察室做好整改佐证材料的收集工作,由档案室负责接收保管相关材料。四是以本次巡察为契机,规范佐证材料整理归档工作,逐个问题逐项举措收集落实情况材料,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2.问题整改落实还有短板。
(53)针对上届市委巡察反馈的“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严肃对待巡查整改工作。二是已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审核把关,菜单上由经办人员签字,来函写明相关信息,确保公务接待审批表、公务接待清单、公务接待函“三单”信息相同、报销材料完整。三是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要求,认真审核把控接待标准、把握报销工作细节。
(54)“往来款长期未清理”问题仍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往来款及时冲销、定期清理。二是经过深入核查清理,往来款长期挂账多属于“未独立开涉诉讼费账户(执行款账户)时留存的无人领取的诉讼费退费、执行案款”,“我院子账户相互拆借后又因统一账户、导致同一笔往来款重复记录”等历史遗留问题,且账款形成原因未附相关说明,现原经办人员退休或调离,最终导致大量往来款长期挂账。三是党组会已研究通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相关机构对我院进行资产清查专项审计事项,依据清查中收集的内部证明资料和各类外部证据、专业机构出具的资产清查报告进行相应业务处理。四是针对此类问题建章立制,2024年修订了《财务管理办法(试行)》,今后的工作将严守财经纪律、杜绝往来款账目混乱形成呆账的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针对司法巡查、政治督察指出的执行局“局务管理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整改不到位。
(55)截止2024年5月,建瓯法院超过三个月以上未归档的案件仍有152件。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集体约谈,要求强化工作责任担当,及时完成归档工作。二是制定《加强案件归档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集中力量加快超过三个月以上案件的归档进度。三是常态化开展归档督导工作,定期通报归档进度,今后对工作推进缓慢的人员将进行谈话提醒。
(56)针对“检察建议未归口管理并纳入评查”问题未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确定检察建议由审管办归口管理,已建立登记台账。二是已制定《建瓯市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检察建议归口管理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我院检察建议办理流程,做好检察建议的“收、转、督促、回复”工作。三是深化结果运用,检察建议回复及所涉及案件纳入案件评查范围内,评查结果作为个人绩效考评依据,推动检察建议管理和案件评查工作及时完成。
3.整改成效不明显。
(57)党组对巡察整改过程监督不够,部分整改问题不彻底,仍存在上届市委巡察发现的“零星工程建设随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该项目负责人包某已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制定《建瓯市人民法院采购管理制度》,对工程项目申请、实施、验收、归档均做出了相关要求。三是加强零星工程统筹规划,年初做好相关预算,严格按照规范建设。四是坚持以巡促进,加强相关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推动零星工程建设按程序规范进行,防止“未批先建”问题再次发生。
4.未将整改纳入日常工作,制度建设有待完善。
(58)党组对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彻底,审计指出的问题改后又犯,未充分运用制度堵塞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对审计发现问题改后又犯进行深刻剖析,坚决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资产管理员已落实该办公桌椅、空调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员并做好出入库登记及验收单。三是已严格落实《建瓯市人民法院采购相关规定(试行)》和《资产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资产进出登记,防止资产流失。四是坚决落实账物相符的制度要求,财务人员加强固定资产报销审核,对新购入固定资产无验收单的一律不予报销,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三、下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我院将从三方面保障整改长效化、实效化,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是提高站位,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将继续以巡察整改为重要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持之以恒抓好各项工作,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是紧盯任务,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廉政谈话、述责述廉等制度规范,进一步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
三是全面从严,营造清正廉洁优良院风。运用好市委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加强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确保取得实效。
综上,我院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项整改落实,已基本达到了此次巡察的目的和要求,今后将定期督查、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9-3723313;通信地址:建瓯市金瓯街42号人民法院大楼;邮政编码:353100;电子邮箱:jofybgs@163.com。
中共建瓯市人民法院党组
2025年1月18日
中共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4日至4月3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9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不折不扣落实巡察整改责任
