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2021-2023年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免征和部分免征渔船名单的公示
2025-07-28 08:56 来源:建瓯市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闽瓯渔20053、闽瓯渔20061、闽建瓯渔20060、闽瓯渔20064、闽瓯渔2066、闽瓯渔20069、闽瓯渔30071、闽瓯渔30072、闽瓯渔40085、闽瓯渔40090、闽瓯渔40092均出具了当地村居委会关于该船船东在外务工,自2021年起未从事渔业捕捞作业的证明,上述11艘渔船予以免征2021-2023年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闽瓯渔000122022年发生转让,自2023年开始征收资源费;闽瓯渔000152022年发生转让,自2023年开始征收资源费;闽瓯渔000182024年发生转让,自2025年开始征收资源费;闽瓯渔100272024年发生转让,自2025年开始征收资源费;闽瓯渔100312021年发生转让,自2022年开始征收资源费;闽瓯渔100342022年发生转让,自2023年开始征收资源费;闽瓯渔100392021年发生转让,自2022年开始征收资源费;闽瓯渔100412022年发生转让,自2023年开始征收资源费;闽瓯渔100422022年发生转让,自2023年开始征收资源费;闽瓯渔100432022年发生转让,自2023年开始征收资源费;闽瓯渔100552022年发生转让,自2023年开始征收资源费;闽瓯渔100572022年发生转让,自2023年开始征收资源费;闽瓯渔100592021年发生转让,自2022年开始征收资源费;闽瓯渔100612021年发生转让,自2022年开始征收资源费;闽瓯渔400822022年发生转让,自2023年开始征收资源费;闽瓯渔400932022年发生转让,自2023年开始征收资源费。上述16艘渔船予以部分免征2021-2023年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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