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23年8月期间,福建省建瓯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在办理一起诈骗类刑事案件中,依法暂扣涉案资金共计6262600元,2025年5月13日建瓯市人民法院已对上述案件作出判决。经过调查和多方查找,均未找到、未联系上受害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现将扣押的款项进行认领公示,请上述款项所属人员持有效凭证(银行卡、转账记录等)及身份证件到建瓯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认领,自公示之日起六个月内仍无人认领的,我局将依法上缴国库处理。
公告期限:自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12月24日止。
建瓯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联系人:林警官
联系电话:05993851166
联系地址:建瓯市公安局刑警大队
特此公告!
建瓯市公安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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