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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水南片区棚户区及三旧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延期的公告

根据下水南片区棚户区及三旧改造房屋征收工作进展情况,经研究决定,下水南片区棚户区及三旧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签约期限现延长至2026年3月22日止。

征收部门及征收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建瓯市下水南片区棚户区及三旧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规定,就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事宜与被征收人签订书面协议。

特此公告

建瓯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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