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吊销工作的通告
2025-08-21 08:31 来源: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责任编辑: 
  
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吊销工作的通告

 

为加强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净化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连续2年未开展经营活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经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查询,共有2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0232024年度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现将该2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予以通告(名单见附件),请被通告农民专业合作社在20251031日前完成年度报告公示,并到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请到建瓯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依法办理注销登记。逾期未办理的,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其依法启动吊销营业执照的程序。

如有疑问,可向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599-3736401

 

附件:建瓯市2023、2024年度连续2年未年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

 

 

              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82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欢迎关注建瓯市政府微信公众号“建瓯政
务”,随时在手机上关注本站更新的信息