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扩大购房支持对象。
对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共有产权”政策的,均予以支持。一是支持对象从个人扩大到企业、村集体等购房群体;二是购房类型从新建商品住宅拓展增加新建商业经营性用房、产权车位等;三是购房人申请“共有产权”政策的,不再需要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
2.拓展“共有产权”房源范围。
将共有产权房源范围由新建商品住房拓展增加新建商业经营性用房、产权车位等,国企出资支持首付比例20%,国企出资部分最高不超过25万元,商业使用收益归购房申请人所有。
3.加大二孩及三孩家庭购房的支持力度。
一是提高二孩及三孩家庭国企出资部分。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家庭,提高国企出资支持首付比例(二孩家庭商贷比例18%,公积金贷款比例23%;三孩家庭商贷比例23%,公积金贷款比例25%),每套不超过25万元。
二是加大对二孩及三孩家庭的购房补助。二孩及三孩家庭在2025年5月31日前,参与共有产权政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网签、备案的,再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以房票形式,二孩家庭补助2万元、三孩家庭补助3万元,同一购房家庭只能享受1次)。(申领流程详见附件)
4.给予人才购房补助。
对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5年5月31日前,在我市参与共有产权政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网签、备案的,在国企出资支持首付的基础上,再给予300元/平方米一次性购房补助(以房票形式),每套最高不超过5万元,同一购房家庭只能享受1次,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符合南平市人才住房保障政策的可叠加享受,限制交易时间按南平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申领流程详见附件)
5.给予军人军属购房补助。
对现役或退役军人军属(配偶、父母、子女),2025年5月31日前,在我市参与共有产权政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网签、备案的,再给予300元/平方米一次性购房补助(以房票形式),每套最高不超过5万元,同一购房家庭只能享受1次,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申领流程详见附件)
6.给予购房补贴。
2025年5月31日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含“共有产权”房)并网签、备案的,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不动产登记后,给予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总价1%的现金补贴。
购房网签、备案时间均在2025年4月8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本次购房补贴受理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在取得不动产登记后,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市房产交易中心窗口办理。
7.购房人享受优惠政策叠加。
参与我市共有产权政策购房人,符合上述二孩及三孩家庭、人才、军人军属等三类购房补助和购房补贴条件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可叠加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但“共有产权”购房政策与《建瓯市鼓励农村户籍人口进城的若干措施》(瓯政规〔2024〕9号)不叠加。
8.支持回拨地房票参与共有产权政策。
村集体持有回拨地房票在我市购买新建商业经营性用房的,纳入“共有产权”购房支持对象,可以叠加“共有产权”政策,具体支持比例及限额,按回拨地房票的实施细则执行。
村民持回拨地房票不可以叠加“共有产权”政策。但村民可以持回拨地房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新建商业经营性用房、产权车位等;2025年5月31日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叠加购房补贴。
9.已网签备案的商品房,撤销网签备案后再销售房源的处理。
在“共有产权”购房新政策施行前,已网签备案的商品房,撤销网签备案后再销售的,该套商品房新购房人不得享受《建瓯市关于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瓯政规〔2025〕1号)规定的政策。
10.政策实施期限。
自2025年4月8日起执行,除特别注明的有效期外,其他措施实施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咨询电话:
市住建局:0599-3726109
市人社局:0599-3721139
市卫健局:0599-8200171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599-3865191
市自然资源局:0599-3833887
市福居房地产管理有限公司:18159951156
二孩、三孩房票申领流程
一、签订认购协议。2025年5月31日前,购房人到参与“共有产权”房地产项目选房(商品住房)、议价、签订认购协议。
1、开发企业了解购房人基本情况,了解付款方式及贷款需求,初核贷款信息等(全款买房跳过此步骤);
2、签订认购协议(认购协议要体现房号、面积、总价、付款方式、是否参与共有产权等,认购协议签订时间: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5月31日);
3、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及三孩家庭,开发企业引导购房人到男方户籍所在地的卫计办出具符合政策生育的证明,持证明到市卫健局开具房票(可以由本人申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公司统一进行申请办理,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书)。
二、房票申领流程。
1、购房人需提供的资料: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认购协议、符合政策生育的证明。
2、市卫健局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及三孩家庭提出的开具房票申请进行审核,并通过房票系统向市住建局申领房票(2个工作日内完成)。
3、市住建局通过房票系统对市卫健局提交的房票申请,进行审核、核发(1个工作日内完成)。
4、市卫健局将市住建局审核后生成的房票发放给购房人(可将电子房票发给购房人)。
三、房票申领地址及联系电话。
中山西路304号卫健局802室,宣传与人口监测家庭发展股,联系人:潘女士,联系电话:0599-8200171号。
人才房票申领流程
一、签订认购协议。2025年5月31日前,购房人到参与“共有产权”房地产项目选房(商品住房)、议价、签订认购协议。
1、开发企业了解购房人基本情况,了解付款方式及贷款需求,初核贷款信息等(全款买房跳过此步骤);
2、签订认购协议(认购协议要体现房号、面积、总价、付款方式、是否参与共有产权等,认购协议签订时间: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5月31日);
3、对符合开具房票的人才家庭,开发企业引导购房人到市人社局开具房票。(可以由本人申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公司统一进行申请办理,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书)。
二、房票申领流程。
1、购房人需提供的资料: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认购协议、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证明。
2、市人社局对人才家庭提出的开具房票申请进行审核,并通过房票系统向市住建局申领房票(2个工作日内完成)。
3、市住建局通过房票系统对市人社局提交的房票申请,进行审核、核发(1个工作日内完成)。
4、市人社局将市住建局审核后生成的房票发放给购房人(可将电子房票发给购房人)。
三、房票申领地址及联系电话。
万春一品9号楼13层,人社局开发股,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599-3721139号。
军人军属房票申领流程
一、签订认购协议。2025年5月31日前,购房人到参与“共有产权”房地产项目选房(商品住房)、议价、签订认购协议。
1、开发企业了解购房人基本情况,了解付款方式及贷款需求,初核贷款信息等(全款买房跳过此步骤);
2、签订认购协议(认购协议要体现房号、面积、总价、付款方式、是否参与共有产权等,认购协议签订时间: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5月31日);
3、对符合开具房票的现役或退役军人军属家庭,开发企业引导购房人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房票(可以由本人申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公司统一进行申请办理,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书)。
二、房票申领流程。
1、购房人需提供的资料: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若购房人与军人关系没体现在同一户口本上需到行政服务中心户政窗口开具关系证明)、认购协议、现退役军人证件。
2、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现役或退役军人军属家庭提出的开具房票申请进行审核,并通过房票系统向市住建局申领房票(2个工作日内完成)。
3、市住建局通过房票系统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的房票申请,进行审核、核发(1个工作日内完成)。
4、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市住建局审核后生成的房票发放给购房人(可将电子房票发给购房人)。
三、房票申领地址及联系电话。
锦江大厦七楼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599-3865191。
务”,随时在手机上关注本站更新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