局党组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提出的整改要求,认真履行整改责任,把高标准、严要求贯穿巡察整改始终,力求将巡察整改的成效转化为改进作风、全面推进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党组书记、局长林之涛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带头认领问题,主持制定整改方案,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对重点难点问题,亲自召开会议,亲自督查督办,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各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好“一岗双责”责任,全力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问题的整改落实;各股室负责人及时推进具体问题整改,营造了上下联动抓整改、齐心协力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精心制定方案,落细整改措施。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问题,深刻反思、厘清思路,制定印发巡察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逐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要求各责任部门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定时反馈整改进展情况,做到整改完成一件,及时评估一件,评估合格一件,及时销号一件,切实以高标准保证整改工作质量。
(三)建立长效机制,增强整改实效。局党组着眼长远长效,坚持把巡察问题的整改与制度建设相结合,梳理完善并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真正做到认真剖析、举一反三、深刻反思,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同时建立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机制,通过持续跟踪问效,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巡察整改落实,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来检验整改工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南平市委和建瓯市委工作要求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市场监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统筹推进“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的成效不够明显。
(1)落实市委品牌战略工作部署有差距。
一是部署开展“千年建州·建字号” 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围绕竹、酒、茶、建州味道四大产业开展标准体系框架制定工作,目前除酒产业外,其他三大产业标准体系框架已制定完成;“建榛”“建笋”“建茶”等“千年建州·建字号”相关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已制定发布。二是加强品牌授权店和示范店培育,开展“千年建州·建字号”“建州味道”品牌授权推荐申报工作,积极拓展“建州味道”域外店,今年新增“建州味道”厦门枋湖店、武夷山水城店、福州武夷大厦店、武夷山印象大红袍店等4家域外店。截至目前,全市共培育“千年建州·建字号”授权各类主体142家,授权产品300余类,“建州味道”品牌店34家,其中域外店5家,打造铁井栏-紫芝街历史文化街区“千年建州·建字号”公用品牌产品展销中心。三是加强品牌营销推广,今年以来,组织“千年建州·建字号”授权企业和“建州味道”美食参加2024年中国品牌日、“千年建州 食全酒美”北京福建会客厅推介周、“在福州,看见建州”宣传月、第二十五届中国美食节暨第二届闽菜美食文化节首届(福州)佛跳墙节等各级各类宣介活动10场(次),组织福建明良食品有限公司入驻“东方甄选”直播平台,直播销售手剥笋、碳烤笋尖、糯米笋3款笋制品。四是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持续运营“看见建瓯”官方抖音账号、微信公众号,今年以来,推出抖音号80余条、微信公众号40余条,持续在城区15处电子显示屏、各乡镇(街道)主要路段以及福州高铁北站出站口LED显示屏及通道灯箱广告等宣传推广“千年建州·建字号”、“建州味道”品牌,出版发行《当代品牌》“千年建州·建字号”专刊,设计制作“建州味道”节假日节气宣传海报50张。
(2)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有短板。
一是指导各乡镇街道梳理挖掘地理标志资源,建立拟培育地理标志商标清单,制定2025年地理标志商标培育申请计划,持续跟踪“建瓯竹笋”“建瓯光饼”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报工作。二是与建瓯市特色产品发展研究会分析“建瓯粉干”“建瓯红粬酒”商标被驳回复审的原因,指导其重新挖掘史料,从《县志》《产品志》《年鉴》等史料中,详细寻找依据,目前正在补充相关史料申请复审。三是筹建“知创福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福建建瓯工业园区工作站,就知识产权布局申请、行政受理、运营交易、转化运用、保护维权、价值评估、质押融资、法律援助等方面提供方便快捷、高效规范的“一站式”综合服务,真正做到打通政企沟通“最后一公里”,助力企业以知识产权提升市场竞争力。成立南平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瓯市人民调解工作室,深入企业开展宣传引导,于10月24日召开百家企业专利申请专题培训会,鼓励指导企业积极申请发明专利。加强高价值专利培育,并对现有的14个高价值发明专利实行专人管理,防止未续费造成发明专利无效。四是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组织2家企业积极申报南平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组织福建双羿竹木科技有限公司参加第25届中国专利专利奖评审,指导企业做好专利密集型产业备案。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帮助搭建银企对接平台,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截至目前,已开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备案38件,帮助福建建灿科技有限公司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1100万元。五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用知识产权保护成效来弥补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情况落后的局面。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专利侵权行政裁决案件17件,居南平市前列。
2.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有差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抓得不够实。
