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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置涉案财物的公告
2025-06-24 16:23 来源:建瓯市公安局 作者: 责任编辑: 访问量:
  1、2018年期间,福建省建瓯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在办理一起诈骗类刑事案件中,依法暂扣涉案资金三笔,分别为2523397.91元、黄某某(150000元)、黄某某(486730元),2024年12月5日建瓯市人民法院已对上述案件作出判决。经过调查和多方查找,均未找到、未联系上受害人,因未找到受害人或无法联系。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现将扣押的款项进行认领公示,请上述款项所属人员持有效凭证(银行卡、转账记录等)及身份证件到建瓯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认领,自公示之日起六个月内仍无人认领的,我局将依法上缴国库处理。
  2、2023年8月期间,福建省建瓯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在办理一起诈骗类刑事案件中,依法暂扣涉案资金共计6262600元,2025年5月13日建瓯市人民法院已对上述案件作出判决。经过调查和多方查找,均未找到、未联系上受害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现将扣押的款项进行认领公示,请上述款项所属人员持有效凭证(银行卡、转账记录等)及身份证件到建瓯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认领,自公示之日起六个月内仍无人认领的,我局将依法上缴国库处理。

公告期限:自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12月24日止。
  建瓯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联系人:林警官

  联系电话:05993851166
  联系地址:建瓯市公安局刑警大队
  特此公告!
  建瓯市公安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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