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瓯渔00012于2022年发生转让,自2023年开始征收资源费;闽瓯渔00015于2022年发生转让,自2023年开始征收资源费;闽瓯渔00018于2024年发生转让,自2025年开始征收资源费;闽瓯渔10027于2024年发生转让,自2025年开始征收资源费;闽瓯渔10031于2021年发生转让,自2022年开始征收资源费;闽瓯渔10034于2022年发生转让,自2023年开始征收资源费;闽瓯渔10039于2021年发生转让,自2022年开始征收资源费;闽瓯渔10041于2022年发生转让,自2023年开始征收资源费;闽瓯渔10042于2022年发生转让,自2023年开始征收资源费;闽瓯渔10043于2022年发生转让,自2023年开始征收资源费;闽瓯渔10055于2022年发生转让,自2023年开始征收资源费;闽瓯渔10057于2022年发生转让,自2023年开始征收资源费;闽瓯渔10059于2021年发生转让,自2022年开始征收资源费;闽瓯渔10061于2021年发生转让,自2022年开始征收资源费;闽瓯渔40082于2022年发生转让,自2023年开始征收资源费;闽瓯渔40093于2022年发生转让,自2023年开始征收资源费。上述16艘渔船予以部分免征2021-2023年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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