(1)食品餐饮市场监管“全面有效覆盖”还有差距。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外卖平台加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查,杜绝无证经营、无实体门店经营、实际经营地址与食品经营许可载明的地址不一致等问题,压实网络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鼓励餐饮经营者使用外卖封签,守法合规经营,9月11日,要求“享鲜达”平台下架56家未按规定公示证照的商户,整改完成后才允许其上线经营。二是加大监管力度。线上采用抽查等方式对外卖平台定期开展监测,根据证照公示、准入原则、投诉举报等情况,对检查情况开展检查约谈,今年来,共约谈外卖平台12家次。线下开展“随机查餐厅活动”,将网红餐厅、平台订单量大、食品安全投诉集中、差评较多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列为重点对象,加大监督检查频次。截至目前已开展随机查餐厅活动3次,检查发现问题7个,责令整改4个。三是开展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提升行动“回头看”,以农村地区“三无”、“山寨”、劣质、过期等食品为重点,持续开展农村小食杂店检查,严厉查处销售超保质期食品、假冒伪劣、不符合标准的行为。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农村小食杂店违法行为36件,进一步打击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四是按照《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闽食安委〔2021〕4号)文件要求,督促乡镇街道履行好集体聚餐信息报告、食品安全风险提示、督促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等事前指导、事中检查和事后跟踪工作。今年以来,共监督指导农村流动酒席、红白事聚餐18场次,辖区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2)城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存有漏洞。
一是自2024年5月起,每月在保证城区每个农贸市场至少抽检4次的情况下,采取随机选取农贸市场,随机抽取经营户,随机抽检产品的方式开展农产品快速检测。通过“三随机”方式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以来,发现不合格产品63批次,并当场对不合格产品进行销毁,避免不合格的农产品流入市场。二是加强靶向性抽检,及时调整今年食用农产品抽检方案,重点对农残超标等问题发现率较高以及群众关注度高的农产品,增加了生姜、香蕉等农产品的抽检批次,增强靶向性,加大快速检测和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力度,提高抽检检测频次,增加抽检检测数量。截至目前,已抽检农产品527批次。三是北门农贸市场的业主是建瓯市企业服务中心,行业主管部门是建瓯市工信商务局,2024年6月以来,我局多次就北门农贸市场有关问题与建瓯市工信商务局进行沟通协调。2024年10月16日,建瓯市食安办向建瓯市工信商务局发放“关于落实北门农贸市场主体责任的提醒督办函”,提醒其督促北门市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市场的有效运行。
(3)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有待加强。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与教育局联合印发《建瓯市整治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守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督促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日管控 周排查 月调度”等食品安全工作制度,抓细抓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二是严控风险隐患。常态化开展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全覆盖专项检查9次,发现问题200余个,已全部完成整改,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1件。三是推行智慧监管。运用南平市“阳光餐饮”智慧监管系统,对原料溯源把关、设施设备管控、人员行为纠偏等实行智慧监管,截至目前全市中小学及公立幼儿园均完成“明厨亮灶”建设。同时将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全部纳入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管理,累计上传“一品一码”数据10万余条。
3.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1)在服务市委做强“一根竹”上发力不够。
一是加强人员培训。选派3名竹产品检测人员到南平质检所进行业务培训;请仪器厂家工程师到中心维护仪器,并为中心人员开展仪器操作、竹制品检测等培训。二是积极帮扶企业。成立了以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为主的建瓯市竹产品产业园服务站,邀请省局高级工程师为我市12家企业开展精益管理和HACCP认证等质量联动提升培训;对福建正奇竹业有限公司开展绿色产品认证进帮扶指导;指导帮助福建省建瓯市富洋食品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瓯市朝阳竹编帽业有限公司导入质量管理体系,提升质量水平,并顺利通过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三是开展竹产品免费检测服务。和工业园区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建瓯市竹产品检测工作的通知》,走访我市竹制品企业,了解企业检测需求,有针对性地为企业竹产品提供免费检测服务,截至目前已经完成免费检测样品60份。四是积极参与标准制定。主动参与福建省林学会主持的《竹条》《竹丝条》《加工用毛竹(楠竹)材》等3项团体标准的制订工作;指导帮助福建省建瓯市朝阳竹编帽业有限公司制订《竹编安全帽团体标准》。
(2)服务营商环境有短板。
一是2018年4月2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了《关于废止<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管理和保护办法>的决定》,废止《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管理和保护办法》,因此从2018年起已无省著名商标提法。二是深入福建明良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加强《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引导企业申报中国驰名商标,邀请省、南平市市场监管局专家实地帮扶指导,目前该企业正在准备申报材料。
(3)落实上级市场监管部门民生领域“铁拳”行动不到位。
一是围绕2024年“铁拳”行动九个重点查办领域,成立专项执法小分队,实行24小时错时监管,执行“一周双巡查”制度,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商标侵权、价格欺诈、广告与不正当竞争、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领域的执法稽查力度,推进全市“铁拳”行动工作开展。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铁拳”行动违法案件173件,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不实和虚假报告、加油机计量作弊两个重点领域进行监督与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6人次,检查检验检测机构、加油站22家次,暂未发现违法行为。二是深入挖掘案源线索,以“铁拳”行动方案中的查办重点为指导,通过12315举报热线、专项市场检查、借鉴外地典型案例等渠道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发现、甄别、挖掘和精准打击能力。三是加强执法联动,纵向不断完善股所联动、所队联动、上级联动等执法方式,横向不断完善与农业、教育、卫健、公安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形成部门打击合力。
