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6 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建瓯市郭联广鲜肉店进行了抽检。2025年1月23日,建瓯市市场监管局收到编号为No:(2025)MJHY-D30219 的不合格检验报告。
一、抽检情况
产品:牛肉
不合格项目:克伦特罗
[报告编号No:(2025)MJHY-D30219]
生产日期:2024年12月26日。
二、处罚情况
经查,当事人建瓯市郭联广鲜肉店经营的牛肉系从三家供货商处(建瓯市林记肉铺、吴某杨(实际经营户为占某某)和建瓯市尚青源生鲜食品商行)购进,且三家供货商均能提供当日牛肉的检验检疫证明及相关销售票据。根据现有证据,无法明确判断当事人被抽检出的不合格牛肉是从哪家供货商购进,但检测报告中的牛肉确系当事人所经营,因此当事人构成经营不合格牛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进行处罚。鉴于当事人到案后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提供相关材料,主观过错较小,且至案件调查终结,该局未接到报告或投诉称食用该涉案食品引发的问题。当事人符合《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的可以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经集体讨论研究,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不合格牛肉的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77.10元;2.罚款30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30177.10元。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当事人没有做好台账,分不清进货来源。
整改情况:如实做好食品原料及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
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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