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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
东游镇张墩村第4村民小组《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 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
2025-05-09 17:05
来源:建瓯市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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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人
东游镇
张墩村第4村民小组
因保管不善
,
将位于
建瓯市
东游镇
张墩村
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
》
遗失,证书号
:
瓯政林证字(2004)第(001112)号,宗地号:0097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
现声明上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
》
作废
。
特此声明
声明人
:
东游镇
张墩村第4村民小组
2025
年5
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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