(4)落实南平市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规划要求不到位。
一是在2023年建立南平市第一批经营使用环节药品检查员的基础上,完善药品检查员队伍,要求未取得药品检查员资格的市场监管所至少报名一人参加药品检查员资格考试。截至目前,全局在库药品检查员22名,10个市场监管所均已配齐药品检查员。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举办“市场监管讲习班”、药品监管能力大比拼、以会代训等方式实现药品知识培训常态化,提升执法队伍药品监管专业能力。今年以来,共举办药品监管岗位大比武1次、“两品一械”相关培训6次,参训人员39人次。
4.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够到位。
一是完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中共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推动“第一议题”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实效化。二是提升学习质量。重点从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中研究确定学习内容,并结合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及时组织学习。今年以来开展党组中心组专项学习18次,开展专题研讨4次。三是做好立行立改。巡察反馈情况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为“第一议题”开展学习8次,其中党组会2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会6次,做到了及时跟进学、反复深入学,均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为“第一议题”开展学习,并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
(2)机构改革聚合效应释放不充分,融而不合的现象依然存在。
一是核实职责边界。根据《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瓯委办发〔2019〕24号)文件,对市场局的各项职能进行全面梳理。依据“三定方案”内设机构中有11个股室具有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权。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求内设机构中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股室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并邀请纪检组对其执法进行适时监督,对市场局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行为。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学习。2024年11月12日,组织局领导班子、各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再部署视频推进会,两次学习行风建设典型案例,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政治自觉。
(3)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有待提升。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2024年11月组织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案卷评查,要求各执法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要求,依法实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二是规范自由裁量权,已将自由裁量权适用纳入案件审核,办理一般程序案件严格对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以及《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的通知》的规定,裁量情节、适用条款的适用均已在2024年行政处罚决定文书中写明。三是完善审核制度建设,从严从实全面审核行政处罚案件,做到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四是加强对行政处罚执行的管理。加强对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发出后的跟踪,对当事人反馈的缴交罚款事项及时确认,对未在法定时限履行缴纳义务的进行督促、催告,在催告时限到期后及时移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2年做出的3个行政处罚决定已移送法院申请执行。
(4)牵头协调不够有力。
一是按照福建省委、省政府及建瓯市委、市政府要求,对我局牵头的所有议事协调机构、联席会议进行精简,根据《建瓯市议事协调机构精简规范方案》文件,我局7个联席会议已全部被优化或撤销。二是2024年9月30日召开建瓯市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通报全市不正当竞争工作情况,对全市下阶段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进行部署。
5.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1)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制不够到位。
一是依法采取果断措施。2024年10月12日,依法查封某小区6台超期未检电梯,责令使用单位完成检验取得合格报告后方可继续使用,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现已整改)目前,建瓯市电梯定期检验率跃升南平各县市前列。二是召开特种设备安全宣贯会,2024年9月27日,组织电梯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安全员共60余人开展集中监督抽查考试工作,增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法律知识、责任意识、专业能力,提升岗位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是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检查,结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系统,定期研判新增特种设备不合格问题,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完成不合格问题的整改。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469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81户次,检查发现安全隐患44个,已责令整改44个,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件。四是加强部门联动,2024年9月27日与建瓯市城管局联合召开电梯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宣贯会,协调解决电梯检验中遇到的问题。
