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平市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南委办发〔2017〕20号)相关规定,经复审,以下申请对象符合享受购房补助条件,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6月9日—2025年6月13日。
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联系方式:
建瓯市委人才办:0599-3719719
建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0599-3721139
接待科室:建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
来信投寄:建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企业) | 全日制 | 毕业 | 到我市 | 在乡镇 | 不动产证 | 补贴 |
1 | 林勇 | 建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山支行 | 玉山镇 | 本科 | 2020.06 | 2020.09 | 2020.09 | 2025.04.11 | 5 |
2 | 陈斯威 | 建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村支行 | 龙村乡 | 本科 | 2020.06 | 2020.09 | 2020.09 | 2025.04.17 | 5 |
建瓯市委人才办
建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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