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示公告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8号)文件,拟下拨市农业农村局622万元,用于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支出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现将资金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5年4月3日起到2025年4月14日止,共12天。如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
监督电话:0599-8226815
建瓯市财政局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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