(2)对新型市场经营主体缺乏有效监管方法。
一是拓宽监督渠道,积极参与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开展的“福建省网络交易数据监测监管平台”测试工作,助力构建我省网络交易交易数据监测监管平台,已于2024年10月15日完成第二轮平台测试,2024年“双十一”营销活动期间正式开始启用平台进行检测,并已将测试情况反馈至省市场监管局。二是立足实际,加大日常线下巡查和线上用户端监测力度,明确监管频次,将网络交易主体专项列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于2024年11月20日完成对建瓯市速达万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饿了么平台)的检查工作。截止2024年12月9日,经网络交易监测监管五级贯通系统查询,建瓯本辖区存续网络经营主体5082户。
(3)计量检测覆盖面窄。
一是制定检定计划,股所配合,分时间分阶段对全市14个乡镇电子秤开展检定工作,截至目前已检定14个乡镇,检定电子秤558台件。二是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行为,以农贸市场、商店及超市等为重点,坚决打击使用未经检定或超期未检的电子秤进行交易、私自改动电子秤主板芯片以及售卖不合格电子秤等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7件,扣押不合格电子作弊秤9台。
6.落实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法治建设工作不够有力。
(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认识。制定《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提升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和重视。二是开展自查及时整改。对所有班子成员的2018年以来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报告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要求局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4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发言材料及今后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报告发言内容。三是开展提醒谈话。对检查中发现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报告发言内容的个别班子成员进行谈话提醒。四是规范意识形态工作记录。做好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议记录,2018-2023年意识形态专题研究工作记录在意识形态工作会议记录本内,2024年已召开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议2次,并做好记录。
(2)加强党组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还不够。
一是加强局党组对统一战线的理论方针政策学习,将统一战线的理论方针政策纳入党组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2024年4月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开展专题研讨。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局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 “药品安全宣传月”“质量宣传月”等凝聚社会合力的活动同步开展统战工作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共发布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相关微信公众号6篇,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三是结合日常监管服务工作,深入对口帮扶村,与农户面对面宣传民族团结、移风易俗等知识,利用各类市场主体沿街商户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向监管服务对象宣传统战和民族团结有关常识,持续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3)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短板。
一是按照“谁执法 谁普法”责任制工作要求,制定《2024年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责任,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 “药品安全宣传月”“12·4法治宣传日”等活动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升普法宣传效果。二是充实法制审核力量,从各办案单位和相关业务股室中,抽调具备法律专业背景或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调整配备到政策法规股,增加法制审核人员数量,加强案件审核员队伍建设,选择有一定法律素养、学习能力强,执法办案经验丰富的人员,组建全局案件审核员队伍,完善案件审核机制,制定《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案件审核员工作规定》。目前,已选15人组建案件审核员队伍。三是添置执法记录仪30台,争取上级支持Ⅱ型采集站11台、执法装备箱12个、装备包12个,内含手持执法终端、4G执法记录仪等先进执法基础装备和取证装备。截至目前已有执法记录仪共94台,达到执法记录仪配备率60%的要求。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情况
1.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一是局党组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文件,更加准确全面掌握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要求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二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于2024年11月召开党组会专题汇报研究前三季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认真检查2018年以来所有班子的述责述廉材料并及时给予整改。对连续2年述责述廉报告内容雷同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同时做好材料审核把关,避免再出现雷同和抄袭现象。
(2)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
