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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025-04-15 16:07 来源:建瓯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 责任编辑: 
  为保障建瓯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用地需求,落实自然资源部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和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的工作精神,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制定本计划。计划已经建瓯市人民政府瓯政土〔2025〕10号文批准,按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布如下: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

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有利于更客观、更准确地了解实际我市用地需求,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保证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土地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作用。

国土资源部于2010年8月8日下发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规范》指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在计划期内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作出的科学安排。市、县行政辖区内计划期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纳入供应计划。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编制两个供地计划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1〕336号),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应依据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由此可见,编制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建瓯市2025年各类建设项目及时落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编制依据

建瓯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依据主要有:

1、建瓯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 “十四五”规划;

2、建瓯市国土空间规划;

3、建瓯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4、建瓯市住房建设规划与计划;

5、建瓯市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6、建瓯市军用空余土地转让计划;

7、建设用地使用标准;

8、《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

9、《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编制两个供地计划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1]336号)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建瓯市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瓯市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坚持城乡统筹、节约集约用地、供需平衡和有保有压原则,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努力把建瓯市建设成为绿色突显、工贸发达、文明和谐的海西绿色腹地经济强市。

(二)基本原则

1、城乡统筹原则

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的城乡统筹原则就是通过建设用地的供应计划,建立合理的城镇体系结构,改变分散状态,促进人口和经济向中心城区、中心镇、中心村集中;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体制,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同步发展。

2、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节约利用主要是从保护土地资源的角度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或技术手段,减少社会经济发展对具有自然价值的土地造成不可逆的消耗;而集约利用是一般指在一定面积的土地上,集中地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使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以求在较小面积的土地上获得高额产值和收入的一种经营方式。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的节约与集约用地原则,总的来说就是如何更有效地利用建设用地,以最小的土地成本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建设的需要。

3、供需平衡原则

建设用地必须在建设用地供需预测的基础上,进行土地供需平衡分析,分析土地供供给和需求的矛盾,提出相应的供地方式。使得建设用地的利用方式不是某一部门的、某一产业、某一时期的、某一种回报的最优,而是整体的最优(经济、社会和生态)和跨时期(代内和代际)的最优。

4、有保有压原则

“有保有压”,就是从全局出发,加强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和坚决控制投资需求膨胀,把技术含量低,不符合结构调整要求的项目,特别是资源消耗高,污染重的项目坚决控制下来,做到了统筹兼顾是当前经济发展的国策,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必须符合这一基本国策。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5年度建瓯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87.3604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5年度建瓯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87.3604公顷,其中:商服用地:12.2314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4.7252公顷,住宅用地:13.458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102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4.8038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4.0393公顷。

四、政策导向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

本年度各类建设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建瓯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附件1)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城市住宅用地供应。

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标准。棚户区(危旧楼)改造项目用地、房地产开发用地、廉租房用地和商服用地实行指令性计划供应,明确落实具体地块,小于2公顷的用地项目按供地计划中的机动指标进行建设用地供应。未列入计划指标的,除执行中期经市政府同意调整外,年度内一律不予供地。严格落实单宗房地产用地面积不超过7公顷的规定,控制单宗房地产用地建设用地规模。

(三)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市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

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附件1中),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乡镇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

(四)优化空间布局

2025年建瓯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立足于《建瓯市国土空间规划》,按照“东西拓展、南北延伸、老城优化”空间整体发展战略,扩大城区规模,完善城市功能,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形成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基本建成以绿色特色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中等规模城市、山水园林生态城市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依托交通干线和中心镇建设专业园区,鼓励人口和生产要素向交通条件较好的乡镇集中,增强中心镇的综合实力和集聚功能,辐射带动周边乡镇组团式发展。构建以城区为中心,以组团镇为依托,以国省道、高速公路和铁路为骨架,以工业平台为支撑点,以绿色农业带为基础,以物流园区和专业市场为纽带,形成功能明确、布局合理、特色鲜明、服务一体的新型城镇化大格局。

(五)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2025建瓯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按照《建瓯市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优化土地供应结构,着重于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工业用地、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用地安排,以实现和谐社会以及节约型社会为根本目标,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住房供应体系,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住房的需求。

(六)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2025建瓯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立足于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需求,按照以供给引导和制约需求的原则来编制,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严格按照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标准和投资强度来计算建设用地的需求,防止浪费土地;充分挖掘先用农用地转用征而未用潜力、农村城乡增减挂钩潜力、政府收购储备潜力,最大限度利用原有建设用地,尽量少占耕地,做到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

(七)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2025建瓯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本着尊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的原则,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对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一律实施“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逐步减少划拨土地的供应数量。同时,转变政府职能,从宏观上控制建设用地的流向,规范管理土地市场供应,以市场主导资源配置,减少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舆论宣传

国有建设用地计划的编制,是国家加强土地宏观管理的一项战略措施,直接影响到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的落实和土地宏观调控的效果。因此,要加强公众和利益部门的舆论引导,坚持以供给来制约和引导需求的土地利用原则,把建设用地的集约节约利用上升为全民的主流意识,为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服务,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促进人地的和谐发展、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部门配合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是一个综合平衡过程,牵涉到自然资源、住建、发改、工信、财政等各个单位。2025的用地计划能够落实,关键在于各部门是否执行到位,因此要强化配合,形成合力,做好建设用地的管理工作,凡是没有自然资源部门依法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发改部门不予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列入投资计划;自然资源部门不予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予供地,金融部门不给予贷款。

(三)相关激励

建立相关激励机制,运用行政的、经济的、技术的、法律的激励机制,建立起城市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激励机制、农用地保护的激励机制、农用地向建设用地最优转化激励机制等相关内容,确保2025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能够落到实处。

(四)制度保障

制度具有降低交易成本,为经济提供服务,为合作创造条件,提供激励机制,外部利益内部化等功能。建设用地的供给计划本身就是一项建设用地管理的制度安排,关系到各部门各行业的切身利益,在其执行过程中,极易产生外部性,因此,要建立和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执行、监督、考评、监测体系,做到权力与权威、谋断与决断的统一,确保2025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能够贯彻执行。

附件:

  1、建瓯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建瓯市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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