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示公告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1号)文件,拟下拨市农业农村局450万元,用于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公共空间)提升补助。支出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现将资金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5年6月3日起到2025年6月14日止,共12天。如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
监督电话:0599-8226815
建瓯市财政局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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