一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制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局党组书记及时掌握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动态,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今后年度述责述廉重要内容。三是强化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廉洁文化教育引导作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等形式,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党员干部到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为全局党员干部敲警钟,拉红线。
(3)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下沉不够全面。
改进监督方式,加强下沉监督,经常深入基层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股等开展日常监督工作。10月至12月,再一次深入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股、瓯宁所、建安所、通济所、芝山所、徐墩所、小松所等单位,了解工作业务及流程,加强工作作风和纪律监督。
2.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
(1)以文件落实文件。
一是组织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确保《若干规定》落到实处。二是提高发文质量,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提高公文处理工作质量。三是重新修订《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助企纾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针对我市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四是通过控制文件规格、减少文件数量等措施,着力精简各类发文。2024年精简类文件相比去年同期减少1件。
(2)日常监督检查浮于表面。
一是提升业务能力。加大培训力度,利用送出去请进来、讲习班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2024年开展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专项培训班2次,分批选派2名业务骨干参加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的全省价格监督检查培训,提升队伍整体业务水平。二是提升监管水平、精准务求,不走过场。加大对粮食购销领域的检查力度和频次,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54人次,抽查粮食收购点16家次,备案电子汽车衡2台,对价格公示不规范的粮食收购点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发现未明码标价的大米销售经营户10家,已督促其当场整改完毕。三是问责问效,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每月向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粮食购销领域检查报表,业务股室加大对报表、巡查记录、工作小结审查力度,对存在监督检查浮于表面或玩忽职守的情况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情节严重的追究政纪责任。
(3)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记录造假。
一是对建安所全所人员进行约谈,强调执法工作要严谨,不得造假,做到“真执法,真检查,真记录”。二是不定期抽查记录,2024年10月15日,由分管领导牵头,食品股抽查各市场所日常巡查记录,对巡查记录不规范的情形及时进行指导及纠正。三是开展专项培训。组织建安所执法人员参加检查记录等文书规范书写专项培训,对各类检查文书的规范书写进行系统的培训,确保文书书写完整性、准确性、合规性。
3.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
(1)超标准购买办公用茶。
一是2024年10月12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共福建省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通知》文件精神(闽教组办〔2024〕2号)和财务制度,明确茶叶以及其他办公用品采购标准,树牢节约意识,严控相关经费支出。二是芝山所清退办公用茶超标准420元,已于2024年10月10日收回。三是局党组对芝山所所长进行谈话提醒。
(2)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
一是2024年10月12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防止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问题再次出现。二是对该同志进行谈话提醒。三是严格按照办公用房有关规定进行整改,已将其调整至符合规定的办公室办公。
4.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
(1)财务监管不到位。
一是加强审核把关,要求财务人员在今后财务凭证审核上加强报销票据完整性和规范性的审核,对有修改的凭证一律退回经办人重新填写。二是规范报销凭证,要求所有的报销必须采用正式发票报销。三是学深学透项目资金文件,对各资金用途充分理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合理、有效。四是即知即改,针对财务人员无依据调整账务事项,经核实是由于使用单位公务卡支付,但报销支付给经办人个人公务卡,已要求经办人转回,3月份已整改到位。五是对未经主要领导签批的支付费用开展自查,对查找的工会经费、退管经费等只有申请报告作支付依据的凭证,补充经费结算单,并由主要领导补签后附到相关凭证上,已于2024年11月整改完毕。六是加强退管站账务管理,不允许其现金列支,要求全部以银行转账进行收支。七是通过查阅相关会计账册,查明个体私营企业协会账面余额与实际余额差异情况,查找差异原因,及时与银行沟通,查证银行余额实际现状,并将账实不符的差异情况及情况说明相关资料附个私协账户2023年7月1号凭证作为附件备查。
(2)罚没物品管理混乱。
一是制定《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物品管理制度》,建立局机关和市场所罚没物品集中保管仓库,局党组研究安排专门同志负责罚没物品管理,做到账物分离。二是对全局的罚没物品进行盘点,建立罚没物品出入库分台账,督促指导办案机构做好罚没物品的出入库管理。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尽快对已经结案超过6个月的罚没物品进行依法处置。
(3)固定资产管理混乱。
一是下发通知要求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固定资产进行盘查,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台账。二是制定固定资产清查计划,由于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五局合并,资产较多且涉及品类过多,清查难度很大,因此计划逐项逐类开展固定资产清查。三是对清查发现固定资产已到报废年限且已损坏无法修复使用的资产,按照《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瓯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分类分批及时报废,财务及时对固定资产进行账面调整。2024年9月底已报废一批已到报废年限且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20万元。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提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情况
