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按照中央及省委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部署,建瓯市4个街道、14个乡镇履职事项清单已经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建瓯市委
建瓯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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