1.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够严实。
一是修订《中共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清单》,增加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内容。二是对党务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三是计划于2025年1月召开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对五个党支部书记2024年工作情况开展评议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一是各支部重新梳理2022年以来的组织生活会内页材料,支部书记对本支部发言提纲、检视问题整改清单互相抄袭的党员进行批评谈话,并要求重新提交相关材料。二是对各支部书记及组织委员进行谈话提醒,重申组织生活会的相关要求。三是规范组织生活会的会议流程,下发《关于规范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各支部严格按要求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并对党员提交的材料审核把关,避免出现雷同和抄袭现象。
(3)党费管理不规范。
一是印发《重申严格执行规范党费管理制度的通知》文件,规范党费管理。二是将小个专党支部自2023年起党费返还款留存局账户,要求小个专支部严格按照我局财务报销流程使用党费返还款。三是要求小个专党支部2017年7月至2022年6月的4560元党费返还款转回局账户,已于2024年11月15日返还。
2.担当尽责为民服务落实不到位。
(1)消费维权工作开展不够扎实。
一是建立消费投诉快速反应机制、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引导、鼓励企业入驻ODR管理平台,及时化解消费纠纷,努力将消费纠纷解决在源头。截至目前已有8家企业加入ODR平台。二是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确保每一件投诉、举报都能得到及时、有效地核实查处,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违法行为,全力提升群众诉求解决率、满意度。今年以来,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143起,办结率100%。三是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力度,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引导经营主体加强自律,诚信守法经营,不断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减少消费纠纷。
(2)服务群众意识不强。
一是对被投诉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指导其要加强与群众沟通交流、改进工作方法,树牢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经过近期的整改,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明显提高,服务态度更加热情周到,群众满意度有效提升。二是组织窗口人员开展思想政治和业务理论学习,着重思想政治、服务制度、便民惠企政策方面的教育学习,认真落实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截至目前已组织开展各类学习会议10次。三是自2024年10月起推行“家门口办照”便民服务工作,将个体注册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等高频审批事项延伸至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等13项高频审批事项延伸至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轻松办理相关业务,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截至目前,已办理上述业务560余件。
(3)回应群众关切问题不够主动。
一是成立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快递末端收费专项检查工作专班,制定印发《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快递末端收费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整治重点,完善工作要求。二是深入辖区各快递网点进行摸排,了解掌握当前快递行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期召开快递末端收费专项检查行动工作部署推进会议,建立快递末端收费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形成股所队协同联合机制。三是强化监管执法,开展快递末端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对已申请备案的快递末端网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对未备案的快递末端网点,将相关线索移送邮政管理部门,促进快递企业加强收费管理、规范经营。2022年,我局向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并移送给南平邮政局未备案快递末端网点3批次。2023年4月底至2023年12月,每周将检查情况向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并移送给南平邮政局,多次约谈众配物流有限公司建瓯分公司(原蚂蚁帮)负责人告诫停止收费,2022年9月对“蚂蚁帮”进行立案调查,2023年6月对南平市蚂蚁帮快递有限公司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从事快递业务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经过整治,我市快递收费投诉件从2023年3月份121件减少至2024年1件,快递末端网点违规收费问题已得到有效遏制。
3.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
(1)落实“三重一大”集中决策制度不规范。
一是加强党组工作规则学习。2024年10月24日组织党组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2019最新)、《中共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修订)》等相关文件。二是规范考察汇报工作。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明确规范程序,逐人介绍考察情况,且局党组成员逐一进行表态发言。自整改以来,局党组在2024年12月,9位同志职级晋升考察情况汇报中,均对考察对象进行逐个介绍,且局党组成员进行逐一表态发言。三是明确参与规则,明确非党组成员列席党组会的权利和义务,非党组成员可以就涉及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但不参与决策表决。
(2)党组会议不规范。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组织党组会议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对党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的认识和理解。二是明确会议制度,严格落实党组工作规则,明确会议的召集程序、参会人员、议题确定流程等,确保会议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同时,做好会议记录,确保记录完整性。三是规范考察汇报工作。明确在干部考察等重要事项中,必须逐人介绍考察情况及任免理由,党组成员必须对考察对象逐一表态发言,并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安排专人记录党组成员的表态发言内容,以便后续查阅和总结。
4.选人用人不规范。
(1)未按照机构设置任免干部。
一是积极查摆问题,对人事教育股股长进行谈话提醒。二是严格执行制度。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相关人员的职务按照《建瓯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瓯委编〔2019〕15号)进行核定,免去相关人员没有按照机构设置的教导员职务和超职数配备的副大队长职务,避免出现与机构设置不符的情况。三是举一反三,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等进行全面梳理与清查,后继将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进行人员配备。
(2)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
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对人事教育股股长进行谈话,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二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中共建瓯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建瓯市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股级干部任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瓯委组综〔2024〕21号)和建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建瓯市事业单位股级干部任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瓯委人社综〔2024〕16号)精神,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三是组织人员参加专题培训。组织人事教育股相关人员参加2024年10月16日中共建瓯市委组织部组织的股级干部任免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政策执行能力。
(3)临时聘用人员管理不规范。
一是出台临聘人员管理制度。2024年11月22日,出台《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时人员管理制度及聘用办法》(瓯市监综〔2024〕81号),规范临聘人员的聘用程序、工资标准、工作内容等,达到制度管人管事。二是做好动态管理,建立临聘人员登记台账,及时完善临聘人员信息材料,三是严格执行(瓯政办〔2024〕18号)文件精神,后续随着每年不同岗位招聘人员的增加,原聘用人员提交党组会讨论研究后逐步消化,不再新增临聘人员。
(四)聚焦巡察、审计等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1.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局班子成员、各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深入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谈心谈话的重要意义,增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谈心谈话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规范谈心谈话内容。宣传谈心谈话的重要意义,明确谈话主题,结合个人实际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具体业务工作相结合,在谈心谈话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的比重。三是确保谈话效果。谈话人要提前了解谈话对象的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准备好谈话提纲,提高谈话质量,并对谈心谈话的过程和内容进行详细记录,便于后续跟踪和检查。
2.巡察整改成效不明显。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2024年11月8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以《锤炼工作作风,铸就卓越之路》的作风建设主题教育。二是完善工作纪律制度。成立考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规范干部的工作行为,2024年5月21日,重新完善《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考勤管理规定(修订)》考勤制度,不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和提高行政效能。今年以来,对10位作风不踏实人员进行约谈。三是开展业务培训促使作风严谨化。3月21日,印发《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举办“市场监管讲习班”的通知》,制定“市场监管讲习班”课程安排,明确每周五下午开展1期讲习班,由局领导、各单位业务骨干或实操能手、法律顾问、特邀讲师授课,以实际工作经验开展传帮带学,提升广大干部职工专业技能,从而强化严谨的工作作风。截至目前,共开展“市场监管讲习班”22期,培训党员干部1200余人次。
下一步,市场监管局党组将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更加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不懈继续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逐项逐件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并持续提质增效。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检查,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已整改完成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坚持抓常抓长,持续跟踪督办,一以贯之抓好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9-3736627;通信地址:建瓯市水西莲花池2号;电子邮箱josgsjbgs@163.com